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末。有明經李生應舉如長安,途遇道士同行宿,數日,言意相得。入關相別,因言黃白之術。道士曰:「點化之事,神仙淺術也。但世人多貪,將以濟其侈,故仙道秘之。夫至道不煩,仙方簡易,今人或貴重其藥,艱難其事,皆非也。吾觀子性靜而寡慾,似可教者。今以方授子,趣以濟乏絕而已。如遂能不仕,亦當不匱衣食。如得祿,則勿復為,為之則貪也,仙道所不許也。」因手疏方授之而別。方常藥草數種而已。每遇乏絕,依方為之,無不成者。後及第,歷州縣官,時時為之,所得轉少。及為南昌令,復為之,絕不成矣。從子智修為沙門,李以數丸與之,智修後游鍾離,止賣藥家。燒銀得二十兩,以易衣。時劉仁軌為刺史,方好其事,為人所告,遁而獲免。(出《稽神錄》)
【譯文】
唐朝中和末年,有個李生要到西安去參加明經科目的科舉考試,途中遇見一個道士與他一同趕路一起住宿,相處多日,兩人說得很投機。入關相別時,因為談到煉丹術,道士說:「煉丹一事在神仙看來很淺顯的技術;但世上的多數人很貪婪,用它來滿足過分的慾望;所以成仙得道的人便對此嚴守秘密。實上,最高的道術並不煩瑣,神仙的妙方最為簡易,當今人們不是以為煉丹所用的藥多麼貴重,就是把煉丹技術看得如何艱難,都是不對的。我看你的性情恬談寡慾,好像是可以教授的人,現將方法教授給你,聊以此方解救困乏絕望而已。如果不能及第享受官祿時,靠了此方也不會挨凍受餓。如能得到官位利祿,那就不要再使用此方,再用就是貪婪,這是為仙之道所不允許的。」道士在手上將秘方一條條註明教授給他,然後分手告別。藥方里面只有幾種平平常常的藥草而已。每當陷入困乏絕望的時候,李生按照此方配製,沒有不成功的時候。後來考試及第,歷任州縣官吏,李生時常運用此方,但是所得甚微。等他做了南昌縣令時,又運用此方,那就絕無成果了。李的侄兒智修是個出家修道的,李生曾把幾丸仙丹給他,智修後來雲遊到鍾離,住在賣藥的家裡,他把這幾粒仙丹燒化之後得到二十兩銀子,用這銀子換了幾件衣服。當時劉仁軌當刺史,正喜好煉丹這件事,被人告發了,後因潛逃才未被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