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約為兵部員外,汧公之子也。識度清曠,迥出塵表。與主客張員外諗同官。並韋征君況,牆東遁世,不婚娶,不治生業。李獨厚於張,每與張匡床靜言,達旦不寢,人莫得知。贈張詩曰:"我有心中事,不與韋二說。秋夜洛陽城,明月照張八。"約嘗江行,與一商胡舟楫相次。商胡病,固邀相見,以二女托之,皆絕色也。又遺一珠。約悉唯唯。及商胡死,財寶約數萬,悉籍其數送官,而以二女求配。始,殮商胡時,約自以夜光含之,人莫知也。後,死胡有親屬來理資財,約請官司發掘,檢之,夜光果在。其密行皆此類也。(出《尚書故實》)
【譯文】
李約是汧公的兒子,官職為兵部員外,他見識出眾,超凡脫俗,與主客員外張諗是同事。並韋征君況。他避世不結婚,也不積攢家產,只是同張諗的關係特別親密。每當他同張諗躺在一張床上說話時,總是非常投機,經常整夜都不睡覺,別人對此都不瞭解,他作了一首詩贈給張諗:"我有心中事,不與韋二說。秋夜洛陽城,明月照張八。"李約有一次坐船在江上航行,同一個胡商的船前後行駛。胡商生病了,將李約請過船去,把兩個女兒托付給他。他的兩個女兒都長得異常美麗。胡商又交給他一枚珠子,囑咐他許多話。等到胡商死了,李約將他遺留下來的錢財約有好幾萬貫全都如數送交給官府,並為胡商的兩個女兒尋找配偶,辦理婚事。當初胡商臨死之前,同李約約定,死後要含著那枚夜光珠入殮,別人並不知道這件事。後來死去的胡商的親屬來清理胡商留下的財產,請來官府的人挖開墳墓檢查,夜明珠果然還在。李約所做的事情,即使是別人不知道,也是這樣講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