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經》19.【附錄】古文翻譯

附錄 《孝經

《孝經》——中國儒家經典《孝經》是中國古代儒家的倫理學著作。傳說為孔子自作,但南宋時已有人懷疑是出於後人附會。清代紀昀在《四庫全書總目》中指出,該書是孔子「七十子之徒之遺言」,成書於秦漢之際。自西漢至魏晉南北朝,註解者及百家。現在流行的版本是唐玄宗李隆基注,宋代邢昺疏。全書共分18章。《孝經》以孝為中心,比較集中地闡發了儒家的倫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規範,「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書中指出,孝是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於孝」,國君可以用孝治理國家,臣民能夠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祿。《孝經》在中國倫理思想中,首次將孝親與忠君聯繫起來,認為「忠」是「孝」的發展和擴大,並把「孝」的社會作用推而廣之,認為「孝悌之至」就能夠「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孝經》對實行「孝」的要求和方法也作了系統而詳細的規定。它主張把「孝」貫串於人的一切行為之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是孝之終。它把維護宗法等級關係與為君主服務聯繫起來,主張「孝」要「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並按照父親的生老病死等生命過程,提出「孝」的具體要求:「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孝經》還根據不同人的等級差別規定了行「孝」的不同內容:天子之「孝」要求「愛敬盡於其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諸侯之「孝」要求「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則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卿大夫之「孝」則一切按先王之道而行,「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士階層的「孝」是忠順事上,保祿位,守祭祀;庶人之「孝」應「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孝經》還把道德規範與法律(刑律)聯繫起來,認為「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提出要借用國家法律的權威,維護其宗法等級關係和道德秩序。《孝經》在唐代被尊為經書,南宋以後被列為《十三經》之一。在中國自漢代至清代的漫長社會歷史進程中,它被看做是「孔子述作,垂范將來」的經典,對傳播和維護社會綱常、社會太平起了很大作用。《孝經》古文經多出第十九章。《古文孝經·閨門章第十九》:「子曰:閨門之內,具禮矣乎!嚴親嚴兄。妻子臣妾,猶百姓徒役也。」一、《孝經》的形成及內容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兼併六國,建立了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專制帝國,標誌著自春秋戰國以來就開始的社會變革基本完成。相應地,中國士人的關注熱點,也從探索如何建構一個新的社會轉到了鞏固新社會。由於秦王朝統治經驗的缺乏以及統治者個人方面的原因,在短短的13年中就結束了國運。漢承秦制,但也充分吸收、總結了秦王朝的經驗教訓,終於找到了一套適應中國君主專制社會的統治思想。《孝經》的出現,正是漢初思想建設的積極成果。1漢代宗法社會的調整以及「以孝治天下」研究漢代的統治思想,必須首先簡單回顧秦王朝的統治策略。秦始皇統一中國的輝煌偉業,實質上是秦孝公時期商鞅變法經驗在全國的推廣。商鞅變法的實質,是在軍事、政治實力的強制下,推動宗法宗族制度向宗法家族制度的轉變。在政治上,以郡縣制代替分封制,完成了從宗法血緣統治向地域政治制度的過渡。在經濟上,發展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促使聚族而居的農村公社的瓦解。《史記》《商君書》記載了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者同賞,匿奸者與降敵者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集小鄉邑聚為縣,置令、丞,凡三十一縣。為田開阡陌封疆,而賦稅平。上述措施的採取,迫使「三代」以來長期發生作用的血緣宗族瓦解,向小型化的宗法家族過渡。商鞅變法使秦國的國力得到了空前的加強。秦始皇欣賞韓非的法家學說,實行「以法為教」、「以吏為師」,斥諸子百家為「六虱」、「五蠹」,使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強化。這些便構成了秦始皇統一天下的政治經濟資本。兼併六國以後,秦始皇又將六國的舊貴族進行了大遷徙,使當地的宗族統治實力遭到了進一步的打擊。秦王朝一系列統治政策的轉變,使社會結構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但是,由於長期的文化影響和生產力的實際水平,秦王朝還不能將中國徹底從宗法社會變成公民社會,宗法家族仍然在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方面發揮著主導作用。相應地,在意識形態方面,秦王朝也不可能完全改變「三代」以來長期流行的宗法意識形態「孝道」。秦始皇本人就自覺、不自覺地執行著孝道,宣揚著孝道。公元前238年,嫪毐作亂,事涉母后,秦始皇極為憤怒,將其母遷出京城。茅焦冒死進諫說:「秦方以天下為事,而大王有遷母太后之名,恐諸侯聞之,由此倍秦也。」(《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怕背上不孝的罵名,只得將其母又接回,死後與其父莊襄王合葬。統一中國後,秦始皇巡遊國家各地,勒石稱功,其中有不少宣揚孝道的文字。如《繹山刻石》說:「廿有六年,上薦高廟,孝道顯明。」《琅琊刻石》稱:「以明人事,合同父子,聖智仁義,顯白道理。」為了使兒子們忠於自己,他用孝道去教育他們。以至趙高偽造遺詔迫令太子扶蘇自殺時,蒙恬懷疑其中有詐,讓扶蘇上疏問個明白。可扶蘇卻說:「父而賜子死,尚安復請?」頗有點「父讓子死,子不得不死」的味道。在社會上濃重的孝道氛圍中,胡亥篡權也不能心安理得。他說:「廢兄而立弟,是不義也;不奉父詔而畏死,是不孝也。」(《史記·李斯列傳》)為了使民眾服從統治,秦王朝用刑法在民間推行孝道,「以治黔首」。在近年出土的《雲夢秦簡》中,有許多維護孝道的法律。如:「毆大父母,鯨為城旦眷。」「父盜子,不為盜。」「子盜父母,父母擅殺,……不為公室告。」「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聽。」《睡虎地秦墓竹簡·封診式》記載了兩條父親告兒子的案例,父親要求政府將兒子殺死或斷足流放,政府皆照辦了。然而,秦王朝推行孝道,有兩點是與儒家根本不同的。一是秦始皇過分迷信政治權力的作用,試圖依靠法律來迫使全國民眾接受孝道。顯然秦王朝的統治者忽略了一個基本的事實,即隨著宗族制度向家族制度的過渡,在宗法分封體制下具有政治、經濟、法律、道德一體性質,「周禮」已不復存在。對於廣大的個體家庭而言,孝道不再具有強制性的人身約束能力,而是變成了一種道德倫理,對社會民眾只能起教育和引導作用。法律只能禁人為非,但不能導人向善。《雲夢秦簡·語書》的作者就已經發現:「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鄉俗淫失(佚)之民不止。」顯然,忽視了對民眾的禮義教化是不行的。二是秦王朝所提倡的孝道,在父子關係中片面強調為父一方的權利;在國家與家庭的關係上片面強調國家一方的權利;在物質與精神的關係上,片面強調物質利益的一方。結果是,秦王朝雖然也講孝道,但只「尊尊」而無「親親」,忽視了孝道中調節人際關係的親情溫暖,使之變成了單純的權利義務關係,從而喪失了孝道的社會整合的功能。在韓非等人的法家學說功利主義的詮釋下,秦王朝所提倡的孝道,不僅達不到緩和社會矛盾的作用,反而只能使人們過分看重物質利益,加劇社會矛盾的爆發。公元前206年,西漢王朝建立,統治階級的思想家始終以秦王朝之前車為鑒,總結探索使帝制王朝長治久安的百年大計。漢初的思想家賈誼總結說:「秦滅四維不張,故君臣乖而相攘,上下亂僭而無差,父子六親殃戮而失其宜,奸人並起,及民離畔。」「凡十三歲社稷為虛」(《俗激》)「四維」即儒家所提倡的禮義廉恥,賈誼認為王朝的滅亡就是因為片面提倡法治,忽略道德教化,片面強調利益而蔑棄親情所致。例如韓非認為:「家之孝子而國之倍臣」,誇大國家與家庭的矛盾,要求人人「大公無私」、「大義滅親」。賈誼針鋒相對地指出:「豈為人子背其父,為人臣豈忠於君哉?豈為人弟欺其兄,為人下豈信其上哉?」(同上)背叛父兄的人未必忠於君主,反過來講:提倡孝道恰恰是培養對君上的忠順精神。在經歷了社會戰亂的巨變之後重建宗法等級秩序,提倡孝道不失為一良策。「孝」是一種由天然的血緣決定的道德責任,弘揚孝道,促使天下家庭安定,也就消滅了社會上的動亂因素。「移孝作忠」,也就天然地演繹出忠於君主的價值依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建立於血緣情感的人際親情,為社會的和諧提供了現成的範本。漢武帝時期的大儒董仲舒,深刻論證了孝道的社會意義。從「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的基本原則出發,董仲舒認為孝道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平民百姓要內孝於親,外忠於君,這樣才符合天地陰陽五行的順序。他說:「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後,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春秋繁露·五行之義》)他把子孝父,臣忠君說成是宇宙中的根本規律,所以「人受命於天,固然超異於群生。入有父子兄弟之親,出有君臣上下之誼,會聚相遇,則有耆老長幼之施。……此人所以貴也」。(《漢書·董仲舒傳》)另一方面,為人君也不可以為所欲為。秦王朝的早衰與其過分突出了君主的地位,將秦始皇置於不受任何約束的地位有關。因此董仲舒又講:「聖人之道,不能獨以威勢成政,必有教化。故曰:先王以博愛,教之以仁也;難得者,君子不貴,教以義也;雖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先也,教以弟也。」(《春秋繁露·為人者天》)即使貴為天子,也不能唯我獨尊,他也有所從來,有父母長上。一個人可以不信天命鬼神,但他不能否定父母的養育之恩和血緣的上下差等。儒家的孝道本來就是講父子、君臣的相對義務關係,因此,宣揚孝道對帝王的權力也是一種約束。孝道在漢代,並不像某些近現代學者認為的那樣,僅僅是掩蓋剝削關係的「溫情脈脈的面紗」。在古代的宗法社會裡,這種宗法血緣關係,確實可以起到調整社會關係的作用。隨著漢初一段時間「黃老之術」完成了與民休息的歷史責任,儒家的「孝悌之道」便不可避免地成為意識形態的主流。漢代的「以孝治天下」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還在漢初奉行「黃老之術」時期,漢代的統治者已經開始提倡「孝悌力田」了。如《漢書》的本紀記載:惠帝四年,「舉民孝悌力田者復其身」。高後元年,「初置孝悌力田二千石者一人」。文帝十二年下詔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說戶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在漢代,「孝悌」、「三老」、「力田」都是鄉宦的官名,凡民能孝養父母,著力耕耘者,皆可以擔任國家的下層官吏。漢代皇帝巡幸各地,常有褒揚孝悌之事。有時一個地方出現祥瑞,也認為是當地人民孝行感動上天所致,也要賞賜當地官紳。如漢宣帝甘露三年,詔曰:「乃者鳳皇(鳳凰)集新葬,群烏四面行列,皆鄉鳳皇立,以萬數。其賜汝南太守帛百,新蔡長吏、三老、孝悌、力田、鰥寡孤獨各有差。」(《漢書·宣帝紀》)在《漢書》《後漢書》的帝王本紀中,全國性的對孝悌的褒獎、賜爵達32次之多。為了在社會上倡導孝道,漢代的皇帝謚號多加一孝字。顏師古說:「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漢家之謚,自惠帝以下皆稱孝也。」(《漢書·惠帝紀》)在這樣一種全社會推崇孝道的氛圍中,《孝經》的出現並受到高度重視就成為歷史的必然。2《孝經》對儒家孝道的繼承與發揚一般研究經學的著作,都是先考據該書的作者及其產生年代,然後再研究、評價該書的內容。但是,關於《孝經》的作者及其成書年代,自漢以後一直存在爭議,百家異說,各執一詞,自有依據。在沒有充分的出土文物提供新的資料,或理論方法上出現重大突破的情況下,利用現有史料很難作出新的、有突破性的結論。本書從思想史的角度研究經學,試圖從思想發展的視角對《孝經》的成書提出自己的觀點,所以這裡先研究《孝經》的內容。作為儒家十三經之一的《孝經》,僅二卷,十八章,不足二千字,是十三經中最短的一本。為什麼短短的《孝經》會受到如此的重視?根本原因就是此書對先秦時期儒家的孝道思想進行了系統、精闢、完整的總結,並在孝道的思想中突出了「孝治」的理念,使之符合了帝制時代統治者建立中央集權的統一帝國的需要。所以二千年來,《孝經》一書因其簡單易學,成為在社會上傳播範圍最廣、影響最大的儒家著作。《孝經》的內容包括這樣幾個方面:(1)論證了孝道的理論依據《孝經》的第一章《開明宗義》首先指出了《孝經》一書的意義。「仲尼居,曾子侍。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順天下,民用和睦,上下無怨,汝知之乎?』曾子避席曰:『參不敏,何足以知之?』子曰:『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經》的作者,把孝道當成是治理國家、教化民眾的最根本的道德,並借孔子之口說出來。為了神化孝道,《孝經》的作者對孝道進行了兩方面的論證。第一是宇宙論的證明。《三才章》說:「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子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順天下,是以其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在這裡,把孝道上升到宇宙根本規律的高度來對待,不外就是說,孝道不僅是人間道德的根本,而且是宇宙運行的普遍規則,人怎麼能違反呢?後世學者考證,這段話是從《左傳》上引證加工而得來的。《左傳·昭公二十五年》的原文是:「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此處的禮,無疑是指周禮,周禮包括吉、凶、軍、賓、嘉五大類,幾十個細目,是中國宗法等級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思想、道德等一切意識形態的總成。說禮是「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比較順理成章。而《孝經》的作者借助《左傳》的成語,稍加改動來說明孝道,顯然是有人想抬高孝道的意思。這類思想,在曾子的其他著作中還可以看到。如《大戴禮記·曾子大孝》說:「民之本曰孝」,「夫孝者,天下之大經也」,其思想的一致性是一目瞭然的。有意思的是,在《大戴禮記·曾子大孝》中還有一段話:「草木以時伐焉,禽獸以時殺焉。夫子曰:『伐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這段話在小戴《禮記·祭義》中也有,但令人非常費解,何以伐木、狩獵不以時就是非孝呢?如果聯繫到《孝經》和《左傳》的關係,我們就不難理解,顯然這裡也是將禮換成了孝,作者的用意不外是突出孝道的社會意義。第二是人性論的證明。《聖治章》說:「曾子曰:『敢問聖人之德無以加於孝乎?』子曰:『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於孝。……父子之道,天性也。」子貢曾經說過:「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說孔子即大講孝為「天地之性」大約說不通。從儒家思想的發展看,這類話應出于思、孟以後。確切地說,是對孟子「孩提之童,無不知親其親者」的繼承和發揚。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對父母的情感依戀,可以說是一種人之本性。由此本性引申,強調孝道的必然性是符合人類社會生活經驗的。就因為孝道即是天道,又出自人之本性,所以要將論證孝道的書提升為「經」,《孝經》一書之名即由此。《漢書·藝文志》說:「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2)全面論證了孝道的社會作用《孝經》從個體和群體兩個角度論證了孝道的社會作用。從個體的角度看,孝道是一個由小而大,由內而外,有始有終的過程。《開明宗義章》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夫孝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戰國時期,儒家學者一再強調,保護自己的身體就是盡孝道,這其中既有傳統生殖崇拜的孑遺,也有使父母減少憂慮的實際考慮。《大戴禮記·曾子本孝》講:「孝子不登高,不履危,痺亦弗憑,不苟笑,不苟訾,隱不命,臨不指,故不在尤之中也。」「故孝子之事親也,居易以俟命,不興險行以僥倖。出門而使不已,或為父母憂也。險途隘巷,不求為先,以愛其身,以不敢忘其親也。」《孝經》正是對曾子這些思想的高度總結。「中於事君」指人成年以後,要將孝親的精神用於國家社稷,忠於君王,為國家建功立業,「揚名於後世」,增加父母的榮耀。「終於立身」是孝道的最高層次,也是孝道的完成。由於儒家文化是一種入世型的文化,並不特別關注人死後靈魂的歸屬問題。「季路問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問死?』曰:『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孔子對人死後的彼岸世界給予了不可知的回答,既不肯定,也不否定,使人們把自己的精神關懷完全放到了現實的世界中,以為家族和國家盡義務為己任。所謂「立於身者」,即理想人格的完成。「聖賢」品格的實現過程,就寓於「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的道德實踐之中。從群體的角度看,孝道的社會作用表現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五個不同的等級之中。換而言之,「五等之孝」也就是孝道表現的五個方面。為了敘述的方便,我們先從最底層的庶人講起。《庶人章》說:「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對於庶人來講,孝道很少有推廣的可能,因此主要就是孝養。唐玄宗的注說:「春生夏長,秋收冬藏,舉事順時,此用天道也。」「分別五土,視其高下,各盡所宜,此分地利也。」按照農時勞作,區分土地耕耘,辛勤生產以供養父母,這是大多數普通勞動者所應盡的孝道。《士章》說:「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上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士人之孝講的完全是推孝作忠的道理。將愛敬父母之心用於事君、事長,自然就化成了忠、順之情。而在這個轉化過程中,父是一個關鍵。民愛父不如愛母,但對母之愛則少了敬畏之情。而對於父則既有基於血緣的愛,又有嚴父管教下的敬,恰恰同於對待君主和長上的態度。《孝經》之所以要在《士章》講推孝作忠的道理,因為士正是中國傳統社會連接官與民的結合點,其身份原本為民,但又可以上升為官,這個社會群體是連接宗法家族與專制王朝的樞紐。《卿大夫章》說:「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蓋卿大夫之孝也。」這段文字沒有提到一個孝字,但聯繫《士章》推孝作忠的道理,將敬順父母的習慣用於社會,當官之後自然就是遵照祖宗成法慣例行事,口無非分之言,身無非法之行,循規蹈矩,保其祿位。以孝道精神培養的官吏,正是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制度所需要的。此「宗君一體」時代大宗、小宗之間忠孝直接對應的關係雖不存在了,但孝道所包含的忠孝一致的精神原則依然可以發揮作用。《諸侯章》說:「在上不驕,高而不危,制節謹度,滿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這一章同樣沒有涉及父子關係的詞句,但其內容都是孝道的引申。在今人看來,突出的印象就是對諸侯的警告,讓他們「在上不驕,高而不危」,這樣才能「保其社稷」。這樣的言語,顯然是在春秋戰國以後,天子勢微,「禮樂征伐自諸侯出」的社會環境中,儒家學者對強臣霸主們的警告。在漢代,則是對時時懷有不軌之心的劉姓諸王的警告。《天子章》說:「愛親者,不敢惡於人;敬親者,不敢慢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天子行孝道,就是要將愛敬親人之情,推及於天下,以孝道教化民眾,以刑罰保證孝道。簡而言之,就是「以孝治國」。同時要求天子「愛敬盡於事親」,也是使他們有所畏懼,不能為所欲為。如《感應章》說:「故雖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3)「以孝治天下」的具體內容如果與儒家其他經典相比較,《孝經》給人的突出印象就是,孝道的核心內容已經從本意——「善事其父母」,發展到其引申意——「以孝治天下」。《孝經》的絕大多數章節,不是講「事於親」,而是講「事於君」的。在不足二千的文字中,「治」字出現了11次,「孝治」成為貫穿全書的根本宗旨。這恰恰是文字不多的《孝經》能夠上升為「經」的根本原因。《孝經》所包括的思想內容有如下方面:第一,以「親親」率「尊尊」,移孝作忠。《廣揚名章》說:「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弟,故順可移於長;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移孝作忠的思想在孔子思想中就有,經過曾子學派的發展,到《孝經》被正式提了出來。《聖治章》說:「故親生之膝下以養父母曰嚴,聖人因嚴以教敬,因親以教愛。聖人之教不肅而成,其政不嚴而治。」儒家理想的聖人之治,是將天下變成一個大家庭。統治者以愛子女之心愛護百姓,而百姓則以尊敬父母之情尊敬長上。即使長上對下民有些嚴厲的措施,那也不過如同父母對子女的嚴格要求,出發點還是一片愛心。第二,「以孝治天下」。移孝作忠,很自然地將孝道這種家庭倫理推及於社會,使之變成了一種政治原則。《孝治章》說:「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公侯伯子男乎?故得萬國之歡心,以事其先王。治國者,不敢侮於鰥寡,而況於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歡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而況於妻子乎?故得人之歡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故明王以孝治天下如此。」明眼人不難看出,這是套用《大學》「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框架,其中貫穿的精神,則是《天子章》中以愛敬之心治天下的的原則。對於君主專制社會而言,提倡以孝治天下,把大國小國,天子諸侯,官吏百姓,家主臣妾之間的階級對立、等級差異統統隱藏在宗法血緣之中了。以「親親」率「尊尊」,不能不說是一種減輕階級對立、緩和社會矛盾的巧妙方法。第三,以孝教民。鑒於秦王朝統治者片面強調法治,忽視道德教育的教訓,漢代統治者極力強化孝道教化的作用。《廣要道章》說:「子曰:教民親愛,莫善於孝;教民禮順者,莫善於悌;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安上治民,莫善於禮。」以具有「家教」色彩的孝道教育民眾,會使人感到親切體貼,易於接受,所以說教民「莫善於孝」。《廣至德章》說:「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見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兄者也;教人臣,所以敬天下之為人君者也。」將「家之而日見」的孝道推而廣之,就會敬天下一切為人父、為人兄、為人君者,即可達到「安上治民」的根本目的。第四,以刑輔德。本來,道德與法律屬於兩個不同的領域,但在傳統社會中,孝道所反應的社會現實,正是宗法家族社會的本質,因此,孝父、從兄、忠君,既是道德倫理的要求,也是法律所要強制執行的規範。《五刑章》說:「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要君者無上,非聖者無法,非孝者無親,此大亂之道也。」在以宗法家族制度為基礎的君主專制社會裡,祖先崇拜、聖賢崇拜和君主崇拜是社會基本的價值觀念。在《孝經》的作者看來,一切的罪惡皆發源於在家中對父母的不孝,因此要用最嚴厲的刑罰來懲處不孝的行為。自漢代以後,中國的刑法典都體現了這種精神,對不孝的行為以法律手段加以制裁。第五,以宗教神化孝道。中國三代社會即存在著發達的宗法性傳統宗教,儘管這一宗教形態在春秋戰國的動亂中受到了嚴重的衝擊,但由於其生存的土壤——宗法社會得以繼續延續,所以宗法性傳統宗教只是發生了轉型,在秦漢以後繼續流傳。《孝經》的作者強調,要以宗教來神化祖靈,「神道設教」,保證現實社會中孝道的推行。《感應章》說:「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中國的儒家學者,除了少數人(如荀子、王充、范縝),雖對鬼神的存在持懷疑態度,但他們不是無神論者。到了漢代,正是一個傳統宗教的整飭時期,宗教氛圍濃烈。《感應章》首先強調天地明察,神明在上蒼監視著人們的孝行。《聖治章》又說:「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祭,夫聖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在宗法性宗教中,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是兩大基本信仰。在周代,周公制禮作樂,實行「以祖配天」,既將天神據為己有,作為周廷的保護神;又神化了祖靈,使孝道得到鬼神的支持。宗廟祭祀正是子孫表達對先輩孝敬之情的場所。「宗廟致敬,不忘親也。修身慎行,恐辱先也。宗廟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感應章》)宗廟之中的四時祭祀,儀式隆重,氣氛莊嚴,正是培養子孫孝敬之情的良好機會。在宗教盛行的古代,不行孝道的人,死後會受到祖靈的刑罰,這是任何人都不得不認真考慮的問題。所以,《孝經》將宗廟祭祀當成「孝治」的重要手段。(4)概述家庭倫理之孝行《孝經》一書,真正講到家庭倫理意義上的孝道,僅《紀孝行》《諫爭》《喪親》等幾章很少的內容。《紀孝行章》以極為精練的語言概述了居家事親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這裡提到的五個方面,基本可以包括日常生活起居的主要問題。儒家從其創始人孔子開始,經曾子、子思、孟子、荀子,已經就孝道倫理的方方面面講得無微不至,並在《禮記》中以禮儀條文的形式固化下來,所以《孝經》僅就敬、樂、憂、哀、嚴的原則作了規範。在全書的最後,作者指出:「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孝經》一書,在家庭倫理中對諫爭的論述,倒是值得特別重視。《諫爭章》說:「曾子曰:『若夫慈愛恭敬,安親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子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子曰:『是何言與?是何言與?昔者天子有爭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爭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爭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命又焉得為孝哉?』」父母有過則諫,是儒家一向堅持的原則。但是從春秋末期孔子提出:「事父母,幾諫」,到曾子提出:「父母之行,若中道則從,若不中道則諫。諫而不用,行之如由己。從而不諫,非孝也;諫而不從,亦非孝也。」(《大戴禮記·曾子事父母》)再到孟子提出:「父子之間不責善,責善則離,離則不祥莫大焉。」(《孟子·離婁上》)戰國中期以前的儒家,一般都突出父子之間血緣的絕對性,不能因家族以外的原則動搖的宗法原則的至上性。對父之過可以諫,但諫而不聽,仍要服從。子思學派認為:「為父絕君,不為君絕父;為昆弟絕妻,不為妻絕昆弟;為宗族殺朋友,不為朋友殺宗族。」(郭店楚墓竹簡《六德》)顯然當時血緣宗族的勢力還很大,儒家將恢復社會秩序的希望寄托於西周宗法制度的復興。然而,歷史發展恰恰走了相反的方面,宗族制度的瓦解和家族制度的建立是戰國時期各國變法的基本方向。於是,戰國後期的儒家學者,也逐漸修改了自己孝道學說的傾向,荀子指出:「魯哀公問於孔子曰:『子從父命,孝乎?臣從君命,貞乎?』三問,孔子不對。」「孔子曰:『……昔萬乘之國有爭臣四人,則封疆不削;千乘之國有爭臣三人,則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爭臣二人,則宗廟不毀。父有爭子,不行無禮;士有爭友,不為無義。故子從父,奚子孝?臣從君,奚臣貞?審問所以從之之謂孝、之謂貞。」(《荀子·子道》)顯然,《孝經》的《諫爭章》基本是從荀子的書中演繹來的,不過爭臣的人數,嚴格套用了《禮記》關於廟制的說法,文詞也稍加改動而已。然而其精神實質,則反映了戰國末期,中央集權制度建立,宗法宗族制度向宗法家族制度轉化的事實。這時,君權已經遠遠超過了族權,公法超過了家法,「君統」壓倒了「宗統」,儒家學者必須修訂其學說中宗族至上的傾向。荀子和《孝經》的作者堅持「從義不從父」的原則,使儒家的孝道學說具有了更為豐富的內容,更能夠適應正在成熟的新時代。對於父親的錯誤不僅要勸諫,勸而不聽也沒有必要服從,因為這樣將會把父親推向罪惡的深淵,使家族的整體利益受到傷害。盲目服從父命並不是真正的孝子。將「從義不從父」的孝道推而廣之,在對待君主的問題上也可應用同一原則。對於君命中不義的成分,也不能盲目執行。《孝經》專立《事君》一章說:「子曰:君子之事上也,進思盡忠,退思補過,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對於君主的錯誤,必須予以匡正,而不能趨炎附勢,阿諛奉承,推波助瀾,助紂為虐。不分是非地從命,並不是真正的忠臣。統觀《孝經》的基本內容,其書雖然是專講孝道的,但所講的孝道絕不是後世某些腐儒和昏君所提倡的「愚忠愚孝」,而是以服從社會發展長遠利益為原則的。所以孝道在二千年的中國帝制社會裡,既不是一塊單純地掩飾等級剝削制度的面紗,也不完全是專制君主控制臣下、麻痺人民群眾的思想工具。《孝經》在當時具體的歷史條件下,發揮著調整宗法家族關係的實際作用。二、《孝經》的版本及其歷史影響在儒家的經典中,《孝經》的版本爭議是比較少的。《孝經》一書也有今、古文兩個版本,《漢術·藝文志》皆有著錄。今文本《孝經》十八章,傳說秦焚書時由河間人顏芝所藏。漢惠帝廢「挾書令」以後,顏芝之子顏貞獻給了河間獻王,用漢代通行的隸書寫成。根據《漢書·藝文志》的記載:今本《孝經》由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後倉、諫(議)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授,各有名家。古文本《孝經》二十二章,傳說為漢武帝時魯恭王拆孔子故宅時所得,用戰國時的蝌蚪文寫成。孔安國為古文《孝經》作《傳》。由於今、古文《孝經》文字接近,差異不大,所以在漢代一併流行。《隋書·經籍志》記載:「至劉向典校經籍,以顏本比古本,除其繁惑,以十八章為定。鄭眾、馬融並為之注,又有鄭氏注相傳。」劉向整理《孝經》,定其為十八章,基本以今文為依據,不過也參校了古文的部分內容。東漢時由經學大師鄭玄為《孝經》作注,實際所注是經劉向整理的通行本。魏晉南北朝時期,兩個版本的《孝經》及鄭《注》、孔《傳》都在社會上流行。到了唐代,唐玄宗兩度註釋《孝經》,並引起了群臣關於《孝經》的興趣。皇帝注經,未必親自動筆,但已對《孝經》表示了足夠的重視。唐玄宗的註釋以今文為主,並「頒於天下及國子學」,孔《傳》與鄭《注》便隨之而消亡。宋真宗鹹平三年(1001年),命國子監祭酒邢昺為唐玄宗的御注作疏。此注、疏被收入《十三經註疏》,成為儒家經學的正統。作為一本經學思想史著作,我們更關注《孝經》的思想意義。《孝經》對中國文化及社會發揮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對儒家孝道作了總括式的概述。《隋書·經籍志》說:「孔子既敘六經,題目不同,指意差別,恐斯道離散,故作《孝經》以總會之。明其枝流雖分,本萌於孝者。」儒家的孝道思想,貫穿於其他經典之中,往往因事而發,因人而異,內容分散,體例不一。《孝經》將儒家的孝道思想集中加以提煉,分清章目,結構嚴謹,文字精闢,可以說是對儒家孝道觀的集中闡述。由於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宗法倫理,因此呂維祺的《孝經或問》又說:「《孝經》者五經之總合,百王之大法也。」古人所說的「六經總會」或「五經總合」,是就宗法倫理是儒家思想的精髓而言。第二,為傳統的倫理道德體系提供了理論依據。《孝經·開明宗義》:「夫孝,德之本也」,一語中的。中國的傳統道德體系,以「三綱五常」為核心,而「三綱五常」又都體現著孝道的精神。「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貫穿三者的軸線是孝道精神。「父為子綱」是講子對父的敬畏與服從,是孝道的本有之意。「君為臣綱」則是「父為子」的自然引申,如《孝經·士章》:「賢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夫為妻綱」雖不可從孝道中直接引證,但是《孝經》所極力培養的上下尊卑、等級順從關係,在以男權為主的社會裡,很容易轉化為夫權對婦女的壓迫。「五常」指仁、義、禮、智、信,仁是其中的核心。孔子講:「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明確闡明了孝是仁的本質。《孟子·離婁上》:「義之實,從兄是也。」在家孝敬父母,服從兄長,進入社會以後就會服從各種社會秩序,這就是義。儒家的禮,更是孝道的集中體現,《禮記·曲禮》:「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禮不定。」智就是對孝道關係的體認,《孟子·離婁上》:「仁之實,事親者也;義之實,從兄是也;智之實,知其二者弗去是也。」信則是對孝道的遵從與恪守,孔子說:「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所以,邢昺在《孝經註疏·序》中說:「《孝經》者,百行之宗,五教之要。」黃道周在《孝經集傳》中說:「《孝經》者,道德之淵源,治化之綱領也。」第三,成為人們精神生活的形而上追求。中國的漢民族,是一個宗教情感淡漠的民族,輕恬彼岸,關鍵就在於他們以自己的宗法家族作為精神的寄托,不需要尋找其他皈依。《孝經·感應》:「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長幼順故上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在中國的古代傳統宗教中,天地就是最高神靈。「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孝經·聖治》),天地是民之父母,父母之靈就是生者的神。所以,在祖先祠堂裡舉行隆重的祭祀活動,「追養繼孝」,「善述先人之志」,使天國的祖靈與他們在現實留下的事業融為一體,使後人在追祭亡靈,繼承遺志的事業中得到精神的充實。向下看,中國人重視子孫的生育與撫養。孟子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離婁下》)一個家族只要人丁興旺,朝氣蓬勃,後繼有人,祖先的香火就會供奉不絕。個人在這個家族中就會感到盡了義務,實現了自己的人生價值。第四,成為社會教育人才、選拔人才的教材和標準。自漢朝始,歷代皇帝屢屢將《孝經》作為教科書,在官學中設置《孝經》博士。趙岐《孟子題解》:「漢興,除秦虐禁,開延道德。孝文帝欲廣遊學士之路,《論語》《孝經》《孟子》《爾雅》皆置博士。」在漢代,直接設立「孝廉」一職,啟用社會上孝行卓著的人擔任。隋代以後設立科舉制,《孝經》作為儒家十三經之一,經常成為科舉考試的題目,考官以考生對孝道的理解選拔人才。即使當了官以後,不孝行為也會受到有司的彈劾。《隋書·鄭譯傳》:「譯又與母別居,為憲司所劾,由是除名」,皇帝下昭嚴責,並「宜賜以《孝經》,令其熟讀,仍遣與母同居」。第五,成為社會規範的準繩。首先,表現在法律方面。《孝經·五刑》:「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整個中國古代社會的法律,都依此精神制定。無論秦律、漢律,還是明律、清律,都將不孝作為「忤逆」大罪重判。相反,父母管教子女,即使加刑過當,也可以從輕發落。如《唐律·斗訟》規定:「罵祖父母、父母者,絞」「諸子孫殺其祖父母、父母者,凌遲處死。」而祖父母、父母打死不孝子孫無罪。即使是錯殺,北魏律「徒五年」,唐律「徒二年」,明清律「杖六十或徒一」。其次,社會上形成尊老、敬老、養老之風。例如漢代即建立了養老制度,漢高祖初入關,即:「存問父老,置酒。」(《漢書·高帝紀》)以後文帝、武帝等帝王多次下詔賜與老者錢、糧、酒、肉,以示國家對孝道的提倡。《後漢書·禮儀志》載:民年七十以上者可授玉杖,持此杖者可享受比食俸六百石的官吏更高的待遇。平民毆打持玉杖者,立即處死。再次,孝道觀念成為文學藝術的重要題材。《孝經·感應》:「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至。」子女孝行感動上蒼的故事在中國文學中不勝枚舉,《二十四孝》即是其中最具代表意義者。「王祥臥鯉」,「郭巨埋」,這類故事今天聽來顯得殘酷而不近人情,而在物質生活極其匱乏的古代,卻又顯示出人類發展過程中感人至深的悲劇性。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具有感人肺腑、催人淚下的弘道效果。在以後陸續出現的《列異傳》《搜神記》《三言二拍》《儒林外史》等小說中,反映孝道的故事比比皆是。最後,《孝經》所宣揚的孝道精神,反映在中國人的衣食住行、歲年節令之中,實難一一列舉。三、二十四孝1孝感動天虞舜,瞽叟之子。性至孝。父頑,母囂,弟象傲。舜耕於歷山,有象為之耕,鳥為之耘。其孝感如此。帝堯聞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讓焉。隊隊春耕象,紛紛耘草禽。嗣堯登寶位,孝感動天心。舜,傳說中的遠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華,號有虞氏,史稱虞舜。相傳他的父親瞽叟及繼母、異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讓舜修補穀倉倉頂時,從穀倉下縱火,舜手持兩個斗笠跳下逃脫;讓舜掘井時,瞽叟與象卻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脫。事後舜毫不嫉恨,仍對父親恭順,對弟弟慈愛。他的孝行感動了天帝。舜在厲山耕種,大象替他耕地,鳥代他鋤草。帝堯聽說舜非常孝順,有處理政事的才幹,把兩個女兒娥皇和女英嫁給他;經過多年觀察和考驗,選定舜做他的繼承人。舜登天子位後,去看望父親,仍然恭恭敬敬,並封象為諸侯。2戲綵娛親周老萊子,至孝,奉二親,極其甘脆,行年七十,言不稱老。常著五色斑斕之衣,為嬰兒戲於親側。又嘗取水上堂,詐跌臥地,作嬰兒啼,以娛親意。老萊子,(東周)春秋時期楚國隱士,為躲避世亂,自耕於蒙山南麓。他孝順父母,盡揀美味供奉雙親,70歲尚不言老,常穿著五色綵衣,手持撥浪鼓如小孩子般戲耍,以博父母開懷。一次為雙親送水,假裝摔倒,躺在地上學小孩子哭,二老大笑。戲舞學嬌癡,春風動綵衣。雙親開口笑,喜色滿庭鬧。3鹿乳奉親周郯子,性至孝。父母年老,俱患雙眼,思食鹿乳。郯子乃衣鹿皮,去深山,入鹿群之中,取鹿乳供親。獵者見而欲射之。郯子具以情告,以免。郯子,春秋時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飲鹿乳療治。他便披鹿皮進入深山,鑽進鹿群中,擠取鹿乳,供奉雙親。一次取乳時,獵人看到了他以為是麋鹿,想射殺他,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現身走出,將擠取鹿乳為雙親醫病的實情告知獵人,免除了被誤殺的危險。親老思鹿乳,身掛褐毛衣。若不高聲語,山中帶箭歸。4百里負米周仲由,字子路。家貧,常食藜藿之食,為親負米百里之外。親歿,南遊於楚,從車百乘,積粟萬鐘,累茵而坐,列鼎而食,乃歎曰:「雖欲食藜藿,為親負米,不可得也。」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順。早年家中貧窮,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飯食,卻從百里之外負米回家侍奉雙親。父母死後,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國去,隨從的車馬有百乘之眾,所積的糧食有萬鍾之多。坐在壘疊的錦褥上,吃著豐盛的筵席,他常常懷念雙親,慨歎說:「即使我想吃野菜,為父母親去負米,哪裡能夠再得呢?」孔子讚揚說:「你侍奉父母,可以說是生時盡力,死後思念哪!」(《孔子家語·致思》)負米供旨甘,寧辭百里遙。身榮親已歿,猶念舊劬勞。5嚙指痛心周曾參,字子輿,事母至孝。參嘗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無措,望參不還,乃嚙其指。參忽心痛,負薪而歸,跪問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嚙指以悟汝爾。」曾參,字子輿,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稱「曾子」,以孝著稱。少年時家貧,常入山打柴。一天,家裡來了客人,母親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參忽然覺得心疼,知道母親在呼喚自己,便背著柴迅速返回家中,跪問緣故。母親說:「有客人忽然到來,我咬手指盼你回來。」曾參於是接見客人,以禮相待。曾參學識淵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論語·學而》)的修養方法,相傳他著述有《大學》《孝經》等儒家經典,後世儒家尊稱他為「宗聖」。母指才方嚙,兒心痛不禁。負薪歸未晚,骨肉至情深。6蘆衣順母周閔損,字子騫,早喪母。父娶後母,生二子,衣以棉絮;妒損,衣以蘆花。父令損御車,體寒,失紖。父查知故,欲出後母。損曰:「母在一子寒,母去三子單。」母聞,悔改。閔損,字子騫,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門中以德行與顏淵並稱。孔子曾讚揚他說:「孝哉,閔子騫!」(《論語·先進》)他生母早死,父親娶了後妻,又生了兩個兒子。繼母經常虐待他,冬天,兩個弟弟穿著用棉花做的冬衣,卻給他穿用蘆花做的「棉衣」。一天,父親出門,閔損牽車時因寒冷打顫,將繩子掉落地上,遭到父親的斥責和鞭打,蘆花隨著打破的衣縫飛了出來,父親方知閔損受到虐待。父親返回家,要休逐後妻。閔損跪求父親饒恕繼母,說:「留下母親只是我一個人受冷,若休了母親,三個孩子都要挨凍。」父親十分感動,就依了他。繼母聽說,悔恨知錯,從此對待他如親子。閔氏有賢郎,何曾怨晚娘?尊前賢母在,三子免風霜。7親嘗湯藥前漢文帝,名恆,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養無怠。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湯藥非口親嘗弗進。仁孝聞天下。漢文帝劉恆,漢高祖第三子,為薄太后所生。高後八年(前180年)即帝位。他以仁孝之名,聞於天下,侍奉母親從不懈怠。母親臥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母親所服的湯藥,他親口嘗過後才放心讓母親服用。他在位24年,重德治,興禮儀,注意發展農業,使西漢社會穩定,人丁興旺,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他與漢景帝的統治時期被譽為「文景之治」。仁孝臨天下,巍巍冠百王。莫庭事賢母,湯藥必親嘗。8拾葚異器漢蔡順,少孤,事母至孝。遭王莽亂,歲荒不給,拾桑葚,以異器盛之。赤眉賊見而問之。順曰:「黑者奉母,赤者自食。」賊憫其孝,以白米二鬥牛蹄一隻與之。蔡順,漢代汝南(今屬河南)人,少年喪父,事母甚孝。當時正值王莽之亂,又遇饑荒,柴米昂貴,母子只得拾桑葚充飢。一天,偶遇赤眉軍,赤眉軍士兵問道:「為什麼把紅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開裝在兩個簍子裡?」蔡順回答說:「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紅色的桑葚留給自己吃。」赤眉軍憐憫他的孝心,送給他二斗白米,牛蹄一個,以示敬意。黑葚奉萱闈,啼饑淚滿衣。赤眉知孝順,牛米贈君歸。9埋兒奉母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忽見黃金一釜,上云:「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郭巨,東漢隆慮(今河南安陽林州)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郭巨思供給,埋兒願母存。黃金天所賜,光彩照寒門。10賣身葬父漢董永,家貧。父死,賣身貸錢而葬。及去償工,途遇一婦,求為永妻。俱至主家,令織縑三百匹,乃回。一月完成,歸至槐陰會所,遂辭永而去。董永,相傳為東漢時期千乘(今山東高青縣北)人,少年喪母,因避兵亂遷居安陸(今屬湖北)。其後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家為奴,換取喪葬費用。上工路上,於槐蔭下遇一女子,自言無家可歸,二人結為夫婦。女子以一月時間織成三百匹錦緞,為董永抵債贖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蔭,女子告訴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幫助董永還債。言畢凌空而去。因此,槐蔭改名為孝感。葬父貸孔兄,仙姬陌上逢。織縑償債主,孝感動蒼穹。11刻木事親漢丁蘭,幼喪父母,未得奉養,而思念劬勞之因,刻木為像,事之如生。其妻久而不敬,以針戲刺其指,血出。木像見蘭,眼中垂淚。蘭問得其情,遂將妻棄之。丁蘭,相傳為東漢時期河內(今河南安陽一帶)人,幼年父母雙亡,他經常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後自己方才食用,出門前一定稟告,回家後一定面見,從不懈怠。久之,其妻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針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蘭回家見木像眼中垂淚,問知實情,遂將妻子休棄。刻木為父母,形容在日時。寄言諸子侄,各要孝親闈。12湧泉躍鯉漢姜詩,事母至孝;妻龐氏,奉姑尤謹。母性好飲江水,去捨六七里,妻出汲以奉之;又嗜魚膾,夫婦常作;又不能獨食,召鄰母共食。捨側忽有湧泉,味如江水,日躍雙鯉,取以供。姜詩,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為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婆婆愛吃魚,夫妻就常做魚給她吃,婆婆不願意獨自吃,他們又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風大,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將她逐出家門。龐氏寄居在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將積蓄所得托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後,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龐氏回家這天,院中忽然噴湧出泉水,口味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躍出。從此,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不必遠走江邊了。捨側甘泉出,一朝雙鯉魚。子能事其母,婦更孝於姑。13懷橘遺親後漢陸績,年六歲,於九江見袁術。術出桔待之,績懷桔二枚。及歸,拜辭墮地。術曰:「陸郎作賓客而懷桔乎?」績跪答曰:「吾母性之所愛,欲歸以遺母。」術大奇之。陸績,三國時期吳國吳縣華亭(今上海市松江)人,科學家。六歲時,隨父親陸康到九江謁見袁術。袁術拿出橘子招待,陸績往懷裡藏了兩個橘子。臨行時,橘子滾落地上,袁術嘲笑道:「陸郎來我家作客,走的時候還要懷藏主人的橘子嗎?」陸績回答說:「母親喜歡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給母親嘗嘗。」袁術見他小小年紀就懂得孝順母親,十分驚奇。陸績成年後,博學多識,通曉天文、歷算,曾作《渾天圖》,注《易經》,撰寫《太玄經注》。孝悌皆天性,人間六歲兒。袖中懷綠桔,遺母報乳哺。14扇枕溫衾後漢黃香,年九歲,失母,思慕惟切,鄉人稱其孝。躬執勤苦,事父盡孝。夏天暑熱,扇涼其枕簟;冬天寒冷,以身暖其被席。太守劉護表而異之。黃香,東漢江夏安陸人,九歲喪母,事父極孝。酷夏時為父親扇涼枕席;寒冬時用身體為父親溫暖被褥。少年時即博通經典,文采飛揚,京師廣泛流傳「天下無雙,江夏黃香」。安帝(107~125年)時任魏郡太守,魏郡遭受水災,黃香盡其所有賑濟災民。著有《九宮賦》《天子冠頌》等。冬月溫衾暖,炎天扇枕涼。兒童知子職,知古一黃香。15行佣供母后漢江革,少失父,獨與母居。遭亂,負母逃難。數遇賊,或欲劫將去,革輒泣告有老母在,賊不忍殺。轉客下邳,貧窮裸跣,行佣供母。母便身之物,莫不畢給。江革,東漢時齊國臨淄人,少年喪父,侍奉母親極為孝順。戰亂中,江革背著母親逃難,幾次遇到匪盜,賊人欲殺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邁,無人奉養,賊人見他孝順,不忍殺他。後來,他遷居江蘇下邳,做雇工供養母親,自己貧窮赤腳,而母親所需甚豐。明帝時被推舉為孝廉,章帝時被推舉為賢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將。負母逃危難,窮途賊犯頻。哀求俱得免,傭力以供親。16聞雷泣墓魏王裒,事親至孝。母存日,性怕雷,既卒,殯葬於山林。每遇風雨,聞阿香響震之聲,即奔至墓所,拜跪泣告曰:「裒在此,母親勿俱。」王裒,魏晉時期營陵人,博學多能。父親王儀被司馬昭殺害,他隱居以教書為業,終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晉臣。其母在世時怕雷,死後埋葬在山林中。每當風雨天氣,聽到雷聲,他就跑到母親墳前,跪拜安慰母親說:「裒兒在這裡,母親不要害怕。」他教書時,每當讀到《蓼莪》篇,就常常淚流滿面,思念父母。慈母怕聞雷,冰魂宿夜台。阿香時一震,到墓繞千回。17哭竹生筍晉孟宗,少喪父。母老,病篤,冬日思筍煮羹食。宗無計可得,乃往竹林中,抱竹而泣。孝感天地,須臾,地裂,出筍數莖,持歸作羹奉母。食畢,病癒。孟宗,三國時江夏人,少年時父亡,母親年老病重,醫生囑用鮮竹筍做湯。適值嚴冬,沒有鮮筍,孟宗無計可施,獨自一人跑到竹林裡,扶竹哭泣。少頃,他忽然聽到地裂聲,只見地上長出數莖嫩筍。孟宗大喜,採回做湯,母親喝了後果然病癒。後來他官至司空。淚滴朔風寒,蕭蕭竹數竿。須臾冬筍出,天意報平安。18臥冰求鯉晉王祥,字休征。早喪母,繼母朱氏不慈。父前數譖之,由是失愛於父母。嘗欲食生魚,時天寒冰凍,祥解衣臥冰求之。冰忽自解,雙鯉躍出,持歸供母。王祥,琅琊人,生母早喪,繼母朱氏多次在他父親面前說他的壞話,使他失去父愛。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帶伺候,繼母想吃活鯉魚,適值天寒地凍,他解開衣服臥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躍出兩條鯉魚。繼母食後,果然病癒。王祥隱居二十餘年,後從溫縣縣令做到大司農、司空、太尉。繼母人間有,王祥天下無。至今河水上,一片臥冰模。19扼虎救父晉楊香,年十四歲,嘗隨父豐往田獲傑粟,父為虎拽去。時香手無寸鐵,惟知有父而不知有身,踴躍向前,扼持虎頸,虎亦靡然而逝,父子得免於害。楊香,晉朝人。十四歲時隨父親到田間割稻,忽然跑來一隻猛虎,把父親撲倒叼走,楊香手無寸鐵,為救父親,全然不顧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盡全身氣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終於放下父親跑掉了。深山逢白虎,努力搏腥風。父子俱無恙,脫離饞口中。20恣蚊飽血晉吳猛,年八歲,事親至孝。家貧,榻無帷帳,每夏夜,蚊多攢膚。恣渠膏血之飽,雖多,不驅之,恐去己而噬其親也。愛親之心至矣。吳猛,晉朝濮陽人,八歲時就懂得孝敬父母。家裡貧窮,沒有蚊帳,蚊蟲叮咬使父親不能安睡。每到夏夜,吳猛總是赤身坐在父親床前,任蚊蟲叮咬而不驅趕,擔心蚊蟲離開自己去叮咬父親。夏夜無帷帳,蚊多不敢揮。恣渠膏血飽,免使入親幃。21嘗糞憂心南齊庾黔婁,為孱陵令。到縣未旬日,忽心驚汗流,即棄官歸。時父疾始二日,醫曰:「欲知瘥劇,但嘗糞苦則佳。」黔婁嘗之甜,心甚憂之。至夕,稽顙北辰求以身代父死。庾黔婁,南齊高士,任孱陵縣令。赴任不滿十天,忽覺心驚流汗,預感家中有事,當即辭官返鄉。回到家中,知父親已病重兩日。醫生囑咐說:「要知道病情吉凶,只要嘗一嘗病人糞便的味道,味苦就好。」黔婁於是就去嘗父親的糞便,發現味甜,內心十分憂慮,夜裡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幾天後父親死去,黔婁安葬了父親,並守制三年。到縣未旬日,椿庭遺疾深。願將身代死,北望起憂心。22乳姑不怠唐崔山南曾祖母長孫夫人,年高無齒。祖母唐夫人,每日櫛洗,升堂乳其姑,姑不粒食,數年而康。一日病,長幼咸集,乃宣言曰:「無以報新婦恩,願子孫婦如新婦孝敬足矣。」崔山南,唐代博陵人,官至山南西道節度使,人稱「山南」。當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長孫夫人,年事已高,牙齒脫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順,每天盥洗後,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婆婆,如此數年,長孫夫人不再吃其他飯食,身體依然健康。長孫夫人病重時,將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說:「我無以報答新婦之恩,但願新婦的子孫媳婦也像她孝敬我一樣孝敬她。」後來崔山南做了高官,果然像長孫夫人所囑,孝敬祖母唐夫人。孝敬崔家婦,乳姑晨盥洗。此恩無以報,願得子孫如。23滌親溺器宋黃庭堅,元符中為太史,性至孝。身雖貴顯,奉母盡誠。每夕,親自為母滌溺器,未嘗一刻不供子職。黃庭堅,北宋分寧人,著名詩人、書法家。雖身居高位,侍奉母親卻竭盡孝誠。每天晚上,都親自為母親洗滌馬桶,沒有一天忘記兒子應盡的職責。貴顯聞天下,平生孝事親。親自滌溺器,不用婢妾人。24棄官尋母宋朱壽昌,年七歲,生母劉氏,為嫡母所妒,出嫁。母子不相見者五十年。神宗朝,棄官入秦,與家人決,誓不見母不復還。後行次同州,得之,時母年七十餘矣。朱壽昌,宋代天長人,七歲時,生母劉氏被嫡母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神宗時,朱壽昌在朝做官,曾經刺血書寫《金剛經》,行四方尋找生母,得到線索後,決心棄官到陝西尋找生母,發誓不見母親永不返回。終於在陝州遇到生母和兩個弟弟,母子歡聚,一起返回,這時母親已經七十多歲了。七歲生離母,參商五十年。一朝相見面,喜氣動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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