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珗牧弘農日,捕獲伐墓盜十餘輩,中有一人,請間言事。公因屏吏獨問。對曰:「某願以他事贖死。盧氏縣南山堯女塚,近亦曾聞人開發,獲一大珠並玉碗,人亦不能計其直。余寶器極多,世莫之識也。」公因遣吏按驗,即塚果有開處。旋獲其盜,考訊與前言無異。及牽引其徒,稱皆在商州冶務中。時商牧名卿也。州移牒,公致書,皆怒而不遣。竊知者雲,珠玉之器,皆入京師貴人家矣。後自京東出,過盧氏,復問邑中,具如所說。(出《尚書故實》)
【譯文】
張文珗做弘農令的時候,曾捉到十多個盜墓賊。其中有一個要求單獨和張文珗說話。張縣令就讓其他退下,單獨審問。那人說:「我願意立功贖罪。盧氏縣南山堯帝女兒墓,最近聽說被人盜了,盜去一顆大珍珠,還有一隻玉碗,這兩樣東西都是無價之寶。還盜去許多其它寶物,都是當世少有人知的。」張文珗於是就派人去查驗,堯女墓果然被盜。張文珗很快便把盜墓者捕獲歸案,拷問的結果與前者說的完全一致。等到讓盜墓者供出他的同夥時,他說同夥都在商州的冶務中。當時商州由一個名字叫卿的人掌管。張文珗派人帶著公文和他的親筆書信前去交涉,人家很生氣,不肯把案犯和贓物送來。暗中知情的人說,那些珠玉之器,全都到了京城富貴之家了。後來張文珗從京東出來,路過盧氏縣,又向人們打聽這事,人們也都這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