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或出處:江盈科
古文《深文》原文:
一關吏治夜禁甚嚴,犯者必重撻不赦。苟無犯者,輒畏邏卒賄脫,撻邏卒無赦。居民畏其撻,莫敢犯者。
一日,未晡時,邏卒巡市中,見一跛者,執之。跛者指日曰:"此才晡時,何雲夜?又何雲犯夜?"邏卒曰:"似爾這般且行且憩息,計算過城門時非一更不可。豈非犯夜?"跛者語塞,與俱赴吏。關吏果逆其必犯夜也,而重撻之。
世之巧吏,以巧計造為不必然之事,而指其人以必然,論戍論死,使人無所逃避,蓋亦執跛者而逆其犯夜之類也。
《深文》現代文全文翻譯:
一個(城門)關卡的官吏執行夜禁非常嚴,觸犯了的人必定重打不饒。如果沒有觸犯的人,就怕巡邏的士卒收賄賂放脫(觸犯者),打巡邏士卒不饒。(城裡的)居民害怕他打,沒有敢觸犯的。
一天,(還)沒到下午三點,巡邏士卒在城市中(心)巡邏,見到一個瘸子,逮捕了他。瘸子指了太陽說:"這才三點,怎麼能說(是)夜晚了?又怎麼能說犯夜禁呢?"巡邏士卒說:"像你這樣邊走邊休息,算算到過城門時非一更天不可。難道不是凡夜?"瘸子說不出話來,和他們一起到官那。關卡官吏果然(以)預計他必然觸犯夜禁,而重打他。
世上的狡猾官吏,用巧計製造使不必然的事,而指責別人是必然,要人發配邊疆要人死,使人無法躲避,大概也就是抓瘸子而預計他觸犯夜禁這類吧。
【註釋】
[1]撻(tà):用棍、鞭打。
[2]苟:如果。
[3]晡時:申時,即下午三點到五點;也泛制指晚間。
[4]戍(shù)到邊疆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