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州刺史李黃,夏日憩於小廳。見鼠穴中有一人,長數寸,執篲,掃穴前而入。有二人,亦長三二寸,舁一鑊,添水爨薪。須臾,鑊前有一夜叉,執鐵杈,叉一人。披紫袍,執象笏,長三二寸,形色狀貌,乃李也。黃雖懼而不敢驚之。乃咄黃脫衣,入鑊中,須臾而出。黃衣服而入穴中。又見一婦人出火中,乃黃之孀婦,寓岳州久矣。主鑊者挹黃娣入鑊中,須臾,又出。娣服衣亦入穴中。主鑊者亦入。又二人舁鑊入。而擁篲者又掃去其灰燼。數日如此。黃大憂。遣訪其娣。亦無恙。數年方卒。黃十餘年方卒。(出《聞奇錄》)
【譯文】
渠州刺史李黃,夏天在小廳裡休息,看到耗子洞裡有一個小人,幾寸高,拿著掃帚,掃完了洞前就回去了。又有兩個人,也是二三寸高,抬著一口鍋,添上水,點上火。不一會兒,鍋前有一個夜叉,拿著鐵叉,叉起一個人。這個人穿著紫色袍子,拿著象牙笏板,高二三寸,身形、神色、狀貌,是李黃。李黃雖然害怕,但是不敢驚擾。夜叉呵叱李黃脫去衣服,進到鍋裡,一會兒又出來。李黃穿衣就進入洞中。又看見一個婦人從火中出來,此人是李黃守寡的妻子,住在岳州很久了。看鍋的把李黃的小妾叉到鍋裡,不多時又出來了。小妾的衣服也進到洞中。看鍋的也進去了。又有二人抬著鍋進洞裡。拿掃帚的人又掃去那些灰燼。幾天都是這樣。李黃很愁。派人打聽他的小妾,也安全無恙,幾年後才死。李黃是十幾年之後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