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4報應徵應卷_0223.【沈僧復】古文翻譯解釋成現代文

宋吳興沈僧復,大明末,本土饑荒,逐食至山陽。晝入村野乞食,夜還寄寓寺捨左右。時山陽諸小形銅像甚眾,僧復與其鄉里數人,積漸竊取,遂囊篋數四悉滿,復因將還家,共鑄為錢。事既發覺,執送出都,入舡便云:「見人以火燒之。」晝夜叫呼,自稱楚毒不可忍,未及刑坐而死,舉體皆拆裂,狀如火燒。吳郡朱亨,親識僧復。具見其事。(出《冥祥記》)
【譯文】
宋朝吳興的沈僧復,在大明末年,因為當地鬧饑荒,一路討飯來到山陽。白天他就到村子裡去討飯,天黑就回來寄住在寺院左右。那時山陽冬寺院裡的各種小銅佛像非常多。沈僧復就和同鄉的幾個人一天天偷來很多。於是把幾個箱子口袋都裝滿了。僧復就把這些銅像帶回家,與同鄉一起鑄造銅錢。事情立即就被發覺了,被抓獲解往京都,上了船就說「有人用火燒我。」他便白天晚上大呼大叫,自己就痛苦得不能忍受,還沒有受到刑罰就死了,死的時候全身都破裂,好像火燒的一樣。吳郡的朱亨認識僧復,這些事他都親眼看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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