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新築東西城記》全文翻譯

《秦州新築東西城記》
原文
    城,武備之一,譬於兵,為器之大者也.。古聖王捍.患底民,弓矢甲冑,與城郭溝池交相為用,以利後世,世人不推究古始,以為王者專任德教,不必城守為固。果如是,武庫甲兵將安用邪?聖人以不教戰為棄民,兵不可得而廢,猶城之不可廢。嗚呼!世人未之思也。上之.十六年,始用西師,邊將增壁壘,寢為守備。又二年,虜犯塞,震動鄜延之師。自潼關以西,諸州悉城,群議靡然,無復立異者。然而事暴起,嚴期辦,甚者削制度,苟謀亟成。既而不免改作,重傷民力,比之平時預為之圖,勞資過半矣。秦州自昔為.用武地,城壘粗.完,數十年戎落內屬益眾,物貨交會,閭井日繁,民頗附城而居。
    韓公作鎮之初年,籍城外居民暨屯營幾萬家。公曰:「是所以資.寇也。」乃.上其事,以益城為請。詔從之。公擇材吏,授之規模,東西廣城四千一百步,高三丈五尺,基厚皆稱是,內與舊城連屬, 合為一城。自十月至正月,以畢事聞,總工三百萬,秦人壯之。是歲盡冬無甚寒,杵者聲謳,以致其樂焉。
    先是,郡有羅谷水,自北山而下,公導之,使西塞故道以治城,眾頗為疑。明年夏,大雨,水 循新堤,絕不為城害,眾乃服。
    或者以虜數敵中國今作城只以自守非制虜術此大不然今之所患邊壘未能盡固耳。果盡固,雖虜 至,吾兵得專力於外,勝勢多矣。如虜以吾城守既備,息其鬩邊之謀,則《兵志》所謂「無智名, 無勇功,善之善者」也。公忠國愛人之心,其在茲乎!
    自始事,公宴犒慰勞,無日不至。既成,由諸校而上,天子又第其勞加賜焉。《春秋》,列國興作皆以書。城之四月,某得以州事佐公,故詳其實而書之。凡董.役之長,暨勤事之吏,皆刻名於石陰。慶歷二年八月十五日記。

譯文
    城牆,是武力裝備之一;就像兵器,是保衛國家最重要的東西。古代的統治者抵禦災禍保衛百姓,把弓箭鎧甲兵器和城郭護城河相結合,使後世百姓受益。世人不從古代溯源,卻認為統治者應該專心道德教化,不必加強城池的防守。如果像這樣,倉庫裡的鎧甲兵器又有什麼用呢?聖人認為不教百姓習武就是讓百姓去送死,兵器不能廢棄,就像城池不能廢棄一樣。唉!世人沒有想到啊!上溯到仁宗即位的第十六年,剛開始徵用西軍的時候,防守的將士加高軍營圍牆,日夜派人防守。又過了兩年,外敵冒犯邊塞,震動了整個延州的軍隊。從潼關向西,各個州城,眾人的意見一邊倒,認為應該加固城池,沒有一個有不同意見的。因為事情緊急,嚴格限定工期,更有建立懲罰(削減)制度,使城牆在短時間內得以完工。不久不免又有更改,勞民傷財,如果平日預先謀劃商量,所費勞力物力都會減半。秦州自古就是兵家之地,城牆壁壘基本完備。幾十年來內地的少數民族越來越多,錢物交易頻繁,房屋水井一天天增多,大多居住在城外附近。
    韓公鎮守秦州的最初一段時間,登記了城外近萬戶居民並在那裡安營駐軍(屯田)。韓公說:「這些人置在城外無異於資助了敵寇啊!」於是向朝廷上書,請求擴建城牆,詔書下達,允許修建。韓公挑選良吏負責工事,城牆規模東西長四千一百步,高三丈五尺,地基的厚度也根據長高的標準確定。外城和內城連通,合為一座城牆。從十月一直修建到正月完工,所用工數達三百萬之多,當時的秦人認為這是千古壯舉。這年整個冬天不感覺特別寒冷,婦人們邊搗衣邊唱歌,來表達她們的快樂。
    先前,郡裡有一條稱羅谷的水流,從北山流下,韓公修建了新的水道進行疏導,用從西面堵住原來的水道的方法來解決水害,大家對此有些疑慮。第二年夏天,下大雨,水道沿著先的水道流走,對城裡的百姓沒有造成一絲一毫的傷害,大家才心服口服。
    有人認為外敵屢次冒犯中原,現在修造城牆,只是用來自守,並不是抵禦外敵的良策。這種說法完全不對,今天我們最擔憂的,是城牆不夠堅固。如果足夠堅固,即使外敵來了,我方的軍隊能專心對外,勝算又多了一籌。如果外敵因為我們城牆穩固,防守嚴備,自動熄了進攻的想法,這就是《兵志》裡說的「不用有先見之明,不用用兵神勇,善於作戰的人終取得勝利」的道理啊。韓公忠於國家仁愛百姓之心,大概就體現在這些地方了吧。
    從建造開始的時候,韓公就設宴犒賞慰勞工人,沒有一天不親自到場的。城牆建造完工後,天子又對軍隊各部以上按照功勞大小依次加以賞賜。據《春秋》記載,列國凡有興建都會用文字記錄下來。新城建造完成的四月,我被授予秦州職官來輔佐韓公,所以,能詳細地把整個過程記錄下來,凡是盡職盡責監督勞作的官吏,名字都被刻在石碑的背面。慶歷二年八月十五日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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