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誌·顧雍傳》全文翻譯

三國誌·顧雍傳》
原文
    顧雍字元歎,吳郡吳人也。蔡伯喈從朔方還,嘗避怨於吳,雍從學琴書。州郡表薦,弱冠為合肥長,後轉在婁、曲阿、上虞,皆有治跡。孫權領會稽太守,不之郡,以雍為丞,行太守事,討除寇賊,郡界寧靜,吏民歸服。數年,入為左司馬。權為吳王,累遷大理奉常,領尚書令,封陽遂鄉侯,拜侯還寺,而家人不知,後聞乃驚。
    黃武四年,迎母於吳。既至,權臨賀之,親拜其母於庭,公卿大臣畢會,後太子又往慶焉。雍為人不飲酒,寡言語,舉動時當。權嘗歎曰:「顧君不言,言必有中。」至飲宴歡樂之際,左右恐有酒失而雍必見之,是以不敢肆情。權亦曰:「顧公在坐,使人不樂。」其見憚如此。是歲改為太常進封醴陵侯代孫邵為丞相平尚書事其所選用文武將吏各隨能所任心無適莫。時訪逮民間,及政職所宜,輒密以聞。若見納用,則歸之於上,不用,終不宣洩。權以此重之。然於公朝有所陳及,辭色雖順而所執者正。權嘗咨問得失,張昭因陳聽采聞,頗以法令太稠,刑罰微重,宜有所蠲損。權默然,顧問雍曰:「君以為何如?」雍對曰:「臣之所聞,亦如昭所陳。」於是權乃議獄輕刑。久之,呂壹、秦博為中書,典校諸官府及州郡文書。壹等因此漸作威福,遂造作榷酤障管之利,舉罪糾奸,纖介必聞,重以深案丑誣,毀短大臣,排陷無辜,雍等皆見舉白,用被譴讓。後壹奸罪發露,收系廷尉。雍往斷獄,壹以囚見,雍和顏色,問其辭狀,臨出,又謂壹曰:「君意得無慾有所道?」壹叩頭無言。時尚書郎懷敘面詈辱壹,雍責敘曰:「官有正法,何至於此!」
    雍為相十九年,年七十六,赤烏六年卒。權素服臨吊,謚曰肅侯。

譯文
    顧雍,字元歎,吳郡吳縣人。蔡伯喈從北方返回後,曾到吳縣躲避仇人,顧雍跟著他學琴習書。州郡都上表舉薦他,成年即擔任合肥縣縣長,後轉任婁縣、曲阿、上虞,每處都有政績。孫權兼任會稽太守,不在郡府就任,讓顧雍擔任郡丞,代理太守職任,討除賊寇,郡內安定平靜,官民都歸服他。幾年後,他入朝任左司馬。孫權做吳王后,顧雍逐步升任為大理、奉常,兼任尚書令,封爵陽遂鄉侯。他封侯後返回官府時,家中人都不知道,後來聽說此事才感到驚奇。
    黃武四年,顧雍到吳郡迎來母親。母親到達後,孫權親自前往慶賀,並在廳堂上向他母親行拜禮。公卿大臣們都來聚會,後來太子又前往慶賀。顧雍為人從不飲酒,沉默寡言,舉止適時又適宜。孫權曾感歎地說:「顧君不開口便罷,一開口必定會有道理。」到了飲酒歡樂的時候,顧雍左右的人都怕酒後失禮而顧雍看見,因此不敢放縱情懷。孫權也說:「顧公在座,使人不快活。」他就是這樣的讓人敬畏。這一年,顧雍改任太常,又加封醴陵侯,接替孫邵任丞相,總理尚書事務。他所選用的文武官員,每個人都依據他們的能力來安排,他的內心沒有厚薄之分。他常到民間察訪徵求意見,遇上有政務上應採用的地方,就當即秘密呈報。如果被採納施行,就歸功於皇上;如果不被採納,就永遠不洩露出去。孫權因此十分敬重他。然而他在朝廷上有所陳述與建議,言辭態度雖然恭順,但所堅持的立場原則卻是正直的。孫權曾咨詢朝政得失,張昭趁機把自己收集到的意見都說了出來,他認為法令太煩瑣,刑罰稍微重了些,應該有所削減。孫權聽了不作聲。他回頭問顧雍:「您認為怎麼樣?」顧雍回答說:「我所聽到的情況,也同張昭說的一樣。」於是孫權便與大家商定獄訟的法令並減輕刑罰。過了很久,呂壹、秦博任中書,主管審核各官府及州郡上報的文書。呂壹等人因此逐漸獨攬權勢,專行賞罰,於是開始建立機構賣酒、關隘徵稅來牟取暴利,他們檢舉他人罪過,細微的小事也上報朝廷,再加重案情進行誣陷,譭謗大臣,排斥陷害無辜之人,顧雍等人都曾被他們告發,並因此受到譴責。後來呂壹邪惡罪行暴露,收押在廷尉府中。顧雍前往審理此案,呂壹以囚犯身份見顧雍,顧雍和顏悅色,訊問了他的口供。臨走時,又對呂壹說:「您心裡難道沒有想要說的話了嗎?」呂壹只是叩頭,無話可說。當時尚書郎懷敘當面斥罵羞辱呂壹,顧雍責備他說:「官府有明確的法令,何必這樣呢?」
    顧雍任丞相十九年,享年七十六歲,赤烏六年去世。孫權身穿孝服來弔唁,謚為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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