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11前生後世卷_0061.【鄧成】古文翻譯成現代文

鄧成者,豫章人也,年二十餘。曾暴死。所由領至地獄,先過判官。判官是刺史黃麟,麟即成之表丈也。見成悲喜,具問家事,成語之,悉皆無恙。成因求哀。麟云:「我亦欲得汝歸,傳語於我諸弟。」遂入白王。既出曰:「已論放汝訖。」久之,王召成問云:「汝在生作何罪業,至有爾許冤對頭。然算猶未盡,當得復還。無宜更作地獄冤也。」尋有畜生數十頭來噬成。王謂曰:「鄧成已殺爾輩,復殺鄧成,無益之事。我今放成卻回,令為汝作功德,皆使汝托生人間,不亦善哉!」悉云:「不要功德,但欲殺鄧成耳。」王言:「如此於汝何益。殺鄧成,汝亦不離畜生之身。曷若受功德,即改為人身也。」諸輩多有去者,唯一驢頻來蹋成,一狗嚙其衣不肯去。王苦救衛,然後得免。遂遣所追成吏送之。出過麟,麟謂成曰:「至喜莫過重生,汝今得還,深足忻慶。吾雖為判官,然日日恆受罪。汝且住此,少當見之。」俄有一牛頭卒,持火來從麟頂上然至足,麟成灰,(「灰」原作「火」,據明抄本改)遂滅,尋而復生。悲涕良久,謂成曰:「吾之受罪如是,其可忍也!」汝歸,可傳語弟,努力為造功德。令我得離此苦,然非我本物。雖為功德,終不得之。吾先將官料置得一莊子,今將此造經佛,即當得之。或恐諸弟為恍惚,不信汝言,持吾玉簪還,以示之。」因攏頭上簪與成。麟前有一大水坑,令成合眼,推入坑中遂活。其父母富於財,憐其子重生,數日之內造諸功德。成既愈,遂往黃氏,為說麟所托,以玉簪還之。黃氏識簪,舉家悲泣,數日乃賣莊造經也。(出《廣異記》)
【譯文】
鄧成是豫州人,當年二十多歲,曾經患暴病死亡。差役領到地獄。先見過判官。判官是刺史黃麟,麟就是鄧成的表丈。看見鄧成又悲又喜,訊問家中所有的事情。鄧成對他說:「一切都很好。」鄧成因此請求他可憐。麟說:「我也想讓你回去,傳話給我所有的兄弟。」於是進去向王說明,一會出來說:「已經議論過了放你回去。」過了很長時間。王召見鄧成問道:「你在一生中做了什麼有罪的事,以至有那麼多的冤家對頭。然而算起來,你的壽命還沒有完了,應該得以復還,不應該改作地獄的冤鬼。」立即有畜生數十頭前來咬鄧成。王對他們說:「鄧成已經殺了你們,反過來再殺鄧成,這樣對誰都沒有好處。我現在放鄧成回去,讓他為你們作功德,都使你們托生人間。不也是好事嗎?」畜生都說:「不要功德,就是想殺了鄧成。」王說:「這樣做對你們有什麼好處?殺了鄧成你們也脫離不了畜生的身子。你們倒不如接受功德,立即可以改變人身。」這些畜生多數走開了,唯有一頭驢屢次來踢鄧成,一隻狗咬住他的衣服不肯放開。王苦苦求救並加以保衛,才得到倖免。於是派拘捕鄧成的的差役送他回去,出去見過黃麟。麟對成說:「再大的喜事也沒有超過重生的。你今天能夠回去。要好好地慶賀一番。我雖然作為判官,然而天天在受罪。你暫時待在這裡,一會就能看個明白。」很快有一個牛頭小卒,拿著火,從黃麟頭頂上燒到腳,麟變成了灰,接著火滅了,立即又得以復生。悲傷哭泣很長時間。對鄧成說:「吾經常受這樣的罪,怎麼可以忍受!你回去,可傳話給我弟弟,努力為我造功德,讓我能夠脫離這個苦地方。然而不是我自己的東西。雖然作了功德,但終究得不到解脫。我以前用作官得到的薪俸購了一個莊園,現在用它來造經佛就可以得到解脫。恐怕那些兄弟懷疑,不相信你的話,你拿著我的玉簪回去,給他們看。」因而拔了頭上的簪子給鄧成。黃麟前面有一個大水坑,叫鄧成閉上眼睛,把他推進坑裡。於是活了。他的父母很有錢,可憐自己的兒子能夠重生,數日之內就造了許多功德。鄧成就全好了,於是到黃家去向他們說黃麟委託的事情,把玉簪還給他們。黃家認識簪子,全家悲痛哭泣,數日就賣掉了莊園製造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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