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田錫傳》
田錫,字表聖,嘉州洪雅人。幼聰悟,好讀書屬文。楊徽之宰峨眉,厚遇之,為之延譽。太平興國三年,進士高等,釋褐將作監丞,改左拾遺。錫好言時務,既居諫官,即上疏獻軍國要機者一、朝廷大體者四。疏奏,優詔褒答,賜錢五十萬。僚友謂錫曰:「今日之事鮮矣,宜少晦以遠讒忌。」錫曰:「事君之誠,惟恐不竭,況天植其性,豈為一賞奪邪?」時趙普為相,令有司受群臣章奏,必先白錫。錫貽書於普,以為失至公之體,普引咎謝之。
六年,為河北轉運副使,驛書言邊事曰:「夫動靜之機不可妄舉者動謂用兵靜謂持重應動而靜則養寇以生奸應靜而動則失時以敗事動靜中節乃得其宜」
書奏,上嘉之。七年,徙知相州。明年,移睦州。睦州人舊阻禮教,錫建孔子廟,表請以經籍給諸生,詔賜《九經》,自是人知向學。轉起居舍人,還判登聞鼓院,上書請封禪。以本官知制誥,尋加兵部員外郎。
端拱二年,京畿大旱,錫上章,有「調變倒置」語,忤宰相,罷為戶部郎中,出知陳州。坐稽留殺人獄,責授海州團練副使,後徙單州。召為工部員外郎,復論時政闕失,俄詔直集賢院。至道中,復舊官。
鹹平三年,詔近臣舉賢良方正,翰林學士承旨宋白以錫應詔。還朝,屢召對言事。
五年,再掌銀台,覽天下奏章,有言民饑盜起及詔敕不便者,悉條奏其事。上對宰相稱錫「得爭臣之體」,即日以本官兼侍御史知雜事,擢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連上八疏,皆直言時政得失。六年冬,病卒,年六十四。遺表勸上以慈儉守位,居安思危,在治思亂。上覽之惻然,謂宰相李沆曰:「田錫,直臣也。朝廷少有闕失,方在思慮,錫之章奏已至矣。若此諫官,亦不可得。」嗟惜久之,特贈工部侍郎。
(節選自《宋史·田錫傳》,有刪改)
田錫,字表聖,嘉州洪雅人。小時候聰明,喜好讀書做文章。楊徽之任峨眉縣令,優厚地對待他,為他播揚名譽。太平興國三年,以優異成績考取進士,初始任將作監丞,改任左拾遺。田錫喜談論當世大事,做了諫官後,就上書皇帝進獻關於軍國機要大計一條、關於朝廷大體的建議四條。奏疏呈上後,皇帝特別下詔褒獎,並賞錢五十萬。同僚朋友對田錫說:「今日之事太顯眼了,你該稍稍收斂鋒芒以遠離讒言和妒忌。」田錫說:「侍奉國君,唯恐不能竭盡誠心,況且天生的本性,豈會因為一次賞賜就改變呢?」當時趙普為宰相,令部下接受群臣的奏章時,必先告訴趙普然後才送呈皇帝。田錫給趙普寫信,認為這有失公正之道,趙普認錯謝罪。
太平興國六年,任河北轉運副使,由驛使送信給皇帝論述邊防大事,說:「所謂動靜之機,不可輕舉妄動這種說法,動是說用兵,靜是說慎重。該動的時候靜,就會姑息縱容敵寇產生奸惡;該靜的時候動,就會失去時機壞了大事。動靜適宜,就能收到理想效果。」
信奏呈上後,皇帝嘉獎了他。太平興國七年,田錫調任相州知州。第二年,調任睦州知州。睦州人原先阻撓禮教,田錫建孔子廟,上表請求朝廷拿經書圖籍發給學生,朝廷下令賜《九經》,從此人人都知道立志求學。調任起居舍人,回京後任判登聞鼓院,又上奏請求封禪。以本官的身份任知制誥,不久升任兵部員外郎。
端拱二年,京畿一帶大旱,田錫上奏章,有「調變倒置」的話,忤犯了宰相,被降職為戶部郎中,調出京城任陳州知州。後因拖延殺人案件受牽連,被責罰授任海州團練副使,後又調任單州團練副使。召回京城任工部員外郎,又議論當時政治的缺陷,隨即被任命為直集賢院。至道年間,官復原職。
鹹平三年,皇帝下詔身邊的大臣們推舉賢良方正,翰林學士承旨宋白推薦了田錫以應詔。田錫回到朝廷後,皇帝多次召見他商討大事。
鹹平五年,再次掌管銀台,批閱天下的奏章,如有說百姓饑荒盜賊興起以及詔令不方便百姓的奏章,田錫都向皇上匯報。皇上對宰相稱讚田錫「深得諍臣之體」,當日下令田錫以原職兼任侍御史知雜事,又升任右諫議大夫、史館修撰。連續上奏八道奏疏,都直講當時朝政的得失。鹹平六年冬,病逝,享年六十四歲。遺表勸諫皇上用仁慈節儉來維護統治,居安思危,在治世時思慮禍亂。皇上看了頗為感動,對宰相李沆說:「田錫,是個忠直之臣。朝廷稍有失誤,正在考慮,田錫的奏章就已呈上來了。像這樣的諫官,也不可多得。」嗟歎惋惜了很久,特下詔追贈田錫為工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