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論衡》56【論衡齊世篇第五六】古文原文及翻譯

齊世篇第五六

  
【題解】
  「齊世」,就是古今社會齊同。「聖人之德,前後不殊,則其治世,古今不異。上世之天,下世之天也。」「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這就是《齊世篇》命名的含義。本篇的主旨在於批判漢儒尊古卑今的社會歷史觀。
  俗儒認為,上古帝王的功德,社會的風俗,甚至古人的體格壽命都勝過後代。而王充指出,人和物一樣,都是承受天自然施放的氣而產生的。古代現代都是同一個天,「天不變易,氣不改更」,「氣之薄渥,萬世若一」,所以古人今人的本性是一樣的,古今帝王的功德,社會風俗,人的體格壽命並無不同之處。說古代什麼都比今天好,是由於「世俗之性,好褒古而毀今,少所見而多所聞」造成的。但王充卻犯了以今況古、齊同古今的毛病,關鍵在於為漢朝說法,所以本篇消極因素多於積極因素。
  【原文】
  56·1語稱上世之人(1),侗長佼好(2),堅強老壽,百歲左右;下世之人,短小陋丑,夭折早死(3)。何則?上世和氣純渥(4),婚姻以時(5),人民稟善氣而生(6),生又不傷,骨節堅定,故長大老壽,狀貌美好。下世反此,故短小夭折,形面醜惡。此言妄也。
  【註釋】
  (1)語:一般說法。
  (2)侗(tǒng筒):大。侗長:指身材高大。佼:通「姣」。美。
  (3)夭折:未成年而死,短命。
  (4)渥(wo沃):厚。
  (5)時:指適當的結婚年齡。
  (6)善氣:即和氣。
  【譯文】
  一般的說法認為古代的人,身材高大面目姣美,身體強健,壽命很長,能活百歲左右;後代的人,身材矮小面目醜陋,短命早死。為什麼呢?因為古代和氣純厚,婚姻按照適當的婚齡,人民承受上天的和氣而出生,生下來以後又沒有受到傷害,骨節堅強穩定,所以身材高大而長壽,體形像貌美好。後代與此相反,所以身材矮小短命早死,體形面貌醜惡。這種說法太荒謬了。
  【原文】
  56·2夫上世治者(1),聖人也;下世治者,亦聖人也。聖人之德,前後不殊;則其治世,古今不異。上世之天(2),下世之天也,天不變易,氣不改更。上世之民,下世之民也,俱稟元氣(3)。無氣純和,古今不異。則稟以為形體者,何故不同?夫稟氣等,則懷性均;懷性均,則形體同;形體同,則丑好齊;丑好齊,則夭壽適(4)。
  【註釋】
  (1)治者:把社會治理得很好的人。
  (2)天:參見3·1注(16)。
  (3)元氣:參見4·1注(1)。
  (4)適(di敵):通「敵(敵)」。相等。
  【譯文】
  古代的統治者是聖人,後代的統治者也是聖人。聖人的功德,前後沒有什麼差異,那麼他們所治理的社會,古今也沒有什麼不同。古代的天,就是後代的天,天沒有變化,氣也沒有變化。古代的老百姓,和後代的老百姓一樣,同樣承受天的元氣。元氣純厚和諧,古今沒有差別,那麼承受這種元氣形成形體的人,為什麼會不相同呢?承受元氣相等,具有的本性就相同;具有的本性相同,那麼形體也應相同;形體相同,那麼美醜就一樣;美醜一樣,那麼夭折長壽也應該相等。
  【原文】
  56·3一天一地,並生萬物。萬物之生,俱得一氣。氣之薄渥(1),萬世若一。帝王治世,百代同道。人民嫁娶,同時共禮(2),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3)」,法制張設,未必奉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禮樂之制,存見於今,今之人民,肯行之乎?今人不肯行,古人亦不肯舉。以今之人民,知古之人民也。
  【註釋】
  (1)薄渥:指「氣」的厚薄程度。
  (2)同時:都在同樣的年齡。共禮:舉行相同的禮儀。
  (3)《周禮·地官·媒氏》:「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譯文】
  古今是同一個天同一個地,同樣地生育萬物。萬物的產生,都是承受了同樣的氣。氣的厚薄,千萬年都是一個樣。帝王治理天下,千百代同用一個道理。老百姓的嫁娶,都在同樣的年齡舉行相同的禮儀。雖然說「男子三十歲才結婚,女子二十才出嫁」,只是法令禮制上的規定,老百姓未必遵照執行。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用今天不奉行法令禮制的規定就可以證明了。禮樂的制度,在今天仍然存在,今天的老百姓肯執行它嗎?今天的老百姓不肯執行,古代的老百姓也不肯執行。根據今天老百姓的情況,就可以知道古代老百姓是怎樣的了。
  【原文】
  56·4物,亦物也(1)。人生一世,壽至一百歲。生為十歲兒時,所見地上之物,生死改易者多。至於百歲,臨且死時,所見諸物,與年十歲時所見,無以異也。使上世下世民人無有異,則百歲之間足以卜筮。六畜長短(2),五穀大小(3),昆蟲草木,金石珠玉,蜎蜚蠕動(4),跂行喙息(5),無有異者,此形不異也。
  【註釋】
  (1)當作「人,物也;物,亦物也」脫「人,物也。」三字。若作『物,亦物也』,則文義無所屬。本書《論死篇》:「人,物也;物,亦物也。」《四諱篇》:「人,物也;子,亦物也。」並可證。
  (2)六畜:馬、牛、羊、雞、狗、豬。這裡泛指牲畜。
  (3)五穀:稻、黍、稷、麥、菽。這裡泛指穀物。
  (4)蜎(xuān宣):小飛。蜚:通「飛」。蜎蜚:飛翔。這裡泛指用翅膀飛行的動物。蠕(ru如)動:蟲體一伸一屈地爬行。這裡泛指用身體爬行的動物。
  (5)跂(qi其):腳。跂行:泛指用腿腳行走的動物。喙(hui慧):嘴。息:呼吸。喙息:泛指用嘴呼吸的動物。
  【譯文】
  人,屬於物;物,也屬於物。人生的一輩子,活到一百歲。長到十歲的兒童時期,所看到的地上的各種東西,生死變化的現象很多。活到一百歲,臨到將要死的時候,所見到的各種東西,與十歲年紀時所見到的,實際上沒有什麼不同。如果古代和後代的人沒有什麼差別,那麼人生一輩子的情況就完全可以推斷出來了。六畜的長短,五穀的大小,昆蟲草木,金石珠玉,飛禽爬蟲,以及用腳行走用嘴呼吸的各種動物,沒有什麼差異的原因,這是由於它們的外形沒有什麼不同。
  【原文】
  56·5古之水火,今之水火也。今氣為水火也,使氣有異,則古之水清火熱,而今水濁火寒乎?人生長六七尺(1),大三四圍(2),面有五色(3),壽至於百(4),萬世不異。如以上世人民,侗長佼好,堅強老壽,下世反此,則天地初立,始為人時,長可如防風之君(5),色如宋朝(6),壽如彭祖乎(7)?
  【註釋】
  (1)尺:漢代一尺約合今0.69市尺。
  (2)圍:古代一種計算長度的單位。一圍就是兩手的姆指與姆指相對,食指與食指相對所構成的圓周長度。
  (3)五色:《周禮·天官·疾醫》註:「五色,面貌青、赤、黃、白、黑也。」這裡指人的面部膚色由於健康情況或情緒的變化而產生的不同氣色。
  (4)壽至於百:王充認為正常人的壽命應該是一百歲。參見本書《氣壽篇》。(5)防風之君:參見25·9注(7)「防風」條。
  (6)宋朝:春秋時宋國的公子朝,以貌美聞名於當時。參見《論語·雍也》、《左傳·定公十四年》注。
  (7)彭祖:參見24·26注(6)。
  【譯文】
  古代的水與火,和現在的水與火一樣。現在是氣構成了水與火,假使認為古今的氣不相同,那麼古代的水是清的,火是熱的,而現在的水是濁的,火則是冷的嗎?人可以生長到六七尺高,胸圍有三四圍,面部有五種不同的氣色,壽命可達到一百歲,這是萬代也不會變化的。如果認為古代的人,身材高大面貌美好,強健長壽,後代的人與此相反,那麼天地最初創立,剛剛形成人類的時候,就可以讓人像防風氏的君王那樣高大,面色像宋國的公子朝那樣美好,壽命像彭祖那樣長嗎?
  【原文】
  56·6從當今至千世之後,人可長如莢英(1),色如嫫母(2),壽如朝生乎(3)?王莽之時,長人生長一丈,名曰霸出(4)。建武年中(5),穎川張仲師長一丈二寸(6)。張湯八尺有餘(7),其父不滿五尺。俱在今世,或長或短,儒者之言,竟非誤也。語稱上世使民以宜,傴者抱關(8),侏儒俳優(9),如皆侗長佼好,安得傴、侏之人乎?
  【註釋】
  (1)莢:豆莢之類。英:花瓣。莢英:這裡用來比喻人的身材非常矮小。
  (2)嫫母:參見1·6注(14)。
  (3)朝生:木槿。《國策·秦策五》:「君危於累卵,而不壽於朝生。」高誘註:「朝生,木槿也,朝榮夕落。」《呂氏春秋》:「木槿榮」。高註:「木槿朝榮暮落,雜家謂之朝生。」一說朝生即朝蜏,一種朝生暮死的蟲子,生水上,狀似蠶蛾。這裡用以比喻生命極短促。
  (4)出:據《漢書·王莽傳》:「有奇士長丈,大十圍,自謂巨毋霸,出於蓬萊東南,五城西北昭如海濱。」「出」字下疑有脫文。
  (5)建武:東漢光武帝劉秀的年號。公元25~56年。
  (6)穎:據《漢書·地理志》應改作「穎」。穎(yǐng影):郡名,在今河南中部。一丈二寸:據《太平御覽》卷三七八引何承天《纂文》:「漢光武時,穎川張仲師長二尺二寸。」下文云:「俱在今世,或長或短。」短即指張仲師。
  (7)張湯:據《史記·張丞相列傳》應作「張蒼」。張蒼:參見50·15注(10)。
  (8)傴(yǔ雨)者:駝背的人。抱關:守門。這裡指讓駝背的人當守門人。
  (9)侏(hū朱)儒:身材異常矮小的人。俳(pai排)優:古代表演曲藝的人。這裡指讓侏儒當俳優。
  【譯文】
  從現在到千年以後,人可能只像莢英那樣高,像嫫母那樣醜,像朝生那樣短命嗎?王莽的時候,有個高大的人身長一丈,名叫霸。建武年間,穎川的張仲師只高二尺二寸。張蒼身高八尺有餘,他的父親卻身高不足五尺。這些人都在當今世上,有的高有的矮,俗儒的說法,歸根到底是錯誤的。一般還講到古代根據人的生理特點合理地使用老百姓,駝背的讓他去守門,是侏儒就讓他當俳優,如果都高大貌美,怎麼會有駝背、侏儒這樣的人呢?
  【原文】
  56·7語稱上世之人,質樸易化,下世之人,文薄難治。故《易》曰:「上古之時,結繩以治(1),後世易之以書契(2)。」先結繩,易化之故(3);後書契,難治之驗也。故夫宓犧之前(4),人民至質樸,臥者居居(5),坐者于于,群居聚處,知其母不識其父。至宓犧時,人民頗文,知欲詐愚,勇欲恐怯,強欲凌弱,眾欲暴寡,故宓犧作八卦以治之(6)。
  【註釋】
  (1)結繩:用繩子打結以記事。這是文字產生以前的一種幫助記憶的方法。相傳大事打大結,小事打小結。
  (2)書契:泛指文字。引文參見《周易·系辭下》。
  (3)故:當為「效」。本書多以「效」、「驗」對言。
  (4)宓(fu伏)犧:即伏羲。參36·7注(2)。
  (5)居居:和下句的「于于」,都是形容悠然自得的樣子。
  (6)八卦:參見36·7注(2)。
  【譯文】
  一般說法還講古代的人,單純樸實容易接受教化,後代的人,浮華輕薄,難於治理。所以《周易》上說:「上古時代,結繩記事,後代用書契取代了這種記事方法。」早先結繩記事,是古人容易接受教化的證明;後來使用書契,是後代人難於治理的證明。所以在宓犧氏之前,老百姓極其單純樸實,躺著的悠然自得,坐著的也悠然自得,一群群聚集居住在一起,只知他們的母親而不知道他們的父親。到了宓犧氏的時代,老百姓有點浮華了,聰明的想欺詐愚笨的,勇敢的想恐嚇怯懦的,強健的想欺凌弱小的,人多的想強暴人少的,所以宓犧製作了八卦用來治理老百姓。
  【原文】
  56·8至周之時(1),人民文薄,八卦難復因襲,故文王衍為六十四首(2),極其變,使民不倦。至周之時(3),人民久薄(4),故孔子作《春秋》,采毫毛之善,貶纖介之惡,稱曰:「周監於二代(5),鬱鬱乎文哉(6)!吾從周(7)。」孔子知世浸弊,文薄難治,故加密緻之罔(8),設纖微之禁(9),檢狎守持(10),備具悉極。此言妄也。
  【註釋】
  (1)至周之時:這裡指周文王統治周國時期,西周王朝建立之前。
  (2)衍:推演,發展。六十四首:指六十四卦。參見36·7注(3)。
  (3)周之時:這裡指春秋時期。
  (4)久薄:文薄已很久了。
  (5)監(jian鑒):通「鑒」。借鑒。二代:指夏、商兩代。
  (6)鬱鬱:形容繁盛、豐富的樣子。文:文采。這裡指典章制度。
  (7)引文參見《論語·八佾(yi義)》。
  (8)罔:同「網」。這裡指禮法制度。
  (9)纖微:形容很細緻。
  (10)檢狎:當為「檢柙」,漢代人常用語。楊雄《法言·君子敘目》:「蠢迪檢柙」,李軌註:「檢柙猶隱括也。」檢柙(xia俠):亦作「檢押」。糾正,矯正。參見本書《對作篇》。守持:保持,維護。
  【譯文】
  到了周國時,老百姓浮華輕薄,八卦很難再使用下去,因此周文發展為六十四卦,充分發揮了八卦的一切變化,使老百姓不再懈怠。到了春秋時期,老百姓輕浮很久了,因此孔子編寫《春秋》,表彰極細小的善行,貶斥極細微的惡舉,並稱讚說:「周朝的禮制是依據夏、商兩代的禮制制定的,多麼豐富多彩呀!我擁護周朝的禮制。」孔子知道社會在逐漸衰敗,老百姓浮華輕薄難於治理,因此提出了周密的禮法制度,設置了很細微的各種禁令,糾正什麼維護什麼,規定得極為完備詳盡。這種說法太荒謬了。
  【原文】
  56·9上世之人所懷五常也(1),下世之人亦所懷五常也。俱懷五常之道,共稟一氣而生(2),上世何以質樸?下世何以文薄?彼見上世之民,飲血茹毛(3),無五穀之食,後世穿地為井,耕土種穀,飲井食粟(4),有水火之調(5);又見上古巖居穴處,衣禽獸之皮(6),後世易以宮室,有布帛之飾(7),則謂上世質樸,下世文薄矣。
  【註釋】
  (1)五常:參見6·4注(1)。
  (2)共稟一氣而生:王充認為人的道德屬性是由具有道德屬性的「氣」構成的。參見本書《率性篇》、《論死篇》。
  (3)茹(ru如):吃。飲血茹毛:指太古時代,人類還不知熟食,生食禽獸血肉。《禮記·禮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實,鳥魯之肉,飲其血,茹其毛。」
  (4)粟:泛指穀物糧食。
  (5)調:烹調。
  (6)衣(yi義):穿。
  (7)帛:絲織品。飾:衣飾,服裝。
  【譯文】
  古代的人心中懷有五常道德,後代的人也懷有五常道德。同樣都懷有五常道德,都是稟受了同樣的氣而產生出來的人,古代的為什麼單純樸實?後代的為什麼浮華輕薄呢?那些見到古代的老百姓喝禽獸生血吃帶毛生肉,沒有五穀之類的食物,後代挖地造井,耕作土地播種穀物,飲用井水吃穀物糧食,懂得用水火來烹調食物;又見到上古的人居住在巖洞裡,穿的是禽獸的皮,後代的人用宮室取代巖洞,懂得用布帛來打扮自己的人,就說上古的人單純樸實,後代的人浮華輕薄了。
  【原文】
  56·10夫器業變易(1),性行不異,然而有質樸文薄之語者,世有盛衰,衰極久有弊也。譬猶衣食之於人也,初成鮮完,始熟香潔,少久穿敗(2),連日臭茹矣(3)。文質之法(4),古今所共。一質一文,一衰一盛,古而有之,非獨今也。何以效之?傳曰:「夏後世之王教以忠(5)。上教以忠,君子忠,其失也,小人野。救野莫如敬(6),殷王之教以敬(7)。上教用敬,君子敬,其失也,小人鬼。救鬼莫如文,故周之王教以文。上教以文,君子文,其失也,小人薄。救薄莫如忠(8)。」承周而王者(9),當教以忠。夏所承唐、虞之教薄,故教以忠;唐、虞以文教,則其所承有鬼失矣(10)。世人見當今之文薄也,狎侮非之(11),則謂上世樸質,下世文薄,猶家人子弟不謹(12),則謂他家子弟謹良矣。
  【註釋】
  (1)器:器物。指物質生活條件。業:事業。指各種不同的職業。
  (2)少久:指日子稍為長久一點。
  (3)茹:腐臭。
  (4)文質之法:指提倡典章制度與質樸誠信相交替的法則。
  (5)夏後氏之王:指夏朝的君王。
  (6)敬:指敬奉天神和祖先,即借助神權來加強統治。
  (7)殷王之:據上文「夏後氏之王」,下文「周之王」句例,當作「殷之王」。
  (8)引文參見《史記·高帝紀贊》、《元命苞》。《說苑·修文篇》及《白虎通·三教篇》亦有此語。
  (9)王(wang忘):統治天下。
  (10)王充引用「忠、敬、文」三教循環的說法,目的在於說明古代社會同樣有文有質,有盛有衰,用以駁斥「上世質樸,下世文薄」的觀點。
  (11)狎侮:輕視,蔑視。非:反對。
  (12)謹:規規矩矩,循現蹈矩。
  【譯文】
  器物職業會發生變化,人的本性與操行不會產生變化,然而出現了古人「質樸」,今人「文薄」這種說法的原因,是由於國家和社會注定有盛有衰,衰敗太久就會出現弊病。比如衣食對於人,衣服剛做成時漂亮完整,食物剛熟時清香潔淨,衣服稍穿久一點就破舊了,食物經過幾天就腐臭了。典章制度與質樸誠信的法則,古今是一樣的。有時側重於「文」,有時側重於「質」,社會有時衰敗,有時興盛,自古以來就是如此,不獨今天是這樣。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傳上說:「夏後氏的君王倡導忠厚。君王倡導忠厚,君子都忠厚,它的弊病是導致小人粗野。糾正粗野什麼也比不上用敬奉天神和祖先的辦法。殷代的君王倡導敬奉天神和祖先,君子都敬奉天神和祖先,它的弊病是導致小人迷信鬼神。糾正迷信鬼神的做法莫過於提倡典章制度,所以周代的君王倡導典章制度。君王倡導典章制度,君子都遵循典章制度,它的弊病是導致小人浮華輕薄。糾正浮華輕薄的做法莫過於提倡忠厚。」繼承周代而統治天下的君王,就應當倡導忠厚。夏代所繼承的堯、舜時代的教化產生了浮華輕薄的弊病,所以才倡導忠厚;堯、舜倡導典章制度,那麼他們所承襲的前一代的教化,肯定存在著迷信鬼神的弊病。世俗之人見到當今的浮華輕薄現象,輕視它反對它,就說古代樸實單純,後代浮華輕薄,好比自家的子弟不規矩,就認為別人家的子弟規矩忠厚了。
  【原文】
  55·11語稱上世之人,重義輕身,遭忠義之事,得已所當赴死之分明也,則必赴湯趨鋒(1),死不顧恨。故弘演之節(2),陳不佔之義(3),行事比類(4),書籍所載,亡命捐身,眾多非一。今世趨利苟生,棄義妄得,不相勉以義,不相激以行,義廢身不以為累,行隳事不以相畏(5)。此言妄也。
  【註釋】
  (1)湯:滾開的水。鋒:兵器鋒刃。赴湯趨鋒:跳入滾開的水中,撲向鋒利的刀刃。形容無所畏懼,不怕死。
  (2)弘演:參見26·5注(1)。弘演之節:據《呂氏春秋·忠廉》記載,衛懿公時,弘演出使外國。狄人攻衛,殺死懿公,吃盡了他的肉,把肝扔在地上。弘演回國,對著懿公的肝匯報出使的情況後,就剖腹裝入懿公的肝而死。參見本書《儒增篇》。
  (3)陳不佔:春秋時齊國人。陳不佔之義:據《太平御覽》卷四一八引《韓詩外傳》記載,陳不佔聽到齊莊公被崔杼(hu助)殺死的消息後,為了盡忠,不顧車伕勸阻,趕到出事地點,結果被戰鬥的聲音嚇死了。此事亦見《新序·義勇篇》。
  (4)行事:以往的事例。比類:相類似的。
  (5)隳(huī灰):殷,敗壞。
  【譯文】
  一般說法講到古代的人,重視禮義而輕視生命,遇到應該效忠盡義的事情,會清楚地認識到為此而犧牲生命是自己的本分,就必然會赴湯趨鋒,至死也不顧惜悔恨。所以弘演的節操,陳不佔的忠義,在以往的事例中和他們相類似的人中,書籍中所記載的,喪失性命拋棄身體的人中,這類事情很多,不只一種。如今社會上的人,貪求私利,苟且偷生,拋棄禮義,非分追求利益,不用禮義互相勸勉,不在操行方面互相激勵,禮義被自己廢棄了不以為有害,操行被自己所做的事情敗壞了也不感到可怕。這些說法是荒謬的。
  【原文】
  56·12夫上世之士,今世之士也,俱含仁義之性,則其遭事並有奮身之節。古有無義之人,今有建節之士,善惡雜廁,何世無有?述事者好高古而下今,貴所聞而賤所見。辨士則談其久者(1),文人則著其遠者,近有奇而辨不稱,今有異而筆不記。若夫琅琊兒子明(2),歲敗之時(3),兄為饑人所食(4),自縛叩頭,代兄為食,餓人美其義,兩捨不食(5)。兄死,收養其孤(6),愛不異於己之子。歲敗谷盡,不能兩活,餓殺其子,活兄之子。臨淮許君叔亦養兄孤子(7),歲倉卒之時,餓其親子,活兄之子,與子明同義。
  【註釋】
  (1)辨「通「辯」。議論。
  (2)琅琊(langya狼牙):郡名,在今山東東南部,兒(ni倪):同「倪」。兒子明:倪萌,西漢末年人。《東觀漢記》:「倪萌,字子明,齊國臨淄人。」此雲琅邪人,蓋以與臨淄處地甚近而誤。
  (3)歲敗,災荒年頭。
  (4)所:當作「欲」。《意林》引作「兄曾為饑人欲食」,可證。
  (5)兩捨不食:《東觀漢記》載,「倪萌,字子明,齊國臨淄人。孝友敦篤,不好榮貴,常勤身田農。遭歲倉卒,兵革並起,人民飢餓,相啖。與兄俱出城采疏,為赤眉賊所得,欲殺啖之。萌詣賊叩頭,言兄年老羸瘠,不如萌肥健,願代兄。賊義而不啖。」
  (6)孤:死去父親的孩子。
  (7)臨淮:郡名,在今江蘇北部及安徽東北部一帶。許君叔:人名。東漢初年人。
  【譯文】
  古代的士和今天的士一樣,都具有仁義的本性,那麼他們遇上應當效忠盡義的事情都會有奮不顧身的節操。古代有無義的人,當代有樹立節操的人,善與惡混雜在一起,哪一代沒有這樣的事情呢?記載歷史的人好推崇古代而貶低現代,重視所聽到的古代傳說而輕視所看到的現實。善辯的人則談論那些古老的事情,寫文章的人則寫那些時代久遠的事情,眼前存在突出的事跡而善辯的人不說它,現實存在異常的事而寫文章的人不記錄它。如同那位琅琊郡的倪子明,災荒發生的時候,哥哥將被飢餓的人吃掉,他捆上自己向飢餓的人叩頭,請求代替哥哥被吃掉,飢餓的人讚美他的義氣,把他們哥弟倆都放掉不吃他們。哥哥死後,他收養了哥哥的遺孤,對孤兒的愛與自己的孩子沒有絲毫差別。災荒年穀物吃完了,不能同時養活兩個孩子,餓死的是他的孩子,而讓哥哥的孩子活了下來。臨淮郡的許君叔也收養了哥哥的孤兒,歲月荒亂的時候,餓死了他的親生的孩子,而讓他哥哥的孩子活了下來,這與倪子明是同樣的義氣。
  【原文】
  56·13會稽孟章父英為郡決曹掾(1),郡將撾殺非辜(2),事至復考,英引罪自予,卒代將死。章後復為郡功曹(3),從役攻賊,兵卒比敗,為賊所射、以身代將,卒死不去。此弘演之節,陳不佔之義何以異?當今著文書者,肯引以為比喻乎?比喻之證,上則求虞、夏,下則索殷、周,秦漢之際,功奇行殊,猶以為後,又況當今在百代下,言事者目親見之乎?
  【註釋】
  (1)會(gui桂)稽:郡名,東漢前期包括今江蘇南部、浙江大部和福建全省。孟章:東漢時會稽郡人。英:孟英,字公房,孟章之父。決曹掾(yuan怨):官名,郡的屬吏,主管刑事案件。
  (2)郡將:泛指郡長官。撾(huā抓):拷打。事見《會稽典錄》。
  (3)功曹:郡的屬吏,掌管對官吏的考核任免。
  【譯文】
  會稽郡孟章的父親孟英任郡的決曹掾,郡中官吏拷打殺害無罪的人,這件案子到朝廷複查的時候,孟英把罪過歸於自己,終於代替長官被處死。孟章後來又當了郡的功曹,投入戰鬥攻擊賊人,兵卒連吃敗仗,被賊人用箭所射,孟章用身體掩護郡將,一直到死也不離開。這與弘演的節操、陳不佔的忠義有什麼區別呢?當今撰文寫書的人,肯引孟章的事跡來比喻嗎?比喻用的材料,往上則尋求至虞、夏時代,往下則尋求殷、周時代,秦、漢時期,有功德奇特操行特殊的人,尚且認為時代太近,又何況當今社會在百代之後,敘述歷史的人親眼見到這些了嗎?
  【原文】
  56·14畫工好畫上代之人,秦漢之士,功行譎奇(1),不肯圖。今世之士者(2),尊古卑今也。貴鵠賤雞(3),鵠遠而雞近也。使當今說道深於孔、墨,名不得與之同;立行崇於曾、顏(4),聲不得與之鈞(5)。何則?世俗之性,賤所見貴所聞也。有人於此,立義建節,實核其操,古無以過,為文書者,肯載於篇籍,表以為行事乎?作奇論,造新文,不損於前人(6),好事者肯捨久遠之書,而垂意觀讀之乎(7)?楊子雲作《太玄》(8),造《法言》(9),張松伯不肯壹觀(10),與之並肩(11),故賤其言。使子雲在伯松前,伯松以為金匱矣(12)!
  【註釋】
  (1)譎(jue決)奇:卓異、突出。
  (2)此句前「不肯圖」三字宜重出,文句應為「不肯圖今世之士者。」
  (3)鵠(hu胡):天鵝。
  (4)曾、顏:曾參、顏回。都是孔子的學生。
  (5)鈞:通「均」。
  (6)損:減,遜色。
  (7)垂意:留心,留意。
  (8)楊子云:一作「揚子雲,」即楊(一作揚)雄。參見3·4注(16)。《太玄》:亦稱《太玄經》。參見39·3注(5)。
  (9)《法言》:體裁摹擬《論語》,內容以儒家傳統思想為中心,兼采道家思想,具有無神論傾向,共十三卷。
  (10)張伯松:張竦(sōng聳),西漢末人,王莽曾封他為淑德侯。壹:同「一」。
  (11)並肩:這裡指同一時代。
  (12)金匱:金屬製的藏書匣。這裡借指十分珍貴的文獻。
  【譯文】
  畫工好畫古代的人,秦漢時期的人,即使功績操行很突出,畫工也不肯畫他們。不肯畫當世的人,是因為畫工尊古卑今的緣故。貴重天鵝而輕賤雞,因為天鵝離得遠而雞挨得近的緣故。即使現在有人所講的道理比孔子、墨子還精深,名望也不可能與他們相等;表現出來的操行高過曾參、顏回,聲譽也不可能跟他們一樣。為什麼呢?因為世俗的本性是輕視所見的事實而重視所聽來的傳聞。有人在這裡,樹立起忠義節操,考核他的操行,古人沒有能超過他的,撰文寫書的人,肯把他的事跡記載在書籍裡,把他當作和以往的事例一樣來表彰嗎?他們提出奇特的論點,寫出新的文章,不比古人遜色,好事的人肯捨棄時代久遠的書,而留心閱讀這些東西嗎?楊子雲寫《太玄》,著《法言》,張伯松不願意讀一讀,因為他與楊子雲生活在同一時代,所以就輕視楊子雲的言論。假如楊子雲的時代在張伯松之前,張伯松就會把他的書當作珍貴文獻了。
  【原文】
  56·15語稱上世之時,聖人德優,而功治有奇,故孔子曰:「大哉,堯之為君也!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也(1)!」舜承堯,不墮洪業(2);禹襲舜,不虧大功。其後至湯,舉兵伐桀,武王把鉞討紂(3),無巍巍蕩蕩之文,而有動兵討伐之言。蓋其德劣而兵試(4),武用而化薄。化薄,不能相逮之明驗也(5)。及至秦漢(6),兵革雲擾,戰力角勢(7),秦以得天下。既得天下,無嘉瑞之美(8),若「葉和萬國」、「鳳皇來儀」之類(9),非德劣不及、功薄不若之征乎?此言妄也。
  【註釋】
  (1)文章:指典章制度。引文參見《論語·泰伯》
  (2)墮(huī灰):敗壞。
  (3)鉞(yue月):古代的一種兵器。
  (4)試:使用。
  (5)逮(dai代):及。
  (6)漢:疑衍。下文「秦以得天下」,亦只以「秦」承之。
  (7)戰力:以武力互鬥。角:較量。角勢:較量勢力強弱。
  (8)嘉瑞:祥瑞,吉祥的徵兆。
  (9)葉:同「協」。協和萬國:參見《尚書·堯典》。鳳皇來儀:參見《尚書·益稷》。
  【譯文】
  一般說法講到上古時代,聖人道德高尚,而治理國家又有卓越的功績,所以孔子說:「真偉大啊,堯這樣的君王!唯有天最為高大,只有堯能夠傚法它。他的德行浩大無際,老百姓都不知道要怎樣稱頌他才好!他的功業太崇高了!他的禮樂制度多麼光輝燦爛呀!」舜繼承堯的德行,沒有敗壞大業;禹承襲舜的德行,沒有損害大功。這以後到了商湯,發兵討伐夏桀。周武王高舉大鉞討伐殷紂王,人們對他們不再用「巍巍」、「蕩蕩」這種歌頌的言辭了,卻用了動用軍隊討伐的言辭。這是因為他們的道德比堯舜差,所以才使用武力,使用了武力教化就薄弱了。教化薄弱,就是商湯、周武王不及堯、舜的明證。到了秦代,戰爭頻繁各國以武力相鬥,較量國勢的強弱,秦國以武力統一了天下。即使統一了天下,也沒有出現吉祥的徵兆,如「使所有的諸侯國和睦相處」、「鳳凰來朝」這類吉兆,不正是道德差趕不上、功業小比不上堯舜的證明嗎?這種說法太荒謬了。
  【原文】
  56·16夫天地氣和即生聖人,聖人之治即立大功。和氣不獨在古先,則聖人何故獨優?世俗之性,好褒古而毀今,少所見而多所聞,又見經傳增賢聖之美,孔子尤大堯、舜之功,又聞堯、禹禪而相讓(1),湯、武伐而相奪,則謂古聖優於今,功化渥於後矣。夫經有褒增之文,世有空加之言,讀書覽經者所共見也。孔子曰:「紂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2),天下之惡皆歸焉(3)。」
  【註釋】
  (1)禹:當為「舜」之誤字。上下文皆堯舜連言,且禹亦非禪讓,書中無以堯禹連言者,更說明此文有誤。禪(shan善):禪讓,君王讓位於賢者。
  (2)下流:下游。這裡指處於眾惡所歸的地位。
  (3)焉:於此,指處於「下流」地位的人。引文參見《論語·子張》,這是子貢說的話,並非孔子說的。
  【譯文】
  天施放的陽氣和地施放的陰氣協調和諧就產生了聖人,聖人治理好天下就立了大功,和氣不只是古代才存在,那以為什麼只有古代的聖人才特別好呢?世俗的本性,喜好推崇古代而譭謗現代,輕視所見到的事實而重視聽到的傳聞,又見經傳上誇張賢聖的美德,孔子特別誇大了堯和舜的功德,又聽說堯禪讓帝位給舜,商湯、周武王討伐而與桀、紂相爭奪,就說古代的聖人比現在的聖人好,功業教化比後代純厚了。經書上有讚揚增美的文辭,世間上有憑空誇張的言論,這是讀經覽書的人都共同見到的。孔子說:「殷紂王的壞,不像傳說中的那麼厲害。所以君子很厭惡自己處於眾惡所歸的地位,因為天下的壞事都會歸到處於下流地位的人身上。」
  【原文】
  56·17世常以桀、紂與堯、舜相反,稱美則說堯、舜,言惡則舉紂、桀。孔子曰:「紂之不善,不若是之甚也」,則知堯、舜之德,不若是其盛也。堯、舜之禪,湯、武之誅,皆有天命,非優劣所能為,人事所能成也。使湯、武在唐、虞,亦禪而不伐;堯、舜在殷、周,亦誅而不讓。蓋有天命之實,而世空生優劣之語。經言「葉和萬國」,時亦有丹朱(1);「鳳皇來儀」,時亦有有苗(2)。兵皆動而並用,則知德亦何優劣而小大也。
  【註釋】
  (1)丹朱:「據本書《儒增篇》「堯伐丹水」,「朱」應作「水」。丹水:參見26·2注(2)。
  (2)有苗:即三苗。參見8·7注(1)。
  【譯文】
  世人經常把桀、紂與堯、舜看成是相反的人物,稱美誰就以堯、舜為例,貶斥誰就舉桀、紂為例。孔子說過「殷紂王的壞,不像傳說中的那麼厲害」的話,那麼就可知堯、舜的功德,也不像傳說中的那樣盛大。堯、舜的禪讓,商湯、周武王的誅伐,都是由天命注定的,不是道德的好壞所能決定的,也不是人力所能做到的。假如商湯、周武王生活在堯、舜那個時代,也會禪讓而不用討伐;堯、舜生活在殷、周時代,同樣也會誅討而不禪讓,既有天命注定的事實,而世人卻憑空捏造出所謂道德好壞的說法,經書上說堯「使所有的諸侯國和睦相處」,當時也有發生在丹水的戰爭;舜時「鳳凰來朝」,當時也發生了與有苗的戰爭。既然古今帝王都用兵動武,就可以知道他們的道德也沒有什麼好壞的差別,而功業也沒有什麼大小的不同。
  【原文】
  56·18世論桀、紂之惡甚於亡秦,實事者謂亡秦惡甚於桀、紂(1)。秦、漢善惡相反,猶堯、舜、桀、紂相違也。亡秦與漢皆在後世,亡秦惡甚於桀、紂,則亦知大漢之德不劣於唐、虞也。唐之「萬國(2)」,固增而非實者也。有虞之「鳳凰(3)」,宣帝已五致之矣(4)。孝明帝符瑞並至。夫德優故有瑞,瑞鈞則功不相下。宣帝、孝明如劣不及堯、舜,何以能致堯、舜之瑞?
  【註釋】
  (1)實事者:這裡可能是指東漢人鄒伯奇。王充曾說他「論桀紂不如亡秦」。參見本書《感類篇》。王充也曾說過「二世之惡,隆盛於紂」。參見本書《語增篇》。
  (2)萬國:指上文所說的「協和萬國」。
  (3)鳳皇:指上文所說的「鳳皇來儀」。
  (4)宣帝:漢宣帝。參見50·1注(4)。五致二:參見本書《指瑞篇》。
  【譯文】
  世人認為桀、紂的罪惡超過了秦王朝,實事求是的人認為秦王朝的罪惡超過了桀、紂。秦王朝與漢王朝的善與惡相反,如同堯、舜與桀、紂的善與惡相反一樣。秦王朝與漢王朝都在後世,秦王朝的罪惡超過桀、紂,也就可以知道大漢王朝的功德不比堯、舜的功德差。唐堯的「協和萬國」,本來是誇大而下符合實際的。虞舜的「鳳凰來儀」。漢宣帝時已經五次招來了鳳凰。漢明帝時祥瑞一齊出現。道德高尚所以有祥瑞出現,既然祥瑞一樣多,那麼功業就不相上下。漢宣帝、漢明帝如果道德不好,趕不堯舜的話,為什麼能招來與堯、舜同樣的祥瑞呢?
  【原文】
  56.19光武皇帝龍興鳳舉(1),取天下若拾遺(2),何以不及殷湯、周武?世稱周之成、康不虧文王之隆(3),舜巍巍不虧堯之盛功也。方今聖朝(4),承光武,襲孝明,有浸酆溢美之化(5),無細小毫髮之虧(6),上何以不逮舜、禹(7)?下何以不若成、康?世見五帝、三王事在經傳之上,而漢之記故,尚為文書(8),則謂古聖優而功大,後世劣而化薄矣!
  【註釋】
  (1)龍興鳳舉:古代用以形容帝王的興起。
  (2)拾遺:撿起遺物,形容極其容易。
  (3)成、康:周成王、周康王。隆:指盛大的功業。
  (4)聖朝:指當時在位的漢章帝。
  (5)酆:同「豐」。豐盛。浸酆:更加興盛。
  (6)這裡王充對東漢王朝的溢美有違史實。
  (7)上:往上追溯。
  (8)記故:對過去所發生的事情的記載。「尚」字下原本校語「一有書字」。文書:指一般的文書檔案,還沒有整理成書。
  【譯文】
  光武皇帝好比龍興鳳舉,奪取天下就像撿起遺物一般的容易,為什麼功德比不上殷湯和周武王呢?世人講到周代的周成王和周康王沒有損害周文王的盛大功業,舜的品德崇高沒有損害堯的盛大功業。當今漢章帝,繼承了光武帝、漢明帝的事業,具有更加興盛非常美好的教化,沒有細小如毫髮的缺點,往上追溯,為什麼不及舜、禹呢?往下為什麼不如周成王、周康王呢?世人見到五帝、三王的事跡記載在經傳上,而漢朝對過去發生的事情的記載,還是檔案文書,就說古代的聖人道德高功業大,後代的道德不好而教化又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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