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陵有賣餅王老,無妻,獨與一女居。王老晝日,自賣餅所歸家,見其女與他少年共寢於北戶下。王老怒,持刀逐之,少年躍走得免。王老怒甚,遂殺其女。而少年行至中路,忽流血滿身。吏呵問之,不知所對。拘之以還王老之居,鄰伍方案驗其事。王老見而識之,遂抵罪。(出《稽神錄》)
【譯文】
廣陵有位賣餅的王老,死了妻子,獨自和一個女兒居住。王老有一天從賣餅處回家,看見女兒和一個少年正在北窗下共枕,頓時大怒,拿起刀就追。那少年跑得快,得以倖免;王老氣極了,就殺死了自己的女兒。而少年跑在半路上,忽然滿身流血,官吏斥問他,他又說不出原因。於是,便將他拘捕押到王老處。這時,人們正為那案子勘查現場,王老認出那位少年,於是就讓他抵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