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3異人異僧釋證卷_0151.【僧齊之】原文及譯文

勝業寺僧齊之好交遊貴人,頗曉醫術,而行多雜。天寶五載五月中病卒,二日而蘇。因移居東禪定寺,院中建一堂,極華飾,長座橫列等身像七軀。自此絕交遊,精持戒。自言曰:「初死見錄至鬼王庭,見一段肉,臭爛在地。王因問曰:「汝出家人,何因殺人?」齊之不知所對。王曰:「汝何故杖殺寺家婢?」齊之方悟。先是寺中小僧何馬師與寺中青衣通,青衣後有異志,馬師怒之,因構青衣於寺主。其青衣,不臧之人也,寺主亦素怨之,因眾僧堂食未散,召青衣對眾。且棰殺之。齊之諫寺主曰:「出家之人,護身口意,戒律之制,造次不可違,而況集眾殺乎?」馬師贊寺主。寺主大怒,不納齊之,遂棰樸交至,死於堂下。故齊之悟王之問,乃言曰:「殺人者寺主,得罪者馬師,今何為見問?」王前臭肉,忽有聲曰:「齊之殺我。」王怒曰:「婢何不起而臥言?」臭肉忽起為人,則所殺青衣。與齊之辯對數反,乃言曰:「當死時,楚痛悶亂,但聞旁有勸殺之聲,疑是齊之,所以訴之。」王曰:「追寺主。」階吏曰:「福多不可追。」曰:「追馬師。」吏曰:「馬師命未盡。」王曰:「且收青衣,放齊之。」初齊之入,見王座有一僧一馬。及門,僧亦出,齊之禮謁。僧曰:「吾地藏菩薩也。汝緣福少,命且盡。所以獨追。今可堅持僧戒,捨汝俗事,住閑靜寺,造等身像七軀。如不能得錢,彩畫亦得。」齊之既蘇,遂乃從其言焉。(出《紀聞》)
【譯文】
勝業寺僧人齊之喜歡與顯貴的人物交往,很懂得醫術,但行為舉止隨便,不大守戒規。唐玄宗天寶五年五月中旬病故,兩天後又復活了。復活之後使移居於東邊的禪定寺,在寺院中修建了一間極為華麗的廟堂,堂內橫排陳列著七座等身大的佛像。從此之後停止了一切交際活動。精誠恪守戒律。他自己說,當初死過去的時候,被送到了鬼王的法庭,見有一塊臭爛肉在地上,鬼王便問他道:「你是出家人,為什麼殺人?」齊之莫名其妙,無言以對。鬼王說:「你為什麼打殺了寺廟上的女僕?」齊之這才明白是怎麼回事。在這之前,寺廟裡的小和尚何馬師與廟上的女僕私通,女僕後來變了心,何馬師對她心懷怨恨,便向寺主誣陷她。這個女僕本不是清白之人,寺主平日也很恨她,便乘眾僧集體吃飯還沒散的時候,把女僕找來,當著大家的面用竹條抽她。齊之勸說寺主道:「出家之人,在行為、說話、意志方面,卻要遵守戒律,切切不可違背;況且又是當著眾僧大開殺戒呢?」何馬師則極力稱讚、慫恿寺主的打人行為。寺主十分惱火,根本不採納齊之的勸告,連抽帶打,女僕便被活活打死在院子裡。因為有這件事,所以齊之明白了鬼王的問話,齊之便說道:「殺人者是寺主,得罪她的是何馬師,現在為什麼問罪於我?」鬼王前面的那塊臭肉忽然發出聲音來:「是齊之殺了我。」鬼王憤怒地喝道:「奴婢為什麼不識長輩,而要躺在那裡說話呢?」臭肉突然站了起來變成一個人,正是被打死的那個女僕。女僕與齊之你來我往地辯論了幾個回合,後來便說:「當我快被打死的時候,神經迷亂,只聽到旁邊有慫恿寺主打死我的聲音,懷疑是齊之,所以告了他。」鬼王說:「追拿寺主!」階下差吏說道:「寺主做的功德很多,不能捉拿。」鬼王說:「追拿何馬師!」差吏說道:「何馬師的壽命未盡。」鬼王使說:「暫且收下女僕,釋放齊之。」齊之剛進來時,看見鬼王座旁有一個僧人一匹馬,現被釋放走到門口時,僧人也出來了,齊之便上前施禮拜見。僧人說道:「我是地藏菩薩。你因為功德做得少,壽命又盡了,所以獨獨把你追拿來了。如今回去之後,可要堅守僧人戒律,丟掉你與塵俗交往的那些事,住在閑靜的寺院裡,另造等身佛像七尊。如果不能弄到錢,用彩筆畫七幅佛像也可以。」齊之復活之後。便遵從菩薩的告誡住到了禪定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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