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4報應徵應卷_0366.【唐紹】文言文翻譯

唐紹幼而通悟,知生前事,歷歷備記,而未嘗言於人,雖妻子亦不知之也。後為給事中,同裡對門,有一郎中李邈者,紹休沐日,多召邈與之言笑,情好甚篤。或時為具饌,中堂偶食,中郎亦不知其所謂。其妻詰紹曰:「君有盛名,官至清近,宜慎所交。李邈非類,君亟與之狎,竊為君不取。」紹默然,久之曰:「非子所知,吾與李邈情好逾厚。」唐開元初,驪山講武,紹時攝禮部尚書,玄宗援桴擊鼓,時未三合,兵部尚書郭元振遽令詔奏畢。神武赫怒,拽元振坐於纛下。張說跪奏於馬前,稱元振於社稷有保獲大功,合赦殊死。遂釋,尤恨而斬紹。先是一日,紹謂妻子曰:「吾善李邈,須死而言,今時至矣。遂為略言之:吾自幼即具前生事,明日講武,吾其不免。吾前世為某氏女,即笄,適灞陵王氏子為妻,姑待吾甚嚴。吾年十七,冬至先一日,姑令吾躬具主饌。比畢,吾閟怠亦甚,姑又令吾縫羅裙,遲明,服以待客。吾臨燈運針,慮功之不就,夜分不息。忽一犬沖扉入房,觸燈,燈僵,油僕裙上,吾且懼且恨,因叱犬,犬走突扉,而扉反闔。犬周章卻伏床下,吾復照燭,將理裙污,而狼籍殆遍。吾懼姑深責,且恨犬之觸燈,遂舉床,以剪刀刺犬。偶中其頸,而剪一股亦折,吾復以一股重刺之,俄而犬斃。詰朝持裙白姑,姑方責罵,而吾夫適自外至。詢其故,遂於床下引斃犬,陳於姑前,由是少解。吾年十九而卒,遂生於此身。往者斃犬,乃今之李邈也。吾明日之死,蓋緣報也,行戮者必是李邈乎。報應蓋理之常,爾無駭焉。及翌日講武,坐誤就戮,果李邈執刀。初一刀不殊而刀折,易刀再舉,乃絕焉。死生之報,固猶影響,至於刀折殺亦不異,諒明神不欺矣。唐書說明皇尋悔恨殺紹,以李邈行戮太疾,終身不更錄用。(出《異雜篇》)
【譯文】
唐紹小時候就特別聰明,能知道前生的事情,而且記得清清楚楚非常詳細。但是他卻不曾對人說過。即使是他的妻子和孩子也沒有知道的。後來他做了給事中,他的鄰居對門住一個郎官叫李邈的,唐紹休閒的時候,經常召喚李邈和他在一起談論說笑,兩個人的感情很好。有時候還準備了飯食,在中堂兩個人對著吃,但李邈也不明白他是為什麼。唐紹的妻子責備他說:「你的名聲很大,做官到了在皇帝左右的程度,所以應當謹慎的交往。況且李邈不是好人,你屢次和他親近,我認為你這樣做是不應該的。」唐紹不說什麼,過了很長時間才說:「這不是你所能知道的。我和李邈感情超過了一般的深度。」唐朝開元初年時,在驪山講習武事,唐紹當時代理做禮部尚書,玄宗拿起鼓槌擊鼓,當時未到三合的時間,兵部尚書郭元振驟然下令「詔奏已畢」。神武大怒,拉郭元振到大旗下面問斬,張說跪在馬前上奏,說元振對國家有保護的大功,應當免除他斬首的死刑。於是就把元振給放了。玄宗還恨不消就把掌管禮部的唐紹斬了。這事的前一天,唐紹對妻子說:「我和李邈友好的事,必須死的時候才能說,現在時候到了。」於是就給妻子大略地說了。唐紹說:「我從小就具備知道生前事的能力,明天講習武事,我將不能免除一死。我前世是某一家的女子。等到成年,就嫁給了灞陵的一個姓王家的兒子做了他的妻子。我的婆婆對我非常的嚴厲。我十七歲那年,冬至的前一天,婆婆叫我親手準備飯食,等準備完畢,我苦悶疲倦的很,婆婆又叫我縫製羅裙。等到天亮,穿它來招待客人。我在燈光下縫製,擔心不能完成,很晚都不能休息。忽然有一條狗衝開門進入了房間裡,碰到了燈,燈被碰倒,油潑到裙子上面,我又害怕又氣恨,因此就呵叱狗。那狗就很快的跑到了門口,可是門卻反關著,狗進退周旋卻趴在了床下面。我又點上蠟燭,將要處理子裙子上的污垢,而裙子上亂七八糟的幾乎全是油污。我害怕婆婆嚴厲地責備,又憎恨那狗碰倒了燈,於是就抬床,用剪刀地刺狗。偶然刺中了狗的脖子。而剪刀的一股也斷了,我又用另一股狠狠的刺狗,不一會狗就死了。早晨我拿著裙子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婆婆,婆婆正在責備謾罵我,這時我的丈夫正好從外面回來了。打聽了原因後,就從床底下把刺死的狗拖了出來。放在婆婆面前。因此婆婆才稍微的理解了。我十九歲那年就死了,死後就轉生下了我現在這身體。過去殺死的狗,就是現在的李邈。我明天就要死了,這大概是因緣報應,殺我的人,一定該是李邈吧。報應是正常的道理,你不要害怕。」等到第二天講習武事,唐紹犯了錯就要被殺頭,果然是李邈執刀。剛開始第一刀,不料刀被折斷,換了一把刀再舉起,才斷絕了性命。死生的報應,當然因果有關。到了刀被折斷,殺法也沒有什麼不一樣的,料想明神不欺騙啊。唐書上說,明皇不久就悔恨殺了唐紹,怨李邈行刑太快,所以終身不再錄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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