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8交際表現卷_0281.【長孫玄同】原文及譯文

唐長孫玄同幼有譏辯,坐中每劇談,無不歡笑。永徽中,在京會宴。眾因語論及民間事,一人云:"醴泉縣去京不遠,百姓遂行盅毒。此邑須遠配流,豈得令在側近。"一人乃云:"若令配流處還有百姓,此人復行盅毒,豈不還更損人。"其人云:"若如此,欲令何處安置。"玄同即云:"若令玄同安置,必令得所。"諸人大喜,同即問之。答云:"但行盅毒人,並送與莫離支作食手。"(明抄本"手"作"子"。)眾皆歡笑。貞觀中,嘗在諸公主席,眾莫能當。高密公主乃云:"我段家兒郎,亦有人物。"走令喚取段恪來,令對玄同。段恪雖微有辭,其容儀短小。召至,始入門,玄同即云:"為日已暗。"公主等並大驚怪云:"日始是齋時,何為道暗,玄同乃指段恪,"若不日暗,何得短人行。"坐中大笑。段恪面大赤,更無以答。玄同初上,府中設食。其倉曹是吳人,言音多帶其聲,喚粉粥為糞粥。時餚饌畢陳,蒸炙俱下。倉曹曰:"何不先將糞粥來。"舉坐鹹笑之。玄同曰:"倉曹乃是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諸君何為笑也。"坐中復大笑。玄同任荊王友,所司差攝祭官祠社。於壇所清齋,玄同在幕內坐。有犬來,遺糞穢於牆上。玄同乃取支床磚,自擊之。傍人怪其率,問曰:"何為自徹支床磚打狗。"玄同曰:"可不聞,苟利社稷,專之亦可。"(出《啟顏錄》)
【譯文】
唐朝人長孫玄同,小時候就有譏諷善辯的才能,只要有他坐在那兒暢談說笑,沒有人不歡喜大笑的。唐高宗永徽年間,一次,長孫玄同參加京城裡的宴會。席間,大家談論到民間的一些事情。有人說:"醴泉縣離京城不太遠,那裡的百姓歷來實行培育一種害人的毒蟲。這個縣應當將他們全體發配到邊遠的地方去,怎麼能讓這些刁民呆在京城的近前呢?"另一個人說:"如果被流放的地方也有百姓,被流放去的人到那裡後依然實行盅術,難道不是更加害人了嗎?"前面那個人說:"如果是這樣,想把他們安置在哪裡呢?"長孫玄同應聲說:"如果讓我安置,一定能將這些人安排個他們應該去的地方。"在坐的人都非常高興,異口同聲地問他安置在什麼地方?長孫玄同回答說:"如果這些人實行盅術害人,就將他們全部送到莫離支那兒作殺手。"在場的人聽了後,都歡笑不止。唐太宗貞觀年間,一次,長孫玄同主持一個有許多朝官參加的會議。所有與會的人,誰也抵擋不了他的談鋒。高密公主說:"我們段家男孩中,也有人才。"說完,派人去召呼段恪來參加這個會議,讓段恪來對付長孫玄同。段恪雖然也有些善辯的才能,但是他長的身材矮小。段恪應召而來,剛一進門,長孫玄同就說:"天已經黑了。"高密公主等人都大吃一驚,說:"現在正是正午,為什麼說天黑了呢?"長孫玄同指著段恪說:"如果不是天黑了,怎麼能短(按:此處用'短小'義。)人行呢?"滿屋人都哄堂大笑。段恪立時鬧個大紅臉,更無話對答了。長孫玄同剛任官職時,官府裡設宴聚餐。府中有個主管庫房的官員是江南吳郡人,說話還帶著江南的家鄉口音,叫粉粥為"糞粥"。當所有的菜都上齊了,這位倉曹說:"為什麼不先將糞粥端上來?"在座的人都取笑這位倉曹。長孫玄同說:"這位倉曹也是公侯的子孫,一定是他的先人就這樣講話啊!大家為什麼取笑人家呢?"在座的人又都哈哈大笑。長孫玄同擔任荊王的近臣時,他被臨時指派代理掌管祭祀的主管祠廟、社壇。一次,在社壇裡做祭祀前的潔身靜心準備時,長孫玄同坐在帳幕裡面,來了一條狗,往壇牆上撒尿。長孫玄同俯身拾起一塊墊床的磚頭,向狗打去。旁邊有人看見他打狗,認為他輕率,於潔身靜心不利,問:"你為什麼私自用支床的磚打狗?"長孫玄同說:"你聽說過嗎?只要有利於國家,專(按:諧音'磚'。)之也可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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