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11前生後世卷_0058.【六合縣丞】古文翻譯

六合縣丞者,開元中暴卒,數日即蘇。雲初死,被拘見判官,雲是六合劉明府,相見悲喜。問家安否,丞云:「家中去此甚邇,不曾還耶?」令云:「冥陽道殊,何由得往?」丞云:「郎君早擢第,家甚無橫。但夫人年老。微有風疾耳。」令云:「君算未盡,為數羊相訟,所以被追。宜自剖析,當為速返。」須臾,有黑雲從東來,雲中有大船,轟然墜地,見羊頭四枚。判官云:「何以枉殺此輩?」答云:「刺史正料,非某之罪。」二頭寂然。判官罵云:「汝自負刺史命,何得更訟縣丞?」船遂飛去。羊大言云:「判官有情,會當見帝論之。」判官謂丞曰:「帝是天帝也,此輩何由得見?如地上天子,百姓求見,不亦難乎?然終須為作功德爾。」言畢,放丞還」既出,見一女子,狀貌端麗,來前再拜。問其故,曰:「身是揚州譚家女,頃被召至,以無罪蒙放回。門吏以色美,曲相留連。離家已久,恐舍宅頹壞,今君得還,幸見料理。我家素富,若得隨行,當奉千貫,兼永為姬妾,無所吝也。以此求哀。」丞入白判官,判官謂丞曰:「千貫我得二百,我子得二百,余六百屬君。」因為書示之。判官云:「我二百可為功德。」便呼吏問:「何得勾留譚家女子?」決吏二十,遣女子隨丞還。行十餘里,分路各活。丞既痊平,便至譚家訪女。至門,女聞語聲,遽出再拜。辭曰:「嘗許為妾身不由己,父母遣適他人。今將二百千贖身,余一千貫如前契。」丞得錢,與劉明府子,兼為設齋功德等。天寶末,其人尚在焉。(出《廣異記》)
【譯文】
六合縣的縣丞在唐玄宗開元年間得暴病死亡,幾天後又甦醒了。說:剛死的時候,被拘捕去見判官,說是六合縣劉明府。見面後悲喜交加。問家中是否平安,縣丞說:「家離這特別近,不曾回去嗎?」令說:「陰間和陽間的路不同,怎麼能回去呢?」縣丞說:「您兒子早已及第,家裡也沒有不順心的事。只是夫人已年高,稍微患有風濕症。」令說:「算計起來你陽壽未盡,只因為幾隻羊告你,所以被追捕。自己去分辨。讓你盡快回去。」不一會,有黑雲從東邊來,雲中有大船,轟隆一聲,落在地上。看見有四顆羊頭。判官說:「為什麼無故殺死這此羊呢?」回答說:「刺吏正需要這東西,不是我的罪過。」二顆羊頭沉默無言可對。判官大罵說:「你們本來就欠刺使的命,為什麼告縣丞呢?於是,船就飛去了。羊大聲說:「判官有私情,我們要面見天帝評論這件事。」判官對縣丞說:「帝是指天上的帝王,這些無名之輩怎麼能見得著呢!就像地上的天子。百姓要是求見,不也是極難嗎?然而,最終還是應做善事造福積德。」說完,放縣丞回去。剛出去,看見一女子,身材相貌都很端莊秀麗,上前拜見。問她什麼原因,說:「我是揚州譚家的女子,剛才被召到這裡來,因我沒有罪幸蒙放回。守門的差吏看我長的美貌,找各種藉口留我。我離開家裡已經很久,恐怕屍體腐爛。現在你能夠回去,希望有幸得到你的幫助。我家素來富有,如果能跟你一起走,一定奉送千貫錢,並永做你的姬妾,沒有什麼捨不得的東西,用這些求得你的同情。」丞進去對判官說這事,判官說:「千貫錢得給我二百,給我兒二百,餘下六百歸你。」因此寫在紙上讓他看,判官說:「我的二百錢可用來作功德。」就傳呼門吏問:「為什麼勾引強留譚家女子?」打門吏二十杖。讓女子隨縣丞回去。行了十餘里,分路各回各的家,活了。縣丞很快痊癒後,就到譚家拜訪女子。到了門口,女子聽到說話聲,就出來拜見,推辭說:曾經許與你為妾,但身不由己,父母已許與他人,今將二百千贖身,一千貫按以前的約定。丞得到錢,給劉明府的兒子,又為他設齋積功德等。天寶末年,這個人還在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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