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富室少年有能規利者藏鏹巨萬。一日逮夜,有投書於其戶者,僕執以進。少年啟封,則蒲紙加蠟,昧墨斜翰,為其先考所遺者。曰:"汝之獲利,吾之冥助也。今將有大禍,然吾已請於陰騭矣。汝及朔旦,宜齋躬潔服,出於春明門外逆旅。備縑帛,隨其年,三十有五。俟夜分往灞水橋,步及石岸,見黃衣者即置於前,禮祝而退,災當可免。或無所遇,即挈縑以歸,急理家事,當為竄計。禍不旋踵矣。"少年捧書大恐。合室素服而泣,專志朔旦。則捨棄他事,彈冠振衣,止於春明門外,矜嚴不寐。恭俟夜分,乃從一僕乘一馬,馳往灞橋,唯恐無所睹。至則果有一物,形質詭怪,蓬頭黃衣,交臂束膝,負柱而坐,俯首以寐。少年驚喜,捧縑於前,祈祝設拜,不敢卻顧,疾驅而回。返轅相慶,以為倖免矣。獨有僕夫疑其不直。曾未逾旬,復有擲書者。僕夫立擒之,乃鄰宇之導青襟者。啟其緘札,蒲蠟昧墨如初。詞曰:"汝災甚大,曩之壽帛,禍源未塞。宜更以縑三十五,重置河梁。"其家則狀始末,訴於官司。詰問具伏,遂置於法。時李常侍叢為萬年令,訟牒數年尚在。(出《缺史》)
【譯文】
在秦川,有一家富有的少年,擅長經營獲利,家中藏錢巨萬。一天晚上,有封書信扔在這位少年家院內,僕人取回來給少年。少年打開信封,看是蒲草紙上面用蠟油緘封的,用毛筆斜著寫在黑暗無光的信紙上,是他死去的父親寫給他的信。信上說:"你能獲得這麼多的利,是我在陰間幫助你的。現在將有大禍降臨你頭上,但是我已經在陰間請求保佑你了。你可以等到下月初一,恭敬地實行齋戒,穿上整潔的衣服,到春明門外的一家客店,準備好細絹,隨著年份計算,需用三十五匹。等到黑夜降臨後,前往灞水橋,步行到達石岸邊,看見一個身穿黃衣服的人,就將三十五匹細絹放在這個人面前,行禮祀祝然而退回去,災禍就可以免除了。如果什麼人也沒有遇到,你帶著細絹趕快回到家中,料理好家事,趕快離家出走。這樣,災禍不會轉著腳跟隨你去的。"少年看後,手捧書信驚恐萬分。全家人身著素服,抱頭哭泣。什麼也不做了,專心等待下月初一這一天的到來。到了下月初一這天,少年打掃乾淨帽子上、衣服上的灰塵,帶著三十五匹細絹,來到春明門外的旅店旁邊,莊嚴地恭候在那裡,一點不敢走神。恭候到夜間,帶著一個僕人騎著一匹馬,馳往灞橋。一路上唯恐到橋邊什麼人也遇不到。來到灞橋,果然看見有一個人,形態詭怪,頭髮蓬亂,身著黃衣,兩臂交叉著抱住兩膝,靠著橋柱坐在那兒,低頭打盹兒。少年見了非常驚喜,雙手捧著細絹走上前,將細絹放在這個人的身邊,祈祝下拜,轉身離去,驅馬急馳而歸,連頭都不敢回一下。在回家的路上,少年高興地慶賀見到了這位穿黃衣服的人,免去了一場大災禍。唯獨跟少年同去的僕人不大相信這件事。沒過一旬,又有人向少年院裡投擲書信。同去的那位僕人立即出去將投信人捉獲,一看,原來是鄰居家的一個讀書人。打開信箋,蒲紙蠟封,黑暗的信紙,都像上次一樣。信上寫的是:"你的災禍非常大,上次送去壽帛,並沒有免去禍源,還應再帶三十五匹細絹,重新放在灞橋河岸邊。"這位少年將這件事情上告到官府那裡,陳述始末緣由。官府審問那位鄰家的讀書人,他一一招認,伏法。當時常待李叢任萬年縣縣令,是他一手經辦的這個案子。所有案卷幾年之內都完好地收存在縣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