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芝字仙苗,白雲河南緱氏人。常游京洛間。耆老云:「五十年來見之,狀貌恆如四十許人,莫知其甲子也。好養氣而嗜酒。故蒲帥琅琊公重盈作鎮之初年,仙苗居於紫極宮,王令待之甚厚。又聞其嗜酒,日以三榼餉之。間日仙苗出,遇一樵者,荷擔於宮門,貌非常,意甚異焉。因市其薪,厚償厥直。樵者得金,亦不讓而去。子芝潛令人躡其後,以伺之。樵者徑趨酒肆,盡飲以歸。他日復來。子芝謂曰:「知子好酒,吾有中令所餉醇醪,償子薪價,可乎?」曰:「可。」乃飲之數盂,因謂子芝:「是酒佳矣。然殊不及解縣石氏之醞也。余適自彼來,恨向者無侶,不果盡於斯酌。」子芝因降階執手,與之擁爐。祈於樵者曰:「石氏芳醪可致否?」樵者頷之。因命丹筆,書一符,置於火上,煙未絕,有一小豎立於前。樵者敕之:「爾領尊師之僕,挈此二榼,但往石家取酒。吾待與尊師一醉。」時既昏夜,門已扃禁,小豎謂芝僕曰:「可閉其目。」因搭其頭,人與酒壺偕出自門隙,已及解縣,攜酒而還,因與子芝共傾焉。其甘醇郁烈,非世所儔。中宵,樵者謂子芝曰:「已醉矣。余召一客伴子飲,可乎?」子芝曰:「諾。」復書一朱符,置火上,瞬息聞異香滿室,有一人來,堂堂美鬚眉,拖紫秉簡,揖樵者而坐。引滿兩巡,二壺且竭。樵者燒一鐵箸,以焌(「焌」原作「授」,明抄本作「焌」,今據《雲笈七簽》一一二改。)紫衣者,云:「可去,時東方明矣。」遂各執別。樵者因謂子芝曰:「識向來人否?少頃,可造河瀆廟視之。」子芝送樵,者訖,因過廟所,睹夜來共飲者,乃神耳,鐵箸之驗宛然。趙鈞(「鈞」原作「君」,據《雲笈七簽》改。)郎中時在幕府,目驗此事。弘文館校書郎蘇悅亦寓於中條,甚熟蹤跡。其後子芝再遇樵仙,別傳修煉之訣,且為地仙矣。(出《神仙感遇錄》)
【譯文】
王子芝,字仙苗,自己說是河南緱氏人。經常遊覽於京師和洛陽之間。年齡很老的老人說,五十多年來,看他總不見老,身形相貌總象四十歲左右的人,不知道他究竟有多大年歲。他喜好養氣並且喜歡酒。原來的蒲帥琅琊公重盈坐鎮的初年,王仙苗居住在紫極宮,縣令對他很看重,又聽說他喜歡酒,每天送給他三榼酒。有一天王仙苗外出,遇見一個樵夫,在紫極宮門前挑著擔子,相貌異常,覺得很奇怪。於是買了他的柴,厚償了木柴的價值,樵夫得到錢,也不推讓就走了。王子芝派人暗中跟隨在他的後面。樵夫直接快步走到酒店,開懷暢飲,盡興而歸。過了幾天又來了,王子芝對他說:「我知道你好酒,我有縣令送給的味道醇厚的酒,用酒抵柴價,可以嗎?」樵夫說:「可以。」樵夫僅僅飲了幾盂,就對王子芝說,這酒好啊!不過,還遠遠趕不上解縣石氏的酒,我剛才從那來。遺憾的是剛才沒有飲酒的伴侶,不能盡興地品嚐。王子芝於是降階握著樵夫的手,和他一起圍著溫酒的火爐飲酒。王子芝向樵夫乞求說:「石氏的美酒可以弄得來嗎?」樵夫點頭,就讓取丹砂硃筆,書寫一符,放在火上,煙還沒有斷絕,有一個小僮立在面前。樵夫囑咐他,你領著王尊師的僕人,提著這兩個榼,只往石家去取酒,我等待和王尊師盡興一醉。當時已經天黑了,門已經上了閂。小僮對王子芝的僕人說:「你可以閉上眼睛。」於是手搭他的頭,人和酒壺都從門隙出去,已經到瞭解縣,攜帶酒返類比的。半夜,樵夫對王子芝說:「我已經醉了。我招呼一個客人陪伴你喝酒,可以嗎?」王子芝說:「行。」樵夫又用丹砂硃筆寫了一道符,放在火上。眨眼之間,滿屋異香,隨後有一個人進來,儀表莊嚴大方,眉清目秀,鬚髯根根見肉,腰間下垂紫帶,手裡拿著書簡,向樵夫揖拜後就坐下了。舉飲滿杯的酒,酒過兩巡,兩個酒壺的酒快要沒了。樵夫燒了一根鐵筷子,烙了穿紫衣服的人一下說:「可以走了。」當時東方亮了,於是供手告別。樵夫就對王子芝說:「認識先前來的人嗎?一會兒,可以到河神廟去看一看。」王子芝送走樵夫,就到廟中,看見了夜裡來共同喝酒的人,竟然是廟中的神。鐵筷子的烙印依稀還在。趙均郎中時在幕府,親眼所見,可以驗證此事。弘文館校書郎蘇悅也寄寓於中條,非常熟悉事情的來龍去脈。那以後,王子芝再遇到樵仙,另外向王子芝傳授了修煉的秘訣,因而王子芝成為地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