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11前生後世卷_0076.【琅邪人】文言文翻譯成白話文

琅邪人,姓王,忘名,居錢塘。妻朱氏,以太元九年病亡,有三孤兒。王復以其年四月暴死。時有二十餘人,皆烏衣,見錄雲。到朱門白壁,狀如宮殿。吏朱衣素帶,玄冠介情。或所被著,悉珠玉相連接,非世中儀服。復將前,見一人長大,所著衣狀如雲氣。王向叩頭,自說婦已亡,余孤兒尚小,無相奈何。便流涕。此人為之動容。云:「汝命自應來,為汝孤兒,特與三年之期。」王訴云:「三年不足活兒。」左右一人語云:「俗屍何癡,此間三年,是世中三十年。」因便送出,又活三十年。(出《幽明錄》)
【譯文】
有個姓王的琅邪人,住在錢塘,忘了他名字是什麼。王某的妻子朱氏在晉代太元九年病故,留下三個孤兒。這年的四月,王某又突然死亡。王某死後看見二十多個穿黑衣的人拿著生死簿把他帶到陰間一個白牆紅門的宮殿裡,宮殿裡的官員們穿著紅衣,繫著白腰帶,戴著黑帽紮著頭巾,有的還穿著用珠玉連綴而成的袍服,都不像人世間的服飾。王某被官員們領到殿前,看見一個身材高大的人,穿的衣服好像是雲霧似的,王某就向他磕頭,並訴說妻子已經先死了,留下年幼的孩子,實在是太悲慘了,說著就痛哭起來。那位穿雲衣的神被打動了,對王某說:「你的死是命中注定的,但念你的孤兒太可憐,我特別再多給你三年的陽壽吧。」王某仍然哭訴說:「三年的時間太短,我的孩子們仍然不能成人啊!」這時那位神旁邊有個人說,「你這個死鬼怎麼這樣癡?陰間的三年,就是陽世的三十年!」接著就把王某放回人間,王某果然又活了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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