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03異人異僧釋證卷_0147.【屈突仲任】文言文翻譯解釋

同官令虞鹹頗知名。開元二十三年春往溫縣,道左有小草堂,有人居其中,刺臂血朱和用寫一切經。其人年且六十,色黃而羸瘠,而書經已數百卷。人有訪者,必丐焉。或問其所從,亦有助焉。其人曰:「吾姓屈突氏,名仲任。即仲將、季將兄弟也。父亦典邵,莊在溫,唯有仲任一子,憐念其少,恣其所為。性不好書,唯以樗蒲弋獵為事。父卒時,家僮數十人,資數百萬,莊第甚眾。而仲任縱賞好色,荒飲博戲,賣易且盡。數年後,唯溫縣莊存焉。即貨易田疇,拆賣屋宇,又已盡矣,唯莊內一堂巋然。僕妾皆盡,家貧無計。乃於堂內掘地埋數甕,貯牛馬等肉。仲任多力,有僮名莫賀咄,亦力敵十夫。每昏後。與僮行盜牛馬,盜處必五十里外。遇牛即執其兩角,翻負於背,遇馬驢皆繩蓄其頸,亦翻負之。至家投於地,皆死。乃皮剝之,皮骨納之堂後大坑,或焚之,肉則貯於地甕。晝日,令僮於城市貨之,易米而食。如此者又十餘年。以其盜處遠,故無人疑者。仲任性好殺,所居弓箭羅網叉彈滿屋焉,殺害飛走,不可勝數,目之所見,無得全者。乃至得刺蝟,赤以泥裹而燒之,且熟,除去其泥,而蝟皮與刺,皆隨泥而脫矣,則取肉而食之。其所殘酷,皆此類也。後莫賀咄病死,月餘,仲任暴卒,而心下暖。其乳母老矣,猶在,守之未瘞。而仲任復甦,言曰:「初見捕去,與奴對事,至一大院,廳事十餘間,有判官六人,每人據二間。仲任所對最西頭,判官不在,立仲任於堂下。有頃判官至,乃其姑夫鄆州司馬張安也。見仲任驚,而引之登階。謂曰:「郎在世為惡無比,其所殺害千萬頭,今忽此來,何方相拔?」仲任大懼,叩頭哀祈。判官曰:「待與諸判官議之。」乃謂諸判官曰:「僕之妻侄屈突仲任造罪無數,今召入對事。其人年命亦未盡,欲放之去,恐被殺者不肯。欲開一路放生,可乎?」諸官曰:「召明法者問之?」則有明法者來,碧衣跼蹐。判官問曰:「欲出一罪人,有路乎?」因以具告。明法者曰:「唯有一路可出,然得殺者肯。若不肯,亦無益?」官曰:「若何?」明法者曰:「此諸物類,為仲任所殺,皆償其身命,然後托生。合召出來,當誘之曰:『屈突仲任今到,汝食啗畢,即托生。羊更為羊,馬亦為馬,汝余業未盡,還受畜生身。使仲任為人,還依舊食汝。汝之業報,無窮已也。今令仲任略還,令為汝追福,使汝各捨畜生業,俱得人身,更不為人殺害,豈不佳哉?』諸畜聞得人身必喜,如此乃可放。若不肯,更無餘路。」乃鎖仲任於廳事前房中,召仲任所殺生類到。判官庭中,地可百畝。仲任所殺生命,填塞皆滿。牛馬驢騾豬羊獐鹿雉兔,乃至刺蝟飛鳥,凡數萬頭。皆曰;「召我何為?」判官曰:「仲任已到。」物類皆咆哮大怒,騰振蹴踏之而言曰:「巨盜盍還吾債。」方忿怒時,諸豬羊身長大,與馬牛比,牛馬亦大倍於常。判官乃使明法入曉諭。畜聞得人身,皆喜,形復如故。於是盡驅入諸畜,乃出仲任。有獄卒二人,手執皮袋兼秘木至,則納仲任於袋中,以木秘之,仲任身血,皆於袋諸孔中流出灑地。卒秘木以仲任血,遂遍流廳前。須臾,血深至階,可有三尺。然後兼袋投仲任房中,又扃鎖之。乃召諸畜等,皆怒曰:「逆賊殺我身,今飲汝血。」於是兼飛鳥等,盡食其血。血既盡,皆共舐之,庭中土見乃止。當飲血時,畜生盛怒,身皆長大數倍,仍罵不止。既食已,明法又告:「汝已得債,今放屈突仲任歸,令為汝追福,令汝為人身也。」諸畜皆喜,各復本形而去。判官然後令袋內出仲任,身則如故。判官謂曰:「既見報應,努力修福。若刺血寫一切經,此罪當盡。不然更來,永無相出望。」仲任蘇,乃堅行其志焉。(出《經聞》)
【譯文】
同官縣令虞鹹頗有名氣。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春天他去溫縣時,看到道旁有一座小草房,裡面住有一個人,此人刺破胳臂取出血來與硃砂和在一起,用來抄寫「一切經」(即佛教經書的全部著作,亦稱「大藏經」)。此人將近六十歲了,臉色枯黃,身體瘦弱,已經抄寫了幾百卷佛經了。凡有向他訪求的人,他都給他一卷。有的向他求幫忙,他也肯幫助。這個說:「我姓屈突,名叫仲任。」他就是仲將、季將的兄弟。父親也曾任過郡守,老家在溫縣,只有仲任一個兒子,憐念他年輕,任其所為,不加任何管束。仲任生性不喜歡讀書,整天只知道賭博遊樂打獵。父親去世時,家裡有僮僕數十人,資產幾百萬,田莊宅第許多處。而仲任生性放蕩好色,整日吃喝玩樂,幾年之後便把家產變賣完了,只剩下老家溫縣的那一處田莊。他便又賣田產又拆房子,結果這所田莊也折騰光了,只有莊內的一座房子還沒有拆掉。僮僕妻妾卻已散盡,家庭生活貧窮,又沒有謀生之計,他便在這座房子裡挖開地面,埋藏下幾隻缸,用來貯存牛馬等肉。仲任很有力氣,有個僕人叫莫賀咄,力氣也能抵得上十個人。每天黃昏之後,他就與這個僮僕到五十里外的地方去偷牛偷馬。遇到牛時就抓住兩隻牛角翻手背到背上,遇到馬或驢時,就用繩子套住脖子,也翻手背著。到了家裡往地上一扔,牛與馬驢全都死了。於是就開始剝皮,皮與骨頭卻扔進房後的大坑裡,或者乾脆燒掉,肉則裝在地下的缸裡。到了白天,就讓僮僕背到城裡市場上賣掉,買回米來做飯吃,就這樣又過了十幾年。因為他們偷盜的地方離家裡很遠,所以沒有人懷疑他們。仲任生性好殺,他住的地方滿屋子都是弓箭、羅網、叉子、彈弓之類。經他手殺害的飛禽走獸不計其數,凡是讓他看見的,無一能夠逃脫。就連刺蝟他也用泥裹起來放在火裡燒,燒熟之後剝掉泥,刺蝟的皮也就隨著泥而脫落,於是就撕開吃肉。他殘害生靈的情形,都跟這個例子相似。後來莫賀咄病死了,一個多月之後,屈突仲任也暴亡,但他的胸口還熱乎。仲任的乳母已經老了,還健在,她就守著仲任的屍體,沒有埋掉。後來仲任又甦醒過來了,於是講述了在陰曹地府的經歷。他剛被抓到陰間時,與僮僕一塊兒受審訊,到了一個大院裡,有十幾間公堂,六個判官,每個判官佔據兩間。仲任受審的那間公堂在最西頭。剛進去時判官不在,他就站在公堂下面,過了一會兒判官來了,原來是他姑夫鄆州司馬張安。張安見是仲任,大為吃驚。把他領上台階,對他說:「侄兒在世間作惡太多,沒人比得過你,你所殺害的生命有千萬條。如今突然來到這裡,有什麼辦法救你出去呢?」仲任聽了十分害怕,連忙跪下叩頭哀求,張安說:「待我與各位判官商量商量看。」張安便對各位判官說:「我的妻侄屈突仲任作了無數罪孽,現被召進來審判。他的壽命還沒有完。我想放他出去,又怕被他殺害的冤魂不同意。我想開一條生路放他走,可以嗎?」各位判官都說:「叫明法來問問他。」明法被找來了,他穿著窄小的綠色衣服,神態畏縮不安。判官問道:「想放一個罪人出去,有路嗎?」於是就把仲任的情況告訴了他。明法說:「只有一條路可以出去,但是必須得被殺害的那些鬼魂同意。如果它們不同意,那就沒法放生。」判官說:「那怎麼辦呢?」明法說:「這些東西都是被仲任殺害的,都要償還它們生命,讓它們去托生。應當把它們召喚出來,勸誘它們說:『屈突仲任現已來到這裡,你們如果立即把他吃了,就可以馬上去托生,因為你們的余業尚未完了,所以還得托生為畜生,倘若仲任托生為人,還是依舊要吃你們。你們之間的冤孽推來推去,永遠沒有窮期。現在暫且讓仲任活著回去,令他為你們趕修功德,使你們個個捨去畜生之業,都能托生為人,再不被殺害了,豈不是好事麼?』這些畜類聽說能夠托生為人肯定會高興,這樣便可以放生仲任。如果它們還不同意,別無其它門路。」判官便把仲任鎖在公堂前面的房子裡,召喚被他殺害的冤魂到院子裡,判官站在院子的中央。院子極大,佔地百畝,被仲任殺害的冤魂擠得滿滿的,牛馬驢騾豬羊狍鹿野雉兔子,還有刺蝟飛鳥等,應有盡有,總計幾萬頭。它們齊聲喊道:「召喚我們來幹什麼?」判官說:「屈突仲任已經來到這裡……」院子裡立即騷動起來,冤魂們個個咆哮大怒,蹦跳頓足地齊聲喊道:「大強盜為什麼不償還我們血債!」正在憤怒的時候,只見那些豬羊的身體頓時漲大起來,一個個都像牛馬一般大;而那些牛馬也漲到平常的兩倍大。判官便讓明法進來向它們陳述得失利害,極力勸導。畜生們聽說能夠托生為人,一個個歡喜雀躍,火滅氣消之後,氣漲的身體又恢復了原形。於是便把它們全都趕回了各自的地方。仲任被放了出來,有兩個獄卒手拿著皮袋與圓木棒走來,把仲任裝在袋裡,用木棒打,仲任身上的血從袋子的孔隙中流了出來,灑在地上。直到木棒子沾滿了血,這才不再打了,這時血已流遍公堂下面。不一會兒,血便漲到了台階,足有三尺深。然後,連袋子一起把仲任扔進了房子裡,又把房門鎖上。獄卒又去召喚那些畜生,畜生們憤怒地說:「逆賊殺死了我們,如今我們要喝你的血。」於是走獸與飛禽們都去吃仲任的血,吃完了之後又一塊兒用舌頭去舔,直到院子露出地面為止。當它們在喝血的時候,由於非常憤怒,畜生的身體都漲大了幾倍。血吃完了之後,明法又來告訴它們說:「你們已經得到血債了,現在放屈突仲任回去,叫他為你們去修功德,讓你們托生為人。」畜生們皆大歡喜,各各恢復了原形就回去了。然後,判官張安叫人把仲任從袋子裡放出來,只見仲任的身體依然如故。張安對他說:「既然受到了報應,回去之後就要努力修造功德。如能刺破身上的血,用來抄寫『一切經』,你的罪過就能贖完。不然,如果再被捉來,那就永無救出去的希望了。」屈突仲任活過來之後,便堅定不移地履行著自己的誓願,孜孜不倦地刺臂出血抄寫「一切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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