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4報應徵應卷_0344.【王表】古文現代文翻譯

河東裴光遠,唐龍紀己酉歲,調授滑州衛南縣尉。性貪婪,冒於貨賄,嚴刑峻法,吏民畏而惡之。尤好擊鞠,雖九夏蒸郁,亦不暫休息。畜一白馬,駿健能馳騁,竟以暑月不勝其役,而致斃於廣場之內。有里長王表者,家雖富贍,早喪其妻。唯一子,可七八歲。白皙端麗,常隨父來縣曹。光遠見而憐之,呼令入宅,遺以服玩,自是率以為常。光遠令所親謂表曰:「我無子,若能以此兒相餉,當善待汝,縱有大過,亦不汝瑕疵也。」表答曰:「某誠賤微,受制於上,骨肉之間,則無以奉命。況此兒襁褓喪母,豈可復離其父乎,設使以此獲罪於明公,亦甘心矣」。光遠聞而銜之。後數日,乃遣表使於曹南,使盜待諸境上,殺之而取其子。大順辛亥歲春,光遠遘疾,逾月委頓,或時若鬼物所中,獨言曰:「王表來也,當還爾兒。」又為表言曰:「某雖小吏,慎密未嘗有過,反招賤賊,規奪赤子,已訴於天,令來請命。」又為己語:「今還爾兒,與爾重作功德,厚賂爾陰錢,免我乎?」皆曰:「不可。」少頃曰:「白馬來也。」則代馬語曰:「為人乘騎。自有年限。至於負載馳驟。亦有常程。筋力之勞,所不敢憚。豈有盛夏之月,擊鞠不止,斃此微命,實由於君,已訴上天,今來奉取。」又為己語,祈之如王表,終不聽。數日,光遠遂卒。(出《三水小牘》)
【譯文】
河東人裴光遠,在唐朝龍紀己酉年調官授予滑州衛南縣尉。生性貪婪,索賄受賄、嚴刑而刻薄執法,官吏百姓都畏懼而厭惡他。他尤其好打球,即使是三伏盛暑,也不休息。他養了一匹白馬,駿健能馳聘,竟然因為在暑天受不了役使,而導致死在廣場內。有個叫王表的里長,家中雖然很富足,但早年喪妻,只有一子,有七、八歲了。皮膚白皙,端莊美麗,經常跟著父親來縣府,光遠見到就很憐愛他,召呼他讓他進屋,送給他衣服和玩具。從這以後就習以為常了。光遠讓他的親信對王表說:「我沒有兒子,如果能把這個孩子相送,就應該好好待你,即便是有大的過錯,也不讓你承擔。」王表回答說:「我確實是個低賤的小人物,受上面的管轄,但親生骨肉的事則不能奉命,況且這個兒子很小就失去了母親,怎麼能再失去父親呢?假如因為過件事得罪了明公,我也甘心啊!」光遠聽說後懷恨在心裡。過了幾天,就派王表去府南,派強盜等在境上,殺了王表奪了他的兒子。到大順辛亥年春天,光遠得了病,過一個月後更加嚴重,有時好像鬼就在他的屋了裡。他自言自語說:「王表來了,我應該還給你的兒子。」又裝作王表說話:「我雖然是個小吏,但辦事謹慎細緻,從來沒有出過什麼錯,反倒遭殘害,原來是為了奪我的兒子。我已上告於天,現在來要你的命。」又裝作自己說話:「現在還你兒子,給你重作功德祭奠,多送給你陰間的錢,能饒我嗎?」然後說:「不可。」不一會兒又說:「白馬來了。」則又代替馬說:「我給人乘騎,自然是有年限的,至於負載奔跑,也是有一般的里程,我勞動筋力是不敢害怕的。但怎麼能在盛夏時月擊打不止,使我這微命死去,這實在是由於你造成的,我已上訴於天帝,現在奉命來取你的命。」又在說自己的話向王表祈禱求饒,但王表終於沒聽,幾天以後光遠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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