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松壽為長安令,時昆明池側有劫殺。奉敕,日內須獲賊,如違,所由科罪。壽至行劫處,尋蹤緒。見一老婆於樹下賣食。至,以從騎馱來入縣,供以酒食。經三日,還以馬送舊坐處。令一腹心人看,有人共婆語,即捉來。須臾,一人來問:明府若為推逐?即被布衫籠頭,送縣。一問具承,併贓並獲。時人以為神明。(出《朝野僉載》)
【譯文】
張松壽提任長安縣令,昆明池旁發生了搶劫殺人案。張松壽接到命令,必須在限期內抓獲罪犯,否則,有關人員治罪。張松壽來到案發地點。尋找線索。他看見附近樹下有一個老太太在樹下賣食品。張松壽叫隨行人員用馬將老太太馱到縣衙,好酒好菜侍候。過了三天,又用馬送回原來的地方。張松壽派了一名心腹人員,前去觀察。如果發現有人和老太太說話,立即抓回來。過了一會,有一個人過來問老太太:"縣令怎樣判斷這個案子?"立即被抓住,用布衫罩上腦袋送到縣衙。一經審問,這個人全都承了,人贓並獲。人們都認為張松壽像神仙一樣明察善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