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 士章第五
【原文】
資1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2。故以孝事君則忠,以敬事長3則順。忠順不失4,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5。蓋士之孝也。《詩》云:「夙興夜寐,無忝爾所生6。」
【註釋】
1資:取。
2兼之者父也:指侍奉父親,則兼有愛心和敬心。兼,同時具備。
3長:上級,長官。唐玄宗註:「移事兄敬以事於長,則為順矣。」
4忠順不失:指在忠誠與順從兩個方面都做到沒有缺點、過失。
5而守其祭祀:劉炫認為:「上雲宗廟,此雲祭祀者,以大夫尊,詳其所祭之處;士卑,指其薦獻而說,因等差而詳略之耳。」(《復原》)
6「夙興」二句:語出《詩經·小雅·小宛》。興,起,起來。寐,睡。忝,辱。爾所生,生你的人,指父母。
【譯文】
取侍奉父親的態度去侍奉母親,那愛心是相同的;取侍奉父親的態度去侍奉國君,那敬心是相同的。侍奉母親取親愛之心,侍奉國君取崇敬之心,只有侍奉父親是兼有愛心與敬心。所以,有孝行的人為國君服務必能忠誠,能敬重兄長的人對上級必能順從、忠誠與順從,都做到沒有什麼缺憾和過失,用這樣的態度去侍奉國君和上級,就能保住自己的俸祿和職位,維持對祖先的祭祀。這就是士人的孝道啊!《詩經》裡說:「要早起晚睡,努力工作,不要玷辱了生育你的父母!」
【評析】
士章,敦煌遺書伯3378作「士仁章」,伯3428作「士人章」。士,指國家的低級官員,地位在大夫之下,庶人之上。此處論士人之孝,歸結到「夙興夜寐」,強調事君盡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