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法存者,本自胡人,生長廣州,妙善醫術,遂成巨富。有八九尺毾毲。百種形象,光彩曜目。又有沉香八尺板床,居常芬馥。王譚為廣州刺史,大兒劭之,屢求二物,法存不與。王因狀法存豪縱,殺而籍沒家財焉。死後,形見於府內,輒打閣下鼓,似若稱冤,如此經月。王尋得病,恆見法存守之,少時遂亡。劭之比至揚都,又死焉。(出《還冤記》)
【譯文】
支法存本來是胡人,生長在廣州,醫術高明,很快就成了巨富。家裡有八九尺長的毛毯,上面織成各種圖形,光彩奪目,還有一張八尺長的沉香木板床,居室芳香四溢格外芬馥。王譚任廣州刺史,他的大兒子邵之多次向支法存索要這兩件東西,法存不給。王邵之因此就誣告法存豪橫放縱,殺了法存並沒收家財。法存死後,他的形體卻經常在刺史府內出現,一出現就打閣下的大鼓,好像要叫冤,如此經過一個月,王譚不久就得了病,常常看見法存守著他,沒幾天就死了。邵之緊接著回到揚都,也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