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孝經》02.【天子章第二】古文原文及譯文

孝經 天子章第二

【原文】
子曰1:愛親者,不敢惡於人2;敬親者,不敢慢3於人。愛敬盡於事親,而德教加4於百姓,刑5於四海。蓋6天子之孝也。《甫刑》7云:「一人有慶,兆民賴之8。」

【註釋】
1子曰:今文本,自《天子章》至《庶人章》,只在最前面用了一個「子曰」,而古文本則每章都以一「子曰」起頭。
2愛親者,不敢惡(wu)於人:全句是說天子將對自己父母的親愛之心(孝心)擴大到天下所有的人的父母
3慢:傲慢,不敬。4德教:道德修養的教育,即孝道的教育。加:施加。5刑:通「型」,典範,榜樣。6蓋:句首語氣詞。7《甫刑》:《尚書·呂刑》篇的別名。呂,指「呂侯」。8一人有慶,兆民賴之:人,指天子。商、周時,商王、周王都自稱「余一人」。慶,善。兆民,極言民人數目之多。

【譯文】
孔子說:天子能夠親愛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會厭惡別人的父母;能夠尊敬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會怠慢別人的父母。天子能以愛敬之心盡力侍奉父母,就會以至高無上的道德教化人民,成為天下人傚法的典範。這就是天子的孝道啊!《甫刑》裡說:「天子有善行,天下萬民全都信賴他,國家便能長治久安。」

【評析】
天子,統治天下的帝王。《禮記·曲禮下》:「君天下曰天子。」舊說帝王受命於天,天為其父,地為其母,故稱「天子」。《白虎通》:「王者父母天地,為天之子也。」此處應指周王,是周王朝的最高統治者。《孝經》從這一章起,按尊卑次序分述自天子至庶人的五種孝行,照唐玄宗的說法,叫做「百行之源不殊」,「五孝之用則別」(《御注孝經·序》)。但此處所論「天子之孝」,其實只是一種祈願,並不是道德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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