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6人品各卷_0244.【李日知】文言文翻譯成白話文

唐刑部尚書李日知自為畿赤,不曾行杖罰,其事克濟。及為刑部尚書,有令使受敕三日,忘不行者,尚書索杖剝衣,喚令使總集,欲決之。責曰:"我欲笞汝一頓,恐天下人稱你雲,撩得李日知嗔,吃李日知杖,你亦不是人,妻子亦不禮汝。"遂放之,自是令史無敢犯者。設有稽失,眾共責之。(出《朝野僉載》)
【譯文】
唐代李日知做地方官時,由於治內年成不好,從不打人板子。做刑部尚書後,有一令使接受任務後竟然忘記,三天沒有處理。李日知叫人拿來板子,剝了他的衣服。把所有的令使都喊來,準備打他板子。責備說:"我本要打你一頓板子,又擔心天下人說你這傢伙真行,能把李日知惹火,連李日知都打你。人家就不拿你當人了,你老婆孩子也不尊重你了。"就饒過他。此後,令史們沒人敢馬虎。如果有誰出了過失,大家就共同批評他。"

盧承慶 盧尚書承慶,總章初考內外官。有一官督運,遭風失米。(米原作水、據明抄本改)。盧考之曰:"監運失糧,考中下。其人容止自若,無一言而退。盧重其雅量,改注曰非力所及,考中中。既無喜容,亦無愧詞。又改曰:寵辱不驚,可中上。(出《國史異纂》)
【譯文】
盧承慶做尚書,總管官吏的考評。有一位官員負責漕運,遇到大風,翻了船,損失了米。盧承慶在評語上寫:監運失糧,考中下。那個人神態自若,沒話退下。盧承慶認為這個人很有雅量,改評語為:非力所及,考中中。那個人既未表示高興,也未表示慚愧。盧承慶又改評語為:龐辱不驚,可以考中上。

裴冕 (原作張晃。據明抄本、黃刻本改)
李齊物,天寶初為陝州刺史,開砥柱之險,石中鐵犁鏵有平陸字,因改河北縣為平陸縣。齊物性褊急,怒陝縣尉裴冕於路,冠冕之士鄙之。後冕為宰相,除齊物太子賓客。時人嘉冕不報私怨。(出《譚賓錄》)
【譯文】
唐天寶初年李齊物做陝州刺使,開山築路、設置守備。亂石中發現鐵鏵子,上面鑄有平陸兩字,因此改陝州河北縣為平陸縣。李齊物這人是個急性子,在大道上對陝縣縣尉裴冕發火,以至有身份的人都鄙視裴冕。後來,裴冕做了宰相,任用李齊物為太子賓客。大家都稱頌裴冕,說他心地公正,不報私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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