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寅歲,茅山有村中兒牧牛。洗所著汗衫,暴於草上而假寐。及寤失之,唯一鄰兒在傍。以為竊去,因相喧競。鄰兒父見之,怒曰:「生兒為盜,將安用之。」即投水中。鄰兒匍匐出水,呼天稱冤者數四。復欲投之,俄而雷雨暴至,震死其牛,汗衫自牛口中嘔出,兒乃得免。(出《稽神錄》)
【譯文】
庚寅年,茅山上有個鄉村小孩在放牛,他把自己穿的汗衫洗完後曬在草地上,便躺下來閉目休息。等到醒來時汗衫不見了,當時只有一個鄰居的小孩在旁邊,以為是他偷去了,於是兩人爭吵起來。鄰居小孩的父親見了,憤怒地說:「生養了兒子成為盜賊,要他有什麼用!」說完就把他扔到河裡。這個小孩從水裡爬了出來,連連呼天喊地說冤枉。他父親又要把他往水裡扔,轉眼間雷雨突然降臨,擊死了那頭牛,汗衫從牛嘴裡吐了出來,鄰居的小孩才得以免除責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