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歷十四年改元建中,禮部侍郎令狐峘下,二十二人及第。時執政間有怒薦托不從,勢擬頃覆。峘惶恐甚,因進其私書。上謂峘無良,放榜日竄逐,不得與生徒相面。後十年,門人田敦為明州刺史,峘量移本州別駕,敦始使陳謝恩之禮。(出《摭言》)
【譯文】
唐代宗大歷十四年改年號為建中,禮部侍郎令狐峘以下二十二人及第。當時權貴中有人忿怒,因為所薦所托的人沒取,準備找他的毛病,罷他的官,把他整倒,令狐峘又懼又怕。把這些人請托的信件呈送代宗。代宗認為令狐峘這樣做不好,發榜時罷了他的官,並且不准他跟進士們見面。十年後,他的學生田敦做明州刺史,令狐峘被朝廷起用為明州別駕(刺史的屬官),田敦才有機會向令狐峘行謝師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