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10神鬼精怪卷_0182.【李泳子】原文及翻譯

蜀大理少卿李泳,嘗歸郫城別墅。過橋,見一嬰兒,以蕉葉薦之,泳憐其形相貌異,哺養為子。六七年,能書,善讀笑,父母鍾愛之,過於親子。至十二歲,經史未見者,皆覽之如夙習,人皆謂之神智。嘗獨居一室中閱書,父母偶潛窺之,見一人持簿書,復有二童子接引呈過,其子便大書數行,卻授之去。父母異之,來日,因待立,泳疑曲謂之曰:"吾夜來竊有所睹,汝得非判陰府事乎?"曰:"然。"重問則唯拜不對。泳曰:"陰府人間,事意不同,吾不欲苦問,汝宜善保。"子又拜。卻後六年,一旦白於父母:"兒只合與少卿夫人為兒一十八年,今則事畢。來日申時,卻歸冥司。"因泣下久之,父母亦為之出涕。泳問曰:"吾官至何?"答曰:"只在大理少卿。"果來日申時,其子卒,故泳有退閒之志。未久,坐事遂罷。(出《野人閒話》)
【譯文】
西蜀大理少卿李泳,有一次到他在郫城的別墅去,過橋時看見一個嬰兒,用芭蕉葉子包著。李泳看這孩子長得貌相不凡,就抱回家去,當成自己的兒子哺養。六七歲時這孩子就能寫字,能說會道,父母十分疼愛他,待他比親生兒子還要好。到了十二歲,不論是什麼沒見過的經書史籍,這孩子看時都像是讀熟過的一樣,人們都稱這孩子是神童。有一次兒子在一個屋裡獨自讀書,李泳和妻子偷偷在窗外看。只見有一個人拿著公文卷宗,還有兩個童子接過卷宗呈遞給自己的兒子,兒子就揮動大筆在公文上寫上幾行字,然後交給童子拿走。李泳和妻子非常奇怪。第二天,兒子來請安侍立一旁,李泳就委婉地問兒子,"昨夜我偷偷看見了你的事情。你莫非是在處理陰曹地府的公事嗎?"兒子說,"是的。"李泳再問,兒子就只是作揖不回答了。李泳說,"陰府和人間是不同的,我不便算追問什麼,希望你多多珍重好自為之吧。"兒子又作揖不語。又過了六年,一天兒子忽然說,"我只該給你們做十八年兒子,現在時間已經到了。明天申時,我就要回冥府去了。"說完就哭了半天,李泳和妻子也哭了一場。李泳問兒子,"我官能做到多大?"兒子說,"你只能作到現在的大理少卿,不會再升了。"果然第二天申時,兒子就死了。李泳也想辭去官職,沒過多久,就因為牽涉到一件公案裡被罷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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