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郡張轅,自奉天尉將調集。時李庶人錡在浙西,兼榷管。轅與之有舊,將往謁。具求資糧,未至,夢一人將官誥至,云:「張轅可知袁州新喻縣令。」轅夢中已曾為赤尉,不宜為此,固不肯受。其人曰:「兩季之俸,支牒已行,不受何為?」遂委之而去。轅覺,甚惡之。及見錡,具言將選,告以乏困。錡留之數日,將辭去。錡因謂曰:「足下選限猶遠,且能為一職乎?亦可資桂玉之費。」轅不敢讓,因署毗陵郡鹽鐵場官。轅以職雖卑而利厚,遂受之。既至所職,及視其簿書所用印,乃袁州新喻廢印也。轅以四月領務,九月而罷。兩季之俸,皆如其言。(出《前定錄》)
【譯文】
吳郡的張轅,從奉天縣尉的職位上將要調任新的職務,當時庶人李錡在浙西兼任管理專賣事物的榷管,張轅同他有老關係,想要去拜訪他,以便求得他的資助,沒等到李錡處,他夢見一個人,拿著任命官員的公文來找他,說:「張轅可以擔任袁州新喻縣令。」他在夢中曾當過赤尉,不適合當縣令,所以不肯接受。來人說:「有兩季的俸祿,支出俸祿的公文已經發出,你不接受想幹什麼?」硬是把公文塞給他就走了。張轅睡醒後非常不高興,等到見到了李錡,告訴他自己將要調任新職,並說很窮困。李錡留他住了幾天,他要走,李錡說:「您重新任命的期限還很遠,能不能在這裡擔任一個職務,還可以補充柴米的費用。」張轅不敢推辭,代理的是毗陵郡鹽鐵場的官。張轅因為其職位雖低,但油水很厚,所以接受了。等到任職以後,看到所使用的帳簿文書所用的印鑒,竟是袁州新喻縣作廢的印鑒。張轅四月代理職務,九月結束。得到兩個月的俸祿,正如夢中所說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