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4報應徵應卷_0183.【李元平】文言文翻譯成白話文

唐李元平,故睦州刺史伯誠之子,大歷五年,客於東陽寺中。讀書歲余,薄暮,見一女子,紅裙繡襦,容色美麗,娥冶自若,領數青衣,來入僧院,元平悅之,而窺見青衣,問其所適及姓氏。青衣怒曰:「誰家兒郎,遽此相逼;俱為士類。不合形跡也。」元平拜求請見,不許。須臾,女自出院四顧,忽見元平,有如舊識。元平非意所望,延入,問其行李。女曰:「亦欲見君,以論宿昔之事,請君無疑嫌也。」既相悅。經七日,女曰:「我非人,頃者大人曾任江州刺史,君前身為門吏長直,君雖貧賤,而容色可悅。我是一小女子,獨處幽房,時不自思量,與君戲調,蓋因緣之故,有此私情。才過十旬,君隨物故。余雖不哭,殆不勝情,便潛以硃筆塗君左股,將以為志。常持千眼千手咒,每焚香發願,各生富貴之家,相慕願為夫婦,請君驗之。」元平乃自視,實如其言。及曉將別,謂元平曰:「托生時至,不可久留,後身之父,見任刺史。我年十六,君即為縣令,此時正當與君為夫婦未間,倖存思戀,慎勿婚也。然天命已定,君雖別娶。故不可得。」悲泣而去,他年果為夫婦。(出《異物誌》)
【譯文】
唐朝李元平,是先前睦州刺史伯誠的兒子,大歷五年,客居於東陽寺中。讀書一年多,一天將黑天,看見一個女子,穿著紅裙繡短襖,容色美麗,妖艷自若,帶著幾個丫環,來到僧院。元平很高興,偷著去見一個丫環,問她的婆家及姓名。丫環發怒說:「誰家男兒,到此相逼,都是讀書人,不合你的身份。」元平拜謝求見,不答應。不一會,那個女子從院中出來四下裡看,忽然看見元平,有如舊相識一樣。元平也喜出望外,就請她進來,問她從哪裡來。女子說:「我也想見你,來談談以前的事,請你不要懷疑。」於是都很高興。過了七天,女子說:「我不是凡人,以前的大人任江州刺史,你的前身做門吏長直,你雖貧賤,而容貌可親,我是一個小女子,獨自處在閨房。當時自己沒想到和你戲耍,大概是因緣份的緣故,有這種私情,才過百日,你就死了。我雖然不哭,幾乎不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就暗中用紅筆塗在你的左大腿上,將把它做為記號,常常念千眼千手咒,每次焚香發誓願,各個都生在富貴之家,相愛願為夫婦,請你驗證。」元平於是自己一看,的確像她說的那樣。等到天亮將要分別,對元平說:「托生的時候到了,我不可以久留。托身後的父親現任刺史。我年十六歲,你就做了縣令,這時正當我和你結為夫婦的時間,希望你能想念著我,切記不要婚配。然而天命已定,你既然另娶,就不可得。」悲傷而去。幾年後果真他倆結為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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