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滕元發傳》全文翻譯

宋史·滕元發傳》
原文
    滕元發,初名甫,字元發。以避高魯王諱,改字為名。召試,為集賢校理。神宗即位,召問治亂之道,神宗曰:「卿知君子小人之黨乎?」曰:「朝廷無朋黨,雖中主可以濟;不然,雖上聖亦殆。」神宗以為名言。知諫院。御史中丞王陶論宰相不押班為跋扈,神宗以問元發,元發曰:「宰相固有罪,然以為跋扈,則臣以為欺天陷人矣。」拜御史中丞。宰相以其子判鼓院,諫官謂不可。神宗曰:「鼓院傳達而已,何與於事。」元發曰:「人有訴宰相,使其子達之,可乎?」神宗悟,為罷之。河北地大震,命元發為安撫使。時城捨多圮,吏民懼壓,皆幄寢茇捨,元發獨處屋下,曰:「屋摧民死,吾當以身同之。」除田祖,修堤障,察貪殘,督盜賊,北道遂安。知開封府。民王穎有金為鄰婦所隱閱數尹不獲直穎憤而致傴扶杖訴於庭元發一問得實反其金穎投杖仰謝失傴所在元發在神宗前論事,如家人父子,言無文飾,洞見肝鬲。神宗知其誠藎,事無鉅細,人無親疏,輒皆問之。元發隨事解答,不少嫌隱。王安石方立新法,天下哅哅,恐元發有言,神宗信之也,因事,出知鄆州。歷齊、鄧二州,會婦黨[注]李逢為逆,或因以擠之,黜為池州,改安州。流落且十歲,猶以前過貶居筠州。或以為復有後命,元發談笑自若,遂上章自訟,神宗覽之惻然。哲宗登位,知鄆州。學生食不給,民有爭公田二十年不決者,元發曰:「學無食而以良田飽頑民乎?」乃請以為學田,遂絕其訟。時淮南、京東饑,元發慮流民且至,為癘疫。先度城外廢營地,召諭富室,使出力為屋。元發威行西北,號稱名帥。河東十二將,其八以備西邊,分半番休。以老力求淮南,知揚州,未至而卒,年七十一。
(選自《宋史·滕元發傳》,有刪改)

譯文
    滕元發,起初名甫,字元發。因為避高魯王名諱,改用字作為名。召入朝廷考試,擔任集賢校理。神宗登上皇位,召滕元發來問他治理混亂局面的方法,神宗說:「你知道君子和小人各為其黨嗎?」滕元發說:「朝廷中沒有朋黨,即使是一個中等才能的君主也能成功;不是這樣的話,即使是高明的君主也很危險。」神宗認為是名言。晉陞知諫院。御史中丞王陶議論宰相在朝會時不領班是跋扈,神宗問滕元發這問題,滕元發說:「宰相固然有罪,但認為宰相是跋扈,那我就認為這是欺瞞天理陷害人了。」授任御史中丞。宰相讓他兒子擔任判鼓院,諫官們認為不可以這樣。神宗說:「鼓院僅傳達事情而已,這對於事情有何妨害。」滕元發說:「假如有人控訴宰相,卻讓他兒子傳達,行嗎?」神宗明白了,就取消這個任命。黃河以北的地區發生大地震,朝廷命令滕元發為安撫使。當時城中房屋多數倒塌,官吏和百姓怕被壓,都睡在帳篷和茅草屋中,滕元發獨自住在房屋下,說:「房子倒下百姓死去,我自己應當和他們同命運。」免除田租,修築堤壩,糾查貪污殘暴的官吏,責罰盜賊,北路因此安定。升為開封府尹。百姓王穎有金錢被鄰居家的婦人所盜藏,經歷幾任府尹查問都沒有得到公正判決。王穎氣憤得成了駝背,拄著手杖到開封府上訴。滕元發一次審問就得到實情,把金子返還給王穎,王穎拋掉手杖抬頭道謝,駝背也就消失了。滕元發在神宗面前議論事情,像家人父子一樣,說話不加修飾,可以清楚地知道他心中的想法。神宗知道滕元發忠心誠實,所以事情不論大小,人物不論親疏,常常都去問他。滕元發隨事解答,一點也不避嫌隱瞞。王安石剛想立新法,天下人紛紛議論,王安石怕滕元發有所進言,神宗會聽信他,因此借事,讓滕元發出任鄆州知州,歷任齊州、鄧州知州,滕元發妻子的親族李逢謀逆,有人因此排擠滕元發,貶為池州知州,又改為安州知州。流落在外地近十年,還因為以前的過錯貶到筠州居住。有人認為他還會復官,滕元發談笑自若,於是就上奏為自己辯解,神宗看了很憐憫他。哲宗登上皇位,滕元發調任鄆州知州。當地供應學生的糧食不足,而百姓中有為爭奪公田二十年沒定下來的,滕元發說:「學生沒有飯吃而把良田供頑民吃飽嗎?」於是請求把公田作為學田,於是這場爭訟停止。當時淮南、京城東邊鬧災荒,滕元發擔心流民將要到達,爆發瘟疫。先準備城外作廢的軍營土地,把富裕戶召來,讓他們出錢建房屋。滕元發威名流傳西北地區,號稱著名將帥。河東的十二將,其中有八將擔負守備西部邊界,分一半人輪休。因年老竭力要求去淮南任職,擔任揚州知州,沒有到達就去世了,享年七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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