《宋史·王鬷傳》
王鬷(zōng)字總之,趙州臨城人。七歲喪父,哀毀過人。既長,狀貌奇偉。舉進士,授婺州觀察推官。代還,真宗見而異之,特遷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祁縣、通判湖州。再遷太常博士、提點梓州路刑獄,權三司戶部判官。使契丹還,判都磨勘司。以尚書度支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上言:「方調兵塞決河,而近郡災歉,民力雕敝,請罷土木之不急者。」改三司戶部副使。樞密使曹利用得罪,鬷以同裡為利用所厚,出知湖州,徙蘇州。還為三司鹽鐵副使。
時龍圖閣待制馬季良方用事,建言京師賈人常以賤價居茶鹽交引,請官置務收市之。季良挾章獻姻家,眾莫敢迕其意,鬷獨不可,曰:「與民競利,豈國體耶!」擢天章閣待制、判大理寺、提舉在京諸司庫務,安撫淮南,權判吏部流內銓,累遷刑部。
益、利路旱饑,為安撫使,以左司郎中、樞密直學士知益州。戍卒有夜焚營、殺馬、脅軍校為亂者,鬷潛遣兵環營,下令曰:「不亂者斂手出門,無所問。」於是眾皆出,命軍校指亂者,得十餘人,即戮之。及旦,人莫知也。其為政有大體,不為苛察,蜀人愛之。拜右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景祐五年,參知政事。明年,遷尚書工部侍郎、知樞密院事。
天聖中,鬷嘗使河北,過真定,見曹瑋。瑋謂曰:「君異日當柄用,願留意邊防。」鬷曰:「何以教之?」瑋曰:「吾聞趙德明嘗使人以馬榷易漢物,不如意,欲殺之。少子元昊方十餘歲,諫曰我戎人本從事鞍馬而以資鄰國易不急之物已非策又從而斬之失眾心矣德明從之。吾嘗使人覘元昊,狀貌異常,他日必為邊患。」鬷殊未以為然也。比再入樞密,元昊反,帝數問邊事,鬷不能對。及西征失利,議刺鄉兵,又久未決。帝怒,鬷與陳執中、張觀同日罷,鬷出知河南府,始歎瑋之明識。未幾,得暴疾卒。贈戶部尚書,謚忠穆。
鬷少時,館禮部尚書王化基之門,樞密副使宋湜見而以女妻之。宋氏親族或侮易之,化基曰:「後三十年,鬷富貴矣。」果如所言。
(節選自《宋史·列傳第五十》)
王鬷字總之,是趙州臨城人。七歲時父親去世,他哀傷過度以致損毀身體的情形超過一般人。長大以後,相貌奇特高大。考中進士,被授予婺州觀察推官之職。(王鬷)被替換回京,真宗看見他就覺得不一般,特地陞遷他,讓他歷任秘書省著作佐郎、祁縣知縣、湖州通判。經兩度陞遷,任太常博士及梓州路刑獄的提點官,暫代三司戶部判官。(王鬷)出使契丹回來後,任都磨勘司判官。憑借尚書度支員外郎的身份兼任侍御史,主管雜事。(他)給皇上進言:「現在正在調軍隊去堵塞黃河決口,而鄰京各郡災荒歉收,民力損耗,請把不緊急的修造項目廢止。」改任三司戶部副使。樞密使曹利用犯了罪,王鬷因為是曹的同,一向受曹厚遇,(因此被貶)出京任湖州知州,後來調任蘇州。回京後任三司鹽鐵副使。
當時龍圖閣待制馬季良正掌權,他提議因京城商人常常用很低的價格收購囤積茶鹽交易憑證,請求由官府設置機構收購、販賣茶鹽。馬季良仗著是章獻太后姻親的身份,眾人不敢違背他的意願,唯獨王鬷認為(這提議)不可以,(王鬷)說:「與老百姓爭利益,難道是合乎國家體統的嗎?」(王鬷)被提拔為龍圖閣待制、大理寺判官、在京諸司庫務提舉,出任淮南安撫使,臨時擔任吏部流內銓判官,多次調任刑部。
益、利兩路遇旱災、鬧饑荒,(王鬷)任安撫使,以左司郎中、樞密直學士的身份任益州知州。益州戍卒中有在夜裡焚燒軍營、屠殺軍馬、脅迫軍校作亂的,王鬷悄悄派兵包圍該軍營,下令說:「不作亂的人只要不輕舉妄動,走出營門,就不予追究。」於是眾人都走出軍營,(王鬷)命令軍校指認作亂的人,抓到十多個人,當即殺掉。到天亮時,人們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他為政有大局觀,不做苛刻審查,蜀地人偏愛他。他被授予右諫議大夫、樞密院副知事之職。景祐五年,他任參知政事。第二年,調任尚書工部侍郎和樞密院知事。
天聖年間,王鬷曾經出使黃河以北,路過真定,拜見曹瑋。曹瑋對他說:「您日後一定會被委以重任,希望您能留意邊防的事務。」王鬷說:「有什麼可以賜教的?」曹瑋說:「我聽說趙德明曾經派人用馬來交換漢人的東西,因事情辦的不合自己的心意,想要殺了辦事者。他的小兒子元昊才十幾歲,進諫說『我們戎族人,原本以鞍馬為生的,但您卻拿馬資助鄰國,交換不急需的物品,已經不是什麼好的計策,然而又要殺掉辦事者,這樣會失去民心啊。』德明聽從了他的話。我曾經派人暗中觀察元昊,形狀外貌不平常,將來一定會成為邊疆的禍患。」王鬷沒有把這些話放在心上。等到第二次進入樞密院的時候,元昊造反了,皇帝幾次詢問邊疆的事務,王鬷不能回答上來。等到西征失敗,大家討論選用鄉兵,王鬷又很久沒有決斷。皇帝大怒,把王鬷和陳執中、張觀在同一天罷免,王鬷被貶出京擔任河南府知府,(他)才感歎曹瑋的英明和見識。沒過多久,(王鬷)得了急症重病死了。追贈戶部尚書,謚號是忠穆。
王鬷年少時,在禮部尚書王化基門下求學,樞密副使宋湜看他不錯,就把女兒嫁給了他。宋家的親族中有人侮辱他,看不起他,王化基說:「三十年後,王鬷會成為富貴的人。」果然如他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