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 五刑章第十一
【原文】
子曰:「五刑之屬三千1,而罪莫大於不孝2。要君者無上3,非聖者無法4,非孝者無親5。此大亂之道也6。」
【註釋】
1五刑之屬三千:指應當處以五種刑法的罪有三千條。
2罪莫大於不孝:在應當處以五種刑法的三千條罪行之中,最嚴重的罪行是不孝。
3要(yāo):以暴力要挾、威脅。無上:藐視君長,目無君長,即反對或侵凌君長。
4非:責難反對,不以為然。無法:藐視法紀,目無法紀,即反對或破壞法紀。
5無親:藐視父母,目無父母,即對父母沒有親愛之心而為非作歹。
6此大亂之道也:孔傳:「此,『無上』、『無法』、『無親』也,言其不恥、不仁、不畏、不誼(義),為大亂之本,不可不絕也。」
【譯文】
孔子說:「應當處以墨、劓、刖、宮、大辟五種刑法的罪有三千種,最嚴重的罪是不孝。以暴力威脅君王的人,叫做目無君王;非難、反對聖人的人,叫做目無法紀;非難、反對孝行的人,叫做目無父母。這三種人,是造成天下大亂的根源。」
【評析】
五刑,指墨、劓、剕、宮、大辟五種刑法,見《尚書·呂刑》。墨,在額上刺字後,塗上墨色的刑法;劓(音yi),割掉鼻子的刑法;剕(音fei),砍斷腳的刑法,也稱為「刖」(音yue);宮,男子割掉睪丸,女子破壞生殖器官的刑法,一說女子幽閉,囚於宮室;大辟,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