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末,鹽城腳力張儼遞牒入京,至宋州,遇一人,因求為伴。其人朝宿鄭州,因謂張曰:「君受我料理,可倍行數百。」乃掘二小坑,深五六寸,令張背立,垂踵坑口。針其兩足,張初不知痛,又自膝下至骭,再三捋之,黑血滿坑中。張大覺舉足輕捷,才午至汴。復要於陝州宿,張辭力不能。又曰:「君可暫卸膝蓋骨,且無所苦,當行八百。」張懼辭之。其人辦不強,乃曰:「我有事,須暮及陝。」遂去。行如飛,頃刻不見。(出《酉陽雜俎》)
【譯文】
元和末年,鹽城有個腳夫叫張儼,往京城傳遞文書。走到宋州遇到一個人,便求他與自己作伴兒。那個人要到鄭州去住宿,便對張儼說:「你聽我安排,一天可以多走幾百里路。」於是挖了兩個小坑,有五六寸深,叫張儼背向小坑站著,腳後跟懸在坑口,用針扎他的兩隻腳,張儼開始並不知道痛,那個人又從他膝蓋下面順著小腿再三地捋,直到黑色的血液淌滿了土坑。張儼覺得兩隻腳特別輕快,走起路來輕捷如飛,天剛晌午他們便到了汴京。那個人又說要到陝州去住宿,張儼說自己體力不行,趕不到陝州。那個人又說:「你可以暫時把膝蓋骨卸下來,並沒什麼痛苦,這樣就能日行八百里。」張儼害怕,便拒絕了。那人也不勉強他,便說:「我有事,必須在天黑之前趕到陝州。」說完便上路了,走得像飛一樣快,頃刻之間就看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