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江縣令朱元吉,言其所知泛舟至採石,遇風。同行者數舟皆沒,某既溺,不復見水,道路如人間。其人驅之東行,可在東岸山下,有大府署,門外堆壞船板木如丘陵,復有人運諸溺者財物入庫中甚眾。入門,堂上有官人,遍召溺者,閱籍審之。至某獨曰:"此人不合來,可令送出。"吏即引去,復至舟所。舟中財物,亦皆還之。恍然不自知,出水,已在西岸沙上矣。舉船儼然,亦無沾濕。(出《稽神錄》)
【譯文】
烏江縣令朱元吉說,他的朋友某人有一次乘船到採石磯,遇上大風,同行的好幾條船都沉沒了。某人也落了水。但掉到江裡後就沒有水了,有一條路像人間的路一樣,他就沿著路往東走。到了東岸山下,看見一個很大的衙門,門外象小山似地堆著破船爛板,還有些人把淹死者的財物往倉庫裡運。他進了衙門,見大堂上有個官,把淹死的都召了來,按著卷宗一個個地審查。審到他時,官員說,"這個人不該來,把他送回去。"他就被人領出來,又來到船邊,把船上的東西也還給了他。他憂恍惚惚的什麼也不覺就出了水,發現自己已經在西岸沙灘上,船也完好無損,一點也沒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