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太元十年,阮瑜之居在始興佛圖前。少孤貧不立,哭泣無時。忽見一鬼,書塼(塼波厚作搏,據明抄本改。)著前云:"父死歸玄冥,何為久哭泣?即後三年中,君家可得立。僕當寄君家,不使有損失,勿畏我為凶,要為君作吉。"後鬼恆在家,家須用者,鬼與之。二三年,君(明抄本君作用)小差,為鬼作食,共談笑語議。阮問姓,答云:"姓李名留之,是君姊夫耳。"阮問:"君那得來?"鬼云:"僕受罪已畢,今暫生鬼道,權寄君家。後四五年當去。"曰:"復何處去?"答曰:"當生世間。"至期,果別而去。(出《幽明錄》)
【譯文】
晉太元十年,阮瑜之住在始興佛塔前,他年少時失去父母,家中貧困不能自立,經常痛哭。忽然看見一個鬼,在磚上寫了一首詩給他看:"父死歸玄冥,何為久哭泣?即後三年中,君家可得立。僕當寄君家,不使有損失。勿畏我為凶,要為君作吉。"從此鬼就在家裡常住下了。家裡須用的東西鬼都能弄來,這樣過了二三年,家境好了一些,平時阮瑜之給鬼作飯,與鬼談論十分融洽,問鬼的姓名,鬼說:"我姓李叫留之,就是你死去的姐夫呀。"阮瑜之又問怎麼來的,鬼說:"我在陰間的罪已經受完,現在暫時作鬼,到你家來小住。再過四五年就走了。"問他還要到是哪裡去,鬼說:"轉世到人間去呀。"過了四五年,鬼果然告別不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