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誌異038 第一卷 王蘭》原文及譯文

原文

利津王蘭,暴病死。閻王覆勘,乃鬼卒之誤勾也。責送還生,則屍已敗。鬼懼罪,謂王曰:「人而鬼也則苦,鬼而仙也則樂。苟樂矣,何必生?」王以為然。

鬼曰:「此處一狐,金丹成矣。竊其丹吞之,則魂不散,可以長存,但憑所之,罔不如意。子願之否?」王從之。鬼導去,入一高第,見樓閣渠然,而悄無一人。有狐在月下,仰首望空際。氣一呼,有丸自口中出,直上入於月中;一吸,輒復落,以口承之,則又呼之:如是不已。鬼潛伺其側,俟其吐,急掇於手,付王吞之。狐驚,盛氣相尚。見二人在,恐不敵,憤恨而去。

王與鬼別,至其家,妻子見之,鹹懼卻走。王告以故,乃漸集。由此在家寢處如平時。其友張姓者,聞而省之,相見,話溫涼。因謂張曰:「我與若家夙貧,今有術,可以致富。子能從我游乎?」張唯唯。曰:「我能不藥而醫,不卜而斷。我欲現身,恐識我者,相驚以怪。附子而行,可乎?」張又唯唯。

於是即日趣裝,至山西界。富室有女,得暴疾,眩然瞀瞑。前後藥禳既窮。張造其廬,以術自炫。富翁止此女,常珍惜之,能醫者,願以千金為報。張請視之。從翁入室,見女瞑臥,啟其衾,撫其體,女昏不覺。王私告張曰:「此魂亡也,當為覓之。」張乃告翁:「病雖危,可救。」問:「需何藥?」俱言不須,「女公子魂離他所,業遣神覓之矣。」約一時許,王忽來,具言已得。張乃請翁再入,又撫之。少頃女欠伸,目遽張。翁大喜,撫問。女言:「向戲園中,見一少年郎,挾彈彈雀;數人牽駿馬,從諸其後。急欲奔避,橫被阻止。少年以弓授兒,教兒彈。方羞訶之,便攜兒馬上,累騎而行。笑曰:『我樂與子戲,勿羞也。』數里入山中,我馬上號且罵;少年怒,推墮路旁,欲歸無路。適有一人至,捉兒臂,疾若馳,瞬息至家,忽若夢醒。」翁神之,果貽千金。王宿與張謀,留二百金作路用,余盡攝去,款門而付其子;又命以三百饋張氏,乃復還。

次日與翁別,不見金藏何所,益異之,厚禮而送之。逾數日,張於郊外遇同鄉人賀才。才飲博不事生產,奇貧如丐。聞張得異術,獲金無算,因奔尋之。王勸薄贈令歸。才不改故行,旬日蕩盡,將復覓張。王已知之,曰:「才狂悖,不可與處,只宜賂之使去,縱禍猶淺。」逾日,才果至,強從與俱。張曰:「我固知汝復來。日事酗賭,千金何能滿無底竇?誠改若所為,我百金相贈。」才諾之。張瀉囊授之。才去,以百金在橐,賭益豪;益之狹邪游,揮灑如土。邑中捕役疑而執之,質於官,拷掠酷慘。才實告金所自來。乃遣隸押才捉張。數日創劇,斃於塗。魂不忘張,復往依之,因與王會。

一日,聚飲於煙墩,才大醉狂呼,王止之,不聽。適巡方御史過,聞呼搜之,獲張。張懼,以實告。御史怒,笞而牒於神。夜夢金甲人告曰:「查王蘭無辜而死,今為鬼仙。醫亦仁術,不可律以妖魅。今奉帝命,授為清道使。賀才邪蕩,已罰竄鐵圍山。張某無罪,當宥之。」御史醒而異之,乃釋張。

張治裝旋里。囊中存數百金,敬以半送王家。王氏子孫以此致富焉。

聊齋之王蘭白話翻譯:
利津縣有個叫王蘭的人,生急病死了。閻王複查生死簿,王蘭不該死,是鬼卒錯把他抓了來的,就責令鬼卒送他還生。但王蘭的屍體已經腐爛,鬼卒怕他不能還生閻王治罪,就與王蘭商量說:「人成了鬼受苦,鬼成了仙就享樂。只要有樂享,何必再還生為人呢?」王蘭認為很對,就同意了。小鬼對王蘭說:「這地方有個狐,成天煉丹,現在已經煉成。我領你去偷那丹來吃,你的魂就不會散,可以長存於世,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沒有辦不到的事。你願意不願意?」王蘭聽了表示同意。

那鬼卒就領王蘭走進一個高大的院落。見院內樓閣整齊,清靜幽雅,靜悄悄的一個人也沒有。只有一隻狐,在月光下仰頭朝天,從口中呼出一粒丹丸,逕直飛入月中;一吸氣,那丹丸又落入狐口中。這樣一呼一吸接連不斷。鬼卒悄悄等在狐的身旁。等狐又呼出時,急忙用手搶來,交給王蘭叫他趕快嚥下去。狐大吃一驚!怒氣沖沖地走過來,一看是兩個鬼,怕鬥不過他們,就氣憤地走了。

王蘭與鬼卒告別,回到自己家中。他的妻子見了他就跑,王蘭叫住她,告訴妻子前後經過,他妻子才漸漸不害怕了。從此他夫妻住在一起,和往常一樣生活。

王蘭有個朋友,姓張,聽說王蘭回來了,就來看他。見面後互相問好,王蘭便對張說:「我與你家素來都很窮,現在有辦法可以發財了。你能跟我出去遊歷一番嗎?」姓張的沒有表態。王蘭又說:「我能不用藥就治病,不用卜算就知道人的吉凶。我想現原形,又恐認識我的人害怕。所以,我只有附在你身上,咱兩人在一起,才能辦事。你說行不行?」姓張的這才答應了。於是兩人當天就打點行裝出發了。

他倆到了山西地界,聽說當地一個財主的女兒生了急病,眼看要死了,前後不知請過多少醫生術士都沒治好。姓張的帶了王蘭的魂訪到財主家,自稱有辦法治病,保證起死回生。這個財主只有一個女兒,愛如掌上明珠,治病心切,願出千金報答。張要求看看小姐的病,隨財主到小姐房裡,見女子躺在那裡,雙眼緊閉。掀開被子,用手摸摸身子,也沒有知覺,和死了一樣,只剩一口氣。王蘭附在張身上說:「這女子的魂已出捨了,應快找回來。」於是姓張的就告訴財主:「你女兒十分危險,但能治好。」財主問他:「需要什麼藥?」張說:「什麼藥也不要,是小姐的魂跑了,我已派神仙去找了。」

過了一個時辰,王蘭回來,附在張的耳朵上說,女子魂已找回來了。姓張的請財主再進屋看看,他又摸了一下女子,一會兒,女子伸了伸腰,一下就睜開眼了。財主大喜,馬上安慰女兒,並問她情況。女子說:「前幾天我去園子裡玩,見一個少年用彈弓打麻雀;幾個人牽著高頭大馬跟在他後面。我急著想躲起來,被他們擋住了。少年拿弓給我,教我打彈弓,我覺得害羞,說了他幾句,他就捉我上了馬,笑著對我說:『我樂意與你玩,你不要害羞。』走了幾里路,進了山。我在馬上一面喊一面罵,少年生氣,把我從馬上推下來。我想回家,又找不到路。正沒辦法時,一個人來捉住我的胳膊一路小跑,轉眼就到了家,只覺恍恍忽忽像做了個惡夢。」財主一聽,認為太神奇了,果然拿出千金作為報酬。

王蘭與姓張的當夜商量,把得到的千金報酬留下二百兩作為他倆的路費,餘下的全部由王蘭送回家去,交給王蘭的兒子,再命兒子給姓張的妻子三百兩。王蘭辦完了當夜又返回來。第二天與財主告別時,財主不見姓張的帶著那千金,覺得他更加神奇,又送了些重禮給他。

過了幾天,姓張的在郊外遇到同鄉賀才。這個賀才整日喝酒賭博,不務正業,窮得和要飯的一樣。賀才聽說姓張的有發財的法術,得了許多金錢,就到處找他。王蘭暗中勸姓張的稍稍給賀才幾個錢打發他走。可是賀才改不了老毛病,十天就把錢用光了,還要來找張。王蘭已經知道了,就再次對張說:「賀才放蕩瘋狂,不能長與他相處。只宜給些錢叫他走,恐惹禍還少。」過了幾天,賀才果然又來找張,強要和張合作。張就對賀才說:「我就知道你還會來找我!你天天酗酒、賭博,千金也滿足不了你的無底洞。你要真心改過自新,我就給你一百兩銀子,你自謀生路。」賀才高興得滿口答應。張就倒了倒口袋的錢,都給了賀才。賀才有百兩銀子,反而賭得更厲害,又添了嫖妓的毛病,揮金如土。縣裡的衙役見他花錢那麼容易,懷疑他的錢來路不明,就逮捕了他。賀才到大堂被拷打審問,受刑不過就說了實話,供出錢的來歷。縣官派人帶著賀才去捉姓張的。幾天後賀才棒傷潰爛,死在路上。但賀才的魂還沒有忘記姓張的,又去找到他附在他身上,與王蘭在一起。

一天,張、賀、王三人聚在煙墩喝酒,賀才醉了大喊大叫,王蘭制止他,他不聽。正遇上巡方御史從這裡經過,聽到有人大叫就命人搜查,抓住了姓張的。張害怕,就說了實話。御史聽了大怒,打了張一頓板子,並寫了牒文報告神靈。御史當夜做了個夢,見金甲神人告訴他:「經查王蘭是無辜而死,今為鬼仙,從醫也是仁術,不能按妖魅治罪。今奉上帝旨意,授為清道史。賀才邪蕩,已罰他到鐵圍山。張某無罪,應即釋放。」御史醒來,覺得好生奇怪,就按夢中神人所說,放了姓張的。

張某治理行裝回到家裡,口袋還存著幾百兩銀子,把一半恭送到王蘭家。王蘭家的兒孫們從此就富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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