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陽縣錄事陳勳,性剛狷不容物,為縣吏十人共誣其罪,竟坐棄市。至明年死日。家為設齋,妻哭畢,獨歎於靈前曰:「君平生以剛直稱,今枉死逾年,精魄何寂然耶。」是夕,即夢勳曰:「吾都不知死,向聞卿言,方大悟爾。若爾,吾當報仇,然公署非可卒入者,卿明日為我入縣訴枉,吾當隨之。」明日,妻如言而往,出門,即見奔至臨川,乃得免。勳家在蓋竹,鄉人恆見之,因為立祠,號陳府君廟,至今傳其靈。(出《稽神錄》)
【譯文】
建陽縣錄事陳勳性情正直而潔身自好不肯同流合污,被十個縣吏共同誣陷說他有罪,竟然處斬了他。到第二年他死的日子,家人設齋,他的妻子哭完後獨自在他的靈位前歎息說:「君平生以剛直著稱,今天已經冤死一年多了,你的靈魂為什麼默無聲息呢?」這天晚上就夢到陳勳說:「我都不知道我死了,白天聽到你的話才明白過來,像你說的那樣,我應該報仇。然而公署並不是我這樣的人能進去的,你明天替我到縣府裡去訴冤,我隨你去。」第二天,陳勳的妻子按他的話前往縣城,出了門就看見陳勳提著劍跟著她。到了縣城,在橋上遇到一個仇吏,陳勳就用劍刺他的頭,府吏立刻倒地而死。等到進了衙門,陳勳直接到府署,挨著刺殺,擊中的都死,十個被他殺了八個,有兩個府吏逃奔到臨川才得到倖免。陳勳家在蓋竹,鄉里的人經常看見他。因此給他立了一個祠堂,起名叫陳府君廟。到現在還傳說它靈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