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虞策傳》全文翻譯

宋史·虞策傳》
原文
    虞策,字經臣,杭州錢塘人。登進士第,調台州推官、知烏程縣、通判蘄州。蔣之奇以江、淮發運上計,神宗訪東南人才,以策對。王安禮、李常繼薦之,擢提舉利州路常平、湖南轉運判官。 
    元祐五年,召為監察御史,進右正言。數上書論事,謂人主納諫乃有福,治道以清靜為本。西夏未順命,策言:「今邊備解弛,戎備不修。古之人,善鎮靜者警備甚密,務持重者謀在其中,未有鹵莽闊疏,而曰吾鎮靜、吾持重者。」又乞詔內而省曹、寺監,外而監司、守令,各得以其職陳朝政闕失、百姓疾苦。星文有變,乞順天愛民,警戒萬事,思治心修身之道,勿以宴安為樂。哲宗納後,上《正始要言》。遷左司諫。 
    曾肇以議北郊事,與朝論不合,免禮部侍郎,為徐州。策時權給事中,還其命,以為肇禮官也,不當以議禮得罪。不從。帝親政,條所當先者五十六事,後多施行。遷侍御史、起居郎、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知青州,改杭州。過闕,留為戶部侍郎。歷刑部、戶部尚書,拜樞密直學士,知永興軍、成都府。 
    入為吏部尚書,奏疏徽宗,請均節財用,曰:「臣比在戶部,見中都經費歲六百萬,與天下上供之數略相當。嘗以祖宗故實考之,皇祐所入總三千九百萬,而費才三之一;治平四千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寧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今諸道隨一月所須,旋為裒會,汲汲然不能終日。願深裁浮冗,以寬用度。」屬疾祈外,加龍圖閣學士、知潤州,卒於道,年六十六。贈左正議大夫。 
    策在元祐紹聖時皆居言職雖不依人取進亦頗持兩端故黨議之興己獨得免。 
(節選自《宋史‧虞策傳》) 

譯文
    虞策,字經臣,是杭州錢塘人。進士及第,調任台州推官、烏程縣知縣、通判蘄州。蔣之奇以江、淮發運使進京呈交計簿,神宗訪求東南地區的人才,蔣之奇以虞策應對。王安禮、李常相繼推薦他,升為提舉利州路常平、湖南轉運判官。 
    元祐五年,召入任監察御史,進升右正言。屢次上書評說國事,認為國君接納進諫是有福,治理國家的方法應以清靜為根本。西夏沒有順從詔命,虞策說:「如今邊防軍備鬆弛,戰備不整治。古代的人,善於鎮靜的佈置警備工作極周密,穩重固守的心中有謀略,從沒有自己鹵莽粗疏,還說我如何鎮靜、我如何持重的。」又請求下詔在內的省曹、寺監,在外的監司、守令,各司其職陳說朝政闕失、百姓疾苦。星像有異變,他請求(皇帝)順天愛民,警戒萬事,思考治心修身的道理,不要以宴飲安逸為樂。哲宗納娶皇后,他上奏《正始要言》。遷任左司諫。 
    曾肇因為議論在京城北郊祭祀的事,與朝廷的意見不合,免禮部侍郎,調任徐州。虞策當時暫時代理給事中,封還詔命,認為曾肇是禮官,不應當因為議論禮儀獲罪。沒有批准。皇帝親政,虞策列舉五十六件應當先做的事項,後來許多都施行了。遷任侍御史、起居郎、給事中,以龍圖閣待制為青州知州,改為杭州知州。進宮拜謁,留任戶部侍郎。歷任刑部、戶部尚書,拜任樞密直學士,為永興軍知軍、成都府知府。 
    入朝任吏部尚書,上奏徽宗,請求節約財政,說:「臣先前在戶部,瞭解京城經費每年六百萬,與全國上交的賦稅數量相差無幾。我曾經用先朝祖宗的情況來比較,皇祐時期總共收入三千九百萬,而京城經費才占三分之一;治平時期收入四千四百萬,而經費佔五分之一;熙寧時期收入五千零六十萬,但全用作京城經費。如今各道按照朝廷每月所需,立即聚斂,急切得連一天都等不得。希望能大力裁減不必要的開支,以便緩和用度。」托病請求外任,加官龍圖閣學士、潤州知州,死在赴任途中,享年六十六歲。追贈左正議大夫。 
    虞策在元祐、紹聖時期,都是身居諫官職務。雖然不是見人行事,但也搖擺於兩端,所以在朋黨爭議激烈之際,自己得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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