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蔡間,有民竹季貞,卒十餘年矣。後裡人趙子和亦卒,數日忽寤,即起馳出門。其妻子驚,前訊之。子和曰:「我竹季貞也,安識汝。今將歸吾家。」既而語音非子和矣,妻子遂隨之。至季貞家,見子和來,以為狂疾,罵而逐之。子和曰:「我竹季貞,卒十一年,今乃歸。何拒我耶?」其家聆其語,果季貞也。驗其事,又季貞也。妻子俱駭異,詰(「詰」原作「請」,據明抄本改)之,季貞曰:「我自去人世,迨今且一紀。居冥途中,思還省妻孥,不一日忘。然冥間每三十年,即一逝者再生,使言罪福。昨者吾所請案據,得以名聞冥官。願為再生者,既而冥官謂我曰:「汝宅舍壞久矣,如何?」案據白曰:『季貞同裡趙子和者,卒數日,願假其屍與季貞之魂。』冥官許之。即遣使送我於趙氏之捨,我故得歸。」因話平昔事,歷然可聽,妻子方信而納之。自是季貞不食酒肉,衣短粗衣,行乞陳蔡汝鄭間。緡帛隨以修佛,施貧餓者。一還家,至今尚存。(出《宣室志》)
【譯文】
陳蔡兩縣之間,有個居民叫竹季貞,死十多年了。後來村裡人趙子和也死了,過了幾天又忽然甦醒,立即起身跑出門去。其妻驚訝地攔住他詢問,子和說:「我是竹季貞,哪裡認識你?我要回自己家去。」連語音都不是趙子和的了。妻子就跟著他到了竹季貞家。竹家人見趙子和來了,以為他瘋了,罵著驅趕他。子和說:「我是竹季貞,死十一年了,現在又回來了,為什麼要趕我走?!」竹家人聽他的說話聲,果然是竹季貞的;又通過一些事情驗證,一點不錯。竹妻和孩子們十分駭怕,追問他,他說:「我從離開人世,至今將近十二年,在陰曹地府裡總想回來看看老婆孩子,一天也沒有忘。然而,那裡每隔三十年,才能讓一個死者復活,讓他到人間來宣講善惡和福禍之事。昨天我請求管案子的人,想使自己的名字被冥官知道,並願意為我復活。一會兒冥官對我說:『你的身體腐爛很久了,怎麼辦?』管案子的人稟報說:『他的同鄉趙子和剛死幾天,我想讓他借屍還魂。』冥官准許了。那管案子的人立即把我送到趙子和家,我這才能活轉過來。」接著說起平生往事,都清清楚楚的,妻才相信而且收留了他。從此季貞不吃酒肉,穿粗布短衣,行乞在陳蔡和汝鄭等縣之間,得到的錢帛隨時用來修造佛寺,施捨給貧餓的人。他時而回一次家,到現在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