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293 第七卷 商婦》古文翻譯成現代文

原文

天津商人某,將賈遠方,從富人貸貲數百。為偷兒所窺,及夕,預匿室中以俟其歸。而商以是日良,負貲竟發。偷兒伏久,但聞商人婦轉側床上,似不成眠。既而壁上一小門開,一室盡亮。門內有女子出,容齒少好,手引長帶一條,近榻授婦,婦以手卻之。女固授之;婦乃受帶,起懸樑上,引頸自縊。

女遂去,壁扉亦闔。偷兒大驚,拔關遁去。既明,家人見婦死,質諸官。官拘鄰人而鍛煉之,誣服成獄,不日就決。偷兒憤其冤,自首於堂,告以是夜所見。鞫之情真,鄰人遂免。問其裡人,言宅之故主曾有少婦經死,年齒容貌,與盜言悉符,固知是其鬼也。欲傳暴死者必求代替,其然歟?

聊齋之商婦白話翻譯:
天津有個商人,要出遠門做買賣,從一個富人那裡借了幾百兩銀子作本錢,不幸被小偷看見了。到了晚上,小偷預先藏在他屋裡等他回來;但商人因那天是個好日子,拿到錢就出發了。小偷等得時間久了,只聽商人妻子在床上翻來覆去,像難以入睡。一會兒,牆上忽然開了個小門,屋裡通亮,門裡出來個年輕漂亮的女子,手拉一條帶子,走近床邊遞給商人妻子。商人妻用手推開,年輕女子固執地再遞給她,她就接過去,起床,拴在樑上,伸進脖子,上吊了。年輕女子也就走了,牆上小門也關上了。小偷大驚,推開門逃了。

天明後,家裡人見主婦吊死,報了案。官府捉商人鄰居去,嚴刑拷打,鄰居忍受不了折磨,只得承認殺了人,幾天後就要被處決了。

小偷為鄰居的冤枉不平,到官府自首,說了那夜親眼見到的事實。官府不信,對他用刑,他也不改口供,說那是真的,鄰居便免了罪。官府向其他鄰人調查,都說那宅子的舊主人曾經有年輕媳婦吊死過,年齡、相貌跟小偷說的完全符合,因而知道那是年輕婦女的鬼魂。

人說暴死的人必然找人作替身,真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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