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劌論戰》(《左傳》)原文及翻譯

作者或出處:《左傳
古文《曹劌論戰》原文:
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
公與之乘。戰於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
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曹劌論戰》現代文全文翻譯:
魯莊公十年春天,齊國軍隊攻打魯國。魯莊公準備應戰。曹劌請求拜見。他的同鄉說:「都是得高官厚祿的人,又為什麼要參與呢?」曹劌說:「有權勢的人目光短淺,缺少見識,不能深謀遠慮。」於是上朝去拜見魯莊公。曹劌問:「您憑什麼應戰呢?」莊公說:「衣服、食品這些養生的東西,我不敢獨自專有,一定拿它來分給一些臣子。」曹劌回答說:「小恩小惠沒有遍及於老百姓,老百姓是不會聽從的。」莊公說:「用來祭祀的牛、羊、豬、玉器和絲織品,我不敢虛報,一定憑著一片至誠,告訴神。」曹劌回答說:「這點兒小誠意,不能被神信任,神不會賜福的。」莊公說:「輕重不同的案件,我既使不善於明察詳審,一定依據實情處理。」曹劌回答說:「這是盡了本職的一類事情。可以憑借這個條件打一仗。要打仗,請允許我跟隨著去。」
莊公同他共坐一輛戰車。魯國齊國的軍隊在長勺作戰。莊公打算擊鼓命令進軍。曹劌說:「不行。」齊國軍隊敲了三次鼓。曹劌說:「可以進攻了。」齊國的軍隊大敗。莊公準備驅車追去。曹劌說:「不行。」於是向下觀察齊軍車輪留下的痕跡,又登上車前的橫木了望齊軍,說:「可以了。」就追擊齊國軍隊。
戰勝了齊國軍隊後,莊公問這樣做的原因。曹劌回答說:「作戰是靠勇氣的。第一次擊鼓振作了勇氣,第二次擊鼓勇氣低落,第三次擊鼓勇氣就消滅了。他們的勇氣消失了,我軍的勇氣正旺盛,所以戰勝了他們。大國,是不容易估計的,怕有伏兵在哪裡。我看見他們的車輪痕跡混亂了,望見他們的旗幟倒下了,所以追擊齊軍。」
【題解】

魯莊公十年(公元前684年),齊桓公借口魯國曾經幫助過同自己爭做國君的公子糾,出兵進攻魯國。當時,齊強魯弱,魯國處於防禦地位。本文記述曹劌向魯莊公獻策,終於在長勺之戰中,使弱小的魯國擊敗了強大的齊國的進攻,反映了曹劌的政治遠見和卓越的軍事才能。

本文意在表現曹劌的「遠謀」,故緊緊圍繞「論戰」來選取材料。第一段通過曹劌與魯莊公的對話,強調人心向背是取決於戰爭勝負的首要條件,突出了曹劌「取信於民」的戰略思想;第二段簡述曹劌指揮魯軍進行反攻、追擊和最後取得勝利的過程,顯示曹劌的軍事指揮才能,為下文分析取勝原因作伏筆;第三段論述取勝的原因,突出曹劌善於抓住戰機,謹慎而又果斷的戰術思想。全文敘事清楚,詳略得當,人物對話準確生動,要言不煩,是《左傳》中膾炙人口的名篇。

【註釋】
[1]十年:魯莊公十年(公元前684年)。
[2]齊師:齊國的軍隊。齊,在今山東省中部。我,指魯國。魯,在今山東西南部。《左傳》傳為魯國史官而作,故稱魯國為「我」。
[3]公:魯莊公。
[4]曹劌(gui):魯國人。
[5]肉食者:吃肉的人,指居高位,得厚祿的人。間(jian):參與。
[6]何以戰:即「以何戰」,憑什麼作戰。
[7]衣食所安:衣食這類養生的東西。
[8]專:獨自亨有。
[9]人:這裡指一些臣子。
[10]遍:同「遍」,遍及,普遍。
[11]犧牲玉帛:古代祭祀用的祭品。犧牲,指豬、牛、羊等。玉帛,玉石、絲織品。加:虛誇,這裡是說以少報多。
[12]孚(fu):誠信感人。
[13]福:作動詞,賜福,保佑。
[14]獄:訴訟案件。
[15]長勺:魯國地名,在今山東曲阜縣北。
[16]鼓:作動詞,擊鼓進軍。
[17]馳:驅車(追趕)。
[18]轍(zhe):車輪滾過地面留下的痕跡。
[19]軾:古代車廂前邊的橫木,供乘車人扶手用。
[20]盈:充沛,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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