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新注卷七 昭帝紀第七》古文原文及譯文

漢書新注卷七 昭帝紀第七

  【說明】本卷記述漢昭帝劉弗陵在位十三年的史事。這時「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與匈奴和親,問民間疾苦,以公田賦貧民,招撫流民從事生產,使得社會重現生機;這是從漢武帝「外攘夷狄,內興功業」,造成「海內虛耗,戶口減半」,而至於宣帝「中興」,注意吏治,社會安定,民安其業,一個關鍵的轉折期。昭帝即位時年僅八歲,委政於霍光。霍光是昭宣時期政治上的關鍵人物。漢業中興,與武帝顧托得人及霍光「知時務之要」是分不開的。瞭解這個時期的政策和政治,有助於提高人們如何適應歷史和促進歷史的思想水平。  
  教昭皇帝,武帝少子也(1)。母曰趙倢伃(2),本以有奇異得幸,及生帝,亦奇異。語在《外戚傳》。武帝未,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嫚(慢),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3),遂立昭帝為太子,年八歲。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4),受遺詔輔少主。明日,武帝崩。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帝姊鄂邑公主益湯沐邑,為長公主(5),共(供)養省中(6)。大將軍光秉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左將軍上官桀副焉。
  (1)孝昭帝皇:劉弗陵。武帝之子,前87年至前74年在位。(2)倢伃(jieyu):一作:「婕妤」。妃嬪的稱號,漢武帝時置。(3)上:指武帝。(4)侍中:秦漢時自列侯以下至郎中的加官。奉車都尉:官名。掌御乘輿馬,秩比二千石。大司馬大將軍:官名。漢武帝罷太尉置大司馬,與大將軍聯稱,掌握軍政大權。(5)長公主:皇帝的姊妹稱長公主。(6)省中:宮禁中。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
  濟北王寬有罪(1),自殺。
  (1)有罪:坐謀反。
  賜長公主及宗室昆弟各有差。追尊趙倢伃為皇太后,起雲陵(1)。
  (1)雲陵:在今陝西淳化縣東南。趙倢伃先葬於雲陽,此時就雲陽為起雲陵。
  冬,匈奴入朔方,殺略吏民。發軍屯西河(1),左將軍桀行北邊。
  (1)西河:郡名。治平定(今內蒙古准格爾旗西南)。
  始元元年春二月(1),黃鵠下建章宮太液池中。公卿上壽。賜諸侯王、列侯、宗室金錢各有差。
  (1)始元元年:即前86年。
  己亥,上耕於鉤盾弄田(1)。
  (1)鉤盾:鉤盾令。少府屬官,典諸近池苑囿遊觀之處。鉤盾官署在未央宮。弄田:天子示耕之田。
  益封燕王、廣陵王及鄂邑長公主各萬三千戶。
  夏,為太后起園廟雲陵。
  益州廉頭、姑繒、牂柯談指、同並二十四邑皆反(1)。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為、蜀郡奔命擊益州(2),大破之。
  (1)廉頭、結繒:地點不明。談指:邑名。屬牂柯郡。在今貴州貞豐布依族苗族自治縣西北。同並:邑名。在今雲南彌勒縣。(2)水衡都尉:官名。掌上林苑,兼管皇室財物及鑄錢。犍為:郡名。治道(今四川宜賓市)。蜀郡:郡名。治成都(今四川成都市)。奔命:西漢武吏之身份名詞,引申為指稱擔負一定使命的士卒。
  有司請河內屬冀州、河東屬并州(1)。
  (1)有司請:河內、河東兩郡,原屬京師司隸所部。今有司提議將河內隸屬冀州、河東隸屬并州。
  秋七月,赦天下,賜民百戶牛酒。大雨,渭橋絕(1)。
  (1)渭橋:漢時長安附近渭水上有三橋,即東渭橋、中渭橋、西渭橋。絕:斷絕。
  八月,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1),發覺,皆伏誅。遷不疑為京兆尹(2),賜錢百萬。
  (1)刺史:官名。漢武帝在十三部(州)各置刺史,以六條察問郡縣,原官降低於郡守,後職權漸重,改稱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軍政大權。(2)京兆尹:官名。轄長安以東地區,職掌相當於郡守,治所在長安(今西安市西北)。
  九月丙子,車騎將軍日薨。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
  冬,無冰。
  二年春正月,大將軍光、左將軍桀皆以前捕斬反虜重合侯馬通功封,光為博陸侯,桀為安陽侯。
  以宗室毋在位者,舉茂才劉辟強、劉長樂皆為光祿大夫(1),辟強守長樂衛尉(2)。
  (1)光祿大夫:官名。掌顧問應對,屬光祿勳。(2)守:署理之意。長樂衛尉:官名。掌管長樂宮警衛。
  三月,遣使者振(賑)貸貧民毋種、食者(1)。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賑)貸種、食勿收責(債),毋令民出今年田租。」
  (1)毋種、食:沒有種子、食糧。
  冬,發習戰射士詣朔方(1),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2)。
  (1)朔方:郡名。治朔方(在今內蒙古烏拉特前旗東南)。(2)將屯田:帶兵屯田。張掖郡:郡治得(今甘肅張掖縣西北)。
  三年春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秋,募民徙雲陵,賜錢田宅。
  冬十月,鳳皇集東海(1),遣使者祠其處。
  (1)東海:郡名。治郯縣(在今山東郯城西北)。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1)。赦天下。辭訟在後二年前(2),皆勿聽治。夏六月,皇后見高廟。賜長公主、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錢帛各有差。
  (1)上官氏:上官桀之孫女,上官安之女。(2)後二年:指武帝后二年(前87)。
  徙三輔富人云陵(1),賜錢,戶十萬。
  (1)三輔:指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所轄地區。
  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傭)未盡還(1),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諸給中都官者(2),且減之。」
  (1)流傭:指背井離鄉為傭的人。(2)中都官:指京師諸官府。
  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益州(1)。
  (1)大鴻臚:官名。武帝改典客為大鴻臚,原掌民族事務,後變為贊襄禮儀之官。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棄市(1)。
  (1)廷尉:官名。掌刑獄。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為順成侯。
  夏陽男子張延年詣北闕(1),自稱衛太子,誣罔,要(腰)斬。
  (1)夏陽:縣名。在今陝西韓城南。
  夏,罷天下亭母馬及馬弩關(1)。
  (1)罷:往昔令天下諸亭養母馬,馬高五尺六寸,齒未平,弩十石以上,禁止出關;今予撤消。
  六月,封皇后父驃騎將軍上官安為桑樂侯。
  詔曰:「朕以眇身獲保宗廟。戰戰慄栗,夙興夜寐,修古帝王之事,通《保傅傳》、《孝經》、《論語》、《尚書》(1),未雲有明(2)。其令三輔、太常舉賢良各二人(3),郡國文學高第各一人。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1)通:「誦」字之誤。《保傅傳》:賈誼所撰。(2)未雲有明:未能理解之意。(3)太常:官名。掌宗廟禮儀,兼掌選試博士。
  罷儋耳、真番郡(1)。
  (1)儋耳:郡名。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所置,今(前82年)罷之。真番郡:武帝元封三年(前108年)所置,今亦罷之。
  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六年春正月,上耕於上林。
  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1)。
  (1)罷鹽鐵榷酤: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鹽鐵會議。恆寬《鹽鐵論》記述了這次會議的內容。
  栘中監蘇武前使匈奴(1),留單于庭十九歲乃還,奉使全節,以武為典屬國(2),賜錢百萬。
  (1)栘(yi)中監:官名。掌管鞍馬鷹犬射獵等事。栘園之中有馬廄,故名。蘇武:本書卷五十四《蘇建傳》中有其傳。(2)典屬國:官名。掌管民族事務,成帝時併入大鴻臚。
  夏,旱,大雩(1),不得舉火。
  (1)雩(yu):古代求雨的祭祀。
  秋七月,罷榷酤官(1),令民得以律占租(2),賣酒升四錢(3)。以邊塞闊遠,取天水、隴西、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4)。
  (1)榷酤官:掌管酒類專賣的官吏。(2)以律占租:令民賣酒,自報所得利交稅。自報不實,則論如律。(3)賣酒升四錢:限民賣酒之價,防其牟取暴利。(4)金城郡:郡治允吾(今甘肅永靖縣西北)。
  詔曰:「鉤町侯毋波率其君長人民擊反者(1),斬首捕虜有功。其立毋波為鉤町王。大鴻臚廣明將率有功,賜爵關內侯,食邑。」
  (1)鉤町:古族名。分佈在今雲南廣南縣。毋波:人名。
  元鳳元年春(1),長公主共(供)養勞苦,復以藍田益長公主湯沐邑。
  (1)元鳳元年:即前80年。
  泗水戴王前薨,以毋嗣,國除。後宮有遺腹子煖(1),相、內史不奏言(2),上聞而憐之,立煖為泗水王。相、內史皆下獄。
  (1)後宮:指泗水王之後宮。(2)相、內史:皆諸侯王國的官名。相統眾官,內史掌民政。成帝時省內史,更令相治民。
  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1),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憫)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悌)以教鄉里。令郡縣常以正月賜羊酒。有不幸者賜衣被一襲(2),祠以中牢(3)。」
  (1)韓福:可能是韓嬰之後,參考本書卷八十八(儒林傳》。(2)不幸:死。一襲:一套。(3)中牢:即少牢,指羊、豕。
  武都氐人反(1),遣執金吾馬適建、龍侯韓增、大鴻臚廣明將三輔、太常徒(2),皆免刑擊之。
  (1)氐:古族名。漢時活動於甘肅、青海等地。(2)執金吾:官名。漢武帝改中尉為此名,掌督巡三輔治安。馬適建:姓馬適,名建。「大鴻臚」三字誤,時田廣明已為衛尉,見本書卷十九《百官公卿表》。徒:這裡是指刑徒。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蝕之,既(1)。
  (1)日有蝕之,既:由日偏食,至於日全食。
  八月,改始元為元鳳。
  九月,鄂邑長公主、燕王旦與左將軍上官桀、桀子票騎將軍安、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謀反,伏誅。初,桀、安父子與大將軍光爭權,欲害之,詐使人為燕王旦上書言光罪。時上年十四,覺其詐。後有譖光者(1),上輒怒曰:「大將軍國家忠臣,先帝所屬(囑)(2),敢有譖毀者,坐之。」光由是得盡忠。語在《燕王》、《霍光傳》。
  (1)譖(zen):誣陷,中傷。(2)囑:托付,托孤之意。
  冬十月:詔曰:「左將軍安陽侯桀、票騎將軍桑樂侯安、御史大夫弘羊皆數以邪枉干輔政(1),大將軍不聽,而懷怨望,與燕王通謀,置驛往來相約結。燕王遣壽西長、孫縱之等賂遺長公主、丁外人、謁者杜延年、大將軍長史公孫遺等(2),交通私書,共謀令長公主置酒,伏兵殺大將軍光,征立燕王為天子,大逆毋道。故稻田使者燕倉先發覺(3),以告大司農敞(4),敞告諫大夫延年(5),延年以聞(6)。丞相征事任宮手捕斬桀(7),丞相少史王壽誘將安入府門(8),皆已伏誅,吏民得以安。封延年、倉、宮、壽皆為列侯。」又曰:「燕王迷惑失道,前與齊王子劉澤等為逆,抑而不揚(9),望王反道自親(10),今乃與長公主及左將軍桀等謀危宗廟。王及公主皆自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王子文信及宗室子與燕王、上官桀等謀反父母同產當坐者(11),皆免為庶人。其吏為桀等所詿誤,未發覺在吏者,除其罪(12)。」
  (1)邪枉干:以邪曲而干求。枉:曲。(2)壽西長:姓壽西,名長。孫縱之:姓孫,名縱之。謁者:官名。掌傳達之事。杜延年:當時二人同姓名。此人官謁者;另一人官諫大夫,為杜周之子。長史:官名。漢時三公與大將軍屬官均有長史,輔佐長官。(3)稻田使:官名。掌稻田租稅。燕倉:其子為蓋主舍人,故得聞其謀,見本書卷六十三《武五子傳》。(4)大司農:官名。掌租稅錢谷鹽鐵和國家財政收支。敞:楊敞。(5)延年:杜延年,杜周之子。(6)以聞:將此事報告皇帝。(7)征事:漢官名。屬丞相,秩比六百石。(8)少史:漢官名。屬丞相,秩四百石。(9)抑而不揚:秘而不宣。(10)自:疑是「已」之誤。反道自新:改邪歸正。(11)同產:指同母兄弟。(12)除其罪:此指未被發現而未在押者,不再窮治其罪。
  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宮徙未央宮,大置酒。賜郎從官帛,及宗室子錢,人二十萬。吏民獻牛酒者賜帛,人一匹。
  六月,赦天下。詔曰:「朕閔(憫)百姓未贍(1),前年減漕三百萬石(2)。頗省乘輿馬及苑馬(3),以補邊郡三輔傳馬(4)。其令郡國毋斂今年馬口錢(5),三輔、太常郡得以叔(菽)粟當賦(6)。」
  (1)贍:足。(2)減漕:減少轉漕(水運),以省力役。(3)乘輿馬:皇帝自乘駕車之馬。(4)傳馬:驛馬。(5)馬口錢:馬稅。(6)太常郡:太常主諸陵,別治其縣,故爵秩如三輔郡。以菽粟當賦:此行於三輔太常郡者,以近畿便於輸送,以減轉漕之役。
  三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樹枯僵自起生(1)。
  (1)僵:僵臥在地。
  罷中牟苑賦貧民(1)。詔曰:「乃者民被水災,頗匱於食,朕虛倉廩,使使者振(賑)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賑)貸,非丞相御史所請,邊郡受牛者勿收責(債)(2)。」
  (1)中牟苑:苑名。在滎陽(在今河南滎陽東北)。(2)詔曰:西漢開邊,徙民屯田,給與耕牛,今詔令勿收債;丞相御史所請,另當別論。
  夏四月,少府徐仁、廷尉王平、左馮翊賈勝胡皆坐縱反者(1),仁自殺,平、勝胡皆要(腰)斬。
  (1)少府:官名。掌山海池澤收入和皇室手工業製造,為皇帝之私府。左馮翊:這裡指官名。
  冬,遼東烏桓反(1),以中郎將范明友為度遼將軍,將北邊七郡郡二千騎擊之。
  (1)遼東:郡名。治襄平(今遼寧遼陽市)。烏桓:古族名。西漢時活動於今內蒙古、遼寧等地區。
  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1),見於高廟。賜諸侯王、丞相、大將軍、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賦(2)。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3),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
  (1)元服:指冠。(2)口賦:古代人口稅之一。漢時七歲至十四歲出口賦,每人每年二十三錢。(3)逋(bū):拖欠。更賦:秦漢時所征的一種以錢代更役的賦稅。男子年二十三年至五十六,按規定輪番戍邊服役,稱為「更」,不能服者得出錢入官,雇役以代,稱「更賦」。
  甲戌,丞相千秋薨(1)。
  (1)千秋:田千秋。本書卷六十六有其傳。
  夏四月,詔曰:「度遼將軍明友前以羌騎校尉將羌王侯君長以下擊益州反虜,後復率擊武都反氐,今破烏桓,斬虜獲生(1),有功。其封明友為平陵侯。平樂監博介子持節使(2),誅斬樓蘭王安(3),歸首縣(懸)北闕,封義陽侯。」
  (1)生:生口。(2)平樂監:官名。掌管平樂觀(在上林苑中)。持節使:持節的使者。(3)樓蘭:古國名。西漢時處於今羅布泊西南一帶。
  五月丁丑,孝文廟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發中二千石將五校作治(1),六日成。太常及廟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2),會赦,太常陽侯德免為庶人(3)。
  (1)五校:指中壘、屯騎、越騎、射聲、虎賁等五校尉。校尉略次於將軍。(2)劾:被奏劾。大不敬:不敬皇帝的罪名。(3)德:江德。
  六月,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廣陵王來朝,益國萬一千戶,賜錢二千萬,黃金二百斤,劍二,安車一,乘馬二駟(1)。
  (1)二駟:馬八匹。
  夏,大旱。
  六月,發三輔及郡國惡少年吏有告劾亡者(1),屯遼東。
  (1)晉少年:無賴子弟。告劾亡:被告劾而逃亡。
  秋,罷象郡(1),分屬鬱林、牂柯(2)。
  (1)象郡:郡名。治臨塵(今廣西崇左縣)。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置,漢元鳳五年(前76)廢。(2)鬱林:郡名。治布山(在今廣西桂平縣西)。牂柯:郡名。治故且蘭(在今貴州定縣東北)。
  冬十一月,大雷。
  十二月庚戌,丞相訢薨(1)。
  (1)訢:王訢。本書卷六十六有其傳。
  六年春正月,募郡國徒築遼東玄菟城(1)。夏,赦天下。詔曰:「夫谷賤傷農,今三輔太常谷減賤,其令以叔(菽)粟當今年賦。」
  (1)玄菟城:在今朝鮮北部鹹興境。
  右將軍張安世宿衛忠謹,封富平侯。
  烏桓復犯塞,遣度遼將軍范明友擊之。
  元平元年春二月(1),詔曰:「天下以農桑為本。日者省用,罷不急官(2),減外繇(徭),耕桑者益眾,而百姓未能家給(3),朕甚愍焉。其減口賦錢。」有司奏請減什三(4),上許之。
  (1)元平元年:即前74年。(2)不急官:不大需要之官。(3)家給:家家自給自足。(4)什三:十分之三。
  甲申,晨有流星,大如月,眾星皆隨西行。
  夏四月癸未,帝崩於未央宮(1)。六月壬申,葬平陵。
  (1)帝崩:昭帝終年二十一歲。(2)平陵:昭帝陵,又置縣。在今陝西咸陽市西。
  贊曰:昔周成以孺子繼統(1),而有管、蔡四國流言之變(2)。孝昭幼年即位,亦有燕、盍、上官逆亂之謀。成王不疑周公,孝昭委任霍光,各因其時以成名,大矣哉!承孝武奢侈余敝師旅之後(3),海內虛耗,戶口減半,光知時務之要,輕繇(徭)薄賦,與民休息。至始元、元鳳之間(4),匈奴和親,百姓充實。舉賢良文學,問民所疾苦,議鹽鐵而罷榷酤,尊號曰「昭」,不亦宜乎!
  (1)周成:周成王。(2)管、蔡四國:管、蔡、商、奄四國。流言:成王幼弱,周公攝政,四國流言周公將不利於幼弱的成王。(3)師旅:指用兵打仗。(4)始元、元鳳:都是昭帝的年號。始元共六年(前86—前81)。元鳳共六年(前80—前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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