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兔,嘗有郡牧得其皮。使工人削筆,醉失之。大懼。因剪己須為筆,甚善。更使為之,工者辭焉。詰其由,因實對。遂下令,使一戶輸人須。或不能致,輒責其直。(出《嶺南異物誌》)
【譯文】
嶺南有兔,曾經有一個郡牧得到一張嶺南兔的皮,讓一工匠用兔毫做筆。這位工匠喝醉酒後將兔皮丟失了,非常恐懼,剪下自己的鬍鬚做成筆。郡牧用這只筆寫字,覺得很好使。讓工匠再做一隻這樣的筆,工匠推辭不做。郡牧動怒了,責備地問他不做的原因?工匠不得以,將事情的緣由告訴了郡牧。於是郡牧下令讓各家送來人須,有不能送來的,就責令用錢來代替人須。
卷第二百十 畫一
烈裔 敬君 毛延壽 趙岐 劉褒 張衡 徐邈 曹不興 衛協 王獻之 顧愷之 顧光寶 王慄 王濛 戴逵 宗炳 黃花寺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