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燮《濰縣署中與舍弟墨第二書》全文翻譯

《濰縣署中與舍弟墨第二書》
原文
    余五十二歲始得一子,豈有不愛之理!然愛之必以其道,雖嬉戲玩耍,務令忠厚,毋為刻急1也。平生最不喜籠中養鳥,我圖娛悅,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適吾性乎!至於發系蜻蜓,線縛螃蟹,為小兒玩具,不過一時片刻便折拉而死。上帝2亦心心愛念,吾輩竟不能體天之心以為心乎?我不在家,兒子便是你管束。要須長其忠厚之情,驅其殘忍之性,不得以為猶子3而姑縱惜也。家人4兒女,總是天地間一般人,當一般愛惜,不可使吾兒凌虐他。凡魚飧5果餅,宜均分散給,大家歡嬉跳躍。若吾兒坐食好物,令家人子遠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齒,其父母見而憐之,無可如何6,呼之使去,豈非割心剜肉乎!
註釋】1刻急:苛刻嚴峻。2上帝:老天。3猶子:兄弟之子。4家人:僕人。5飧:熟食品。6無可如何:無可奈何。

譯文
    我五十二歲才有兒子,哪有不疼愛他的道理? 但是愛孩子一定得有規矩方法,即使是孩子們在一塊遊戲玩耍,也必須讓他忠誠厚道,不要苛刻嚴峻。我這輩子最不喜歡在籠子中養鳥,我貪圖快樂,它在籠中,有什麼情理,一定要讓它的性情屈服來適應我的性情。至於用頭髮繫住蜻蜓,用線捆住螃蟹,作為小孩的玩具,不到一會兒拉扯就死了。上天也有愛戀之心,我們竟然不能體諒上天的用心,把它當作對待萬物的心嗎?我不在家,兒子就由你管教。要緊的是必須培養他的忠誠厚道的感情,消除殘酷冷漠的性情,不能認為他是我的兒子就縱容他。家中僕人的子女,是天地之間一樣的人,應該同樣愛護,不能讓我的兒子欺負虐待他。凡是給孩子們魚肉果點等,應該平均發放,使孩子們歡喜蹦跳。假如讓我的兒子坐著獨吞好吃的,而叫僕人的子女遠遠地站著觀望,(想吃而)不能夠吃上一丁點,他們的父母看見了愛憐他們,沒有辦法,只得叫孩子離開,這樣做難道不是像割心挖肉一樣難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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