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8交際表現卷_0182.【張延賞】原文全文翻譯

唐張延賞將判度支,知一大獄頗有冤屈,每甚扼腕。及判使。召獄吏,嚴誡之,且曰:"此獄已久,旬日須了。"明旦視事,案上有一小帖子曰:"錢三萬貫,乞不問此獄。"公大怒,更促("促"原作"懼",據明抄本改。)之。明日,復見一帖子來曰:"錢五萬貫。"公益怒,令兩日須畢。明旦,案上復見帖子曰:"錢十萬貫。"公遂止不問。子弟承間偵之,公曰:"錢至十萬貫,通神矣,無不可回之事。吾恐及禍,不得不受也。"(出《幽閒鼓吹》)
【譯文】
唐朝時,張延賞即將擔任度支使。他知道有一宗大案子是個冤案。每每提起這宗大案都扼腕歎息。待到張延賞擔任度支使後,召見掌管訟案、刑獄的官吏嚴加訓戒,並且責令他們說:"這宗案子拖得太久了,你們必須在十天之內將它審理完。"第二天來到府衙辦公,見桌案上放著一張便箋上寫:出錢三萬貫,請你不要過問這宗案子。張延賞看後大怒,更加督促這宗案子。第三天,又在書案上看見一張便箋,上寫:出錢五萬貫。張延賞看後更加氣憤,責令兩日內必須審理完畢,結案。第四天,書案上依然放著一張便箋,上面寫著:錢十萬貫。張延賞看後再也不過問這宗案子了。孩子們得知這件事情後,找機會問張延賞為什麼不繼續過問這宗案子啦?張延賞回答說:"錢出到十萬貫,能通神啊!沒有不可轉回的事情。我恐怕遭到禍患,不得不接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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