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何敞為交趾刺史,行部蒼梧郡高要縣。暮宿鵲奔亭,夜猶未半,有一女從樓下出,自云:「妾姓蘇名娥,字始珠,本廣信縣修裡(「廣」信原作「信廣」,據下文及明抄本改。「理」明抄本作「裡」。)人。早失父母,又無兄弟,夫亦久亡。有雜繒帛百二十疋,及婢一人,名致富,孤窮羸弱,不能自振,欲往傍縣賣繒,就同縣人王伯賃車牛一乘,直錢萬二千,載妾並繒,令致富執轡。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於時已暮,行人既絕,不敢前行,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往亭長捨乞漿取火,亭長龔壽操刀持戟,來至車傍,問妾曰:『夫人從何所來?車上何載?丈夫安在?何故獨行?』妾應之曰:『何勞問之。』壽因捉臂欲汙妾。不從,壽即以刀刺脅,妾立死,又殺致富。壽掘樓下,埋妾並婢,取財物去,殺牛燒車,槓及牛骨,投亭東空井中。妾死痛酷,無所告訴,故來告於明使君。」敞曰:「今欲發汝屍骸,以何為驗?」女子曰:「妾上下皆著白衣,青絲履,猶未朽也。」掘之果然。敞乃遣吏捕壽,拷問具服,下廣信縣驗問,與娥語同,收壽父母兄弟皆系獄。敞表壽殺人,於常律不至族誅。但壽為惡,隱密經年,王法所不能得。鬼神自訴,千載無一,請皆斬之,以助陰誅,上報聽之。(出《還冤記》)
【譯文】
漢朝時何敞任交趾刺史。有一天到了蒼梧郡高要縣,晚上住在鵲奔亭。還沒有到半夜,見有一女子從樓下走出來,自己說:「我姓蘇名娥,字始珠。原來是廣信縣修裡人。很早就失去了父母,又沒有兄弟,丈夫也早死了。家中有各種絲綢一百二十疋,以及奴婢一人,名叫致富。因我們孤苦窮困又很瘦弱,不能自己使生活振作起來,想要到臨縣去賣綢布,就向鄰居王大伯租了一輛牛車,價值約一萬二千錢。用車裝著我和綢布,讓致富趕著牛車。在去年的四月十日,來到這座亭外,當時天色已晚,行人已經斷絕,我們不敢前行,因此就停留在這裡。致富突然肚子痛,我就去亭長家乞討漿水和火,亭長龔壽聽說後就拿著刀和戟,來到車旁,問我說:『夫人從什麼地方來?車上裝的什麼?你丈夫在哪裡?為什麼獨自行走?』我回答他說:『這些不必勞累你來過問了。』龔壽就趁機抓住我的手臂想要污辱我,我不順從,他就用刀直刺我的肋下,我當時就死了,他又殺了致富,在這個樓下挖了個坑,把我和致富一塊兒埋了。取走了財物,並殺了牛、燒了車,把牛骨槓著扔到了這個亭東面的空井裡。我死得好慘,無處投訴,所以才來告訴您。」何敞說:「現在要挖掘你的屍骸,憑什麼作為驗證呢?」女子說:「我全身穿的都是白色衣服,腳上是青絲鞋,還沒有腐爛呢。」挖掘出來一看,果然像她說的那樣。何敞就派人去抓龔壽,拷問之後全部供認,又到廣信縣核對,同蘇娥說的相同。又收監了龔壽的父母和兄弟等。何敞說龔壽殺人,按一般刑律不至於誅連同族,但是龔壽作惡,隱瞞秘密有一年多了,王法所不能容。而鬼神自己出來控訴,這是千百年來沒有的事,請求全部斬首,用來幫助陰間來殺他們,上報後同意何敞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