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4報應徵應卷_0330.【陳義郎】古文翻譯

陳義郎,父彝爽,與周茂方皆東洛福昌人。同於三鄉習業,彝爽擢第,歸娶郭愔女,茂方名竟不就,唯與彝爽交結相誓。唐天寶中,彝爽調集,受蓬州儀隴令。其母戀舊居,不從子之官。行李有日,郭氏以自織染縑一匹,裁衣欲上其姑,誤為交刀傷指,血沾衣上。啟姑曰:「新婦七八年溫清晨昏,今將隨夫之官,遠違左右,不勝咽戀。然手自成此衫子,上有剪刀誤傷血痕,不能浣去,大家見之。即不忘息婦。」其姑亦哭。彝爽固請茂方同行。其子義郎,才二歲,茂方見之,甚於骨肉。及去儀隴五百餘里,磴石臨險,巴江浩渺,攀蘿遊覽,茂方忽生異志,命僕夫等先行,為吾郵亭具饌。二人徐步,自牽馬行,忽於山路斗拔之所,抽金鎚擊彝爽,碎顙,擠之於浚湍之中,佯號哭云:「某內逼,北回,見馬驚踐長官殂矣,今將何之?」一夜會喪,爽妻及僕御致酒感慟,茂方曰:「事既如此,如之何?況天下四方人一無知者,吾便權與夫人乘名之官,且利一政俸祿,逮可歸北。」即與發哀,僕御等皆懸厚利,妻不知本末,乃從其計。到任,安帖其僕。一年已後,謂郭曰:「吾志已成,誓無相背。」郭氏藏恨,未有所施,茂方防虞甚切。秩滿,移官,家於遂州長江,又一選,授遂州曹掾。居無何,已十七年,子長十九歲矣,茂方謂必無人知,教子經業,既而欲成,遂州秩滿,挈其子應舉。是年東都舉選,茂方取北路,令子取南路,茂方意令覘故園之存沒。塗次三鄉,有鬻飯媼留食,再三瞻矚。食訖,將酬其直,媼曰:「不然,吾憐子似吾孫姿狀。」因啟衣篋,出郭氏所留血污衫子以遺,泣而送之。其子秘於囊,亦不知其由,與父之本末。明年下第,歸長江,其母忽見血跡衫子,驚問其故,子具以三鄉媼所對。及問年狀,即其姑也,因大泣。引子於靜室,具言之:「此非汝父,汝父為此人所害,吾久欲言,慮汝之幼,吾婦人,謀有不臧,則汝亡父之冤,無復雪矣,非惜死也。今此吾手留血襦還,乃天意乎?」其子密礪霜刃,候茂方寢,乃斷吭,仍挈其首詣官。連帥義之,免罪,即侍母東歸。其姑尚存,且敘契闊,取衫子驗之,歔欷對泣,郭氏養姑三年而終。(出《乾鐉子》)
【譯文】
陳義郎的父親彝爽與周茂方都是東洛福昌人。一同在三鄉讀書,後來彝爽考中,回家娶了郭愔的女兒。茂方終於沒有考上,只與彝爽盟誓結為兄弟。唐朝天寶年間。彝爽被調用,受官蓬州儀隴縣令。他的母親留戀故鄉舊居,不願隨兒子到官府去。收拾了幾天行李。郭氏用自己織染的一匹雙絲綢絹,裁了一件衣服敬送給婆婆,不小心被剪刀弄傷了手指,血沾到衣服上了。她就告訴婆婆說:「新媳婦這七八年來早晚冷熱讓你操心照看,現在就要隨丈夫到官所去了,遠離你的身邊,特別牽掛留念。然而我親手作了這件衣衫,上面有不小心被剪刀傷了手指的血痕,洗不掉了,留下以後作個紀念,大家看見它,也就會想起媳婦。」婆婆聽後也哭了。彝爽堅決請茂方與他同去。彝爽的兒子義郎才兩歲,茂方見了他比自己的孩子還親。等到距儀隴有五百多里時,登山涉險,巴江廣闊無邊,他們只好一路跋涉、攀登,一路遊覽。這時茂方忽然想出個壞主意,他讓家僕和馬伕等在前面先走,給他們先在郵亭那裡準備好飯菜,只有他和彝爽二人在後面自己牽著馬慢慢走,當走到一處非常陡峭的山崖邊時,茂方忽然抽出金錘打彝爽,把額頭都打碎了,然後又把他推到湍急的江水裡。他還假裝哭著說:「我去大便,回頭看見馬受驚,把長官踹到山崖下去死了,現在可怎麼辦啊?」一夜之間大家都很悲痛哀喪,爽妻和僕人馬伕們也向他敬酒感到悲傷。這時茂方說:「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們怎麼辦?人死不能復活,況且天下四方再也沒有別人知道這件事。我就權且和夫人冒名去上任,先賺他十年的俸祿,有了錢我們就可以回到北方的家。」說到這兒,他又哀痛了一陣,僕人馬伕都答應給予重賞,爽妻又不知這件事的真相,就聽了茂方的話上任去了。到任以後,茂方先安頓了僕人等。一年以後,他才對郭愔的女兒說:「我的志向已經成功,但我發誓,今後決不背叛你。」郭氏只好把這深仇大恨埋在心裡,沒有採取什麼行動。茂方還是小心謹慎嚴加防備的。在任期滿,調到別處作官,定居在遂州長江。又一次選官,授予遂州曹椽。這樣匆匆過了十七年,義郎也長到十九歲了。茂方心裡想一定沒有人知道,就教義郎,讀書學得很好。在遂州又屆滿,就趁這個機會帶著義郎進京應舉。這一年在東都選拔舉人,茂方走北路,讓義郎走南路。茂方的用意是讓義郎看看過去的莊園還有沒有了。義郎在路途上經過三鄉,有一個賣飯的老太太留他吃飯,再三地上下打量他。吃完飯就要給飯錢。這老太太說:「不用給錢了,我愛你的相貌像我的孫子一樣。」說著就打開衣箱,拿出郭氏所留下來的那件有血痕的衣衫作贈品,一邊哭一邊送給他。義郎秘密地收到行囊裡,但不知這其中的緣由和他父親的前後事情。第二年沒有考中,歸到長江。他的母親忽然發現了那件血跡的衣衫,吃驚地問這是那兒來的。義郎就把在三鄉遇到一個老太太的事告訴了他母親,等他母親問那老太太的年齡相貌,就知道是她的婆婆,因此大哭一場,然後拉著義郎到一個靜僻的屋子裡,她把前前後後一切事情都告訴了兒子,又說:「現在的父親不是你的親生父親,你父親就是被他害死的,我早就想對你說,考慮你太小,我又是一個婦道人家,如果考慮不周,那麼你死了的父親的冤枉,就沒辦法昭雪了。並不是我怕死呀。現在我的兒子親手帶著被血染的衣服回家,這不是天意嗎?」義郎暗中磨了一把快刀,等到茂方睡著了,就切斷他的喉嚨,還提著他的頭到官府裡告狀。連帥認為他是個講父子之義的孩子,免除他的罪過,讓他侍奉母親東歸三鄉。回到家後見婆婆還活著,他們說起過去的事,拿出衫子來對證,哽咽著對哭起來。郭氏供養婆婆,三年後婆婆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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